昨天我的一個小女友與男朋友分手了。女孩子今年剛過30,與男孩相識六年,談戀愛三年,今年早些時候說到婚娶,上個月已經考慮買什麼房子了,突然就宣布散夥。我吃驚,也不吃驚-其實從一開始我們相識的朋友都不看好這段感情,拖了這麼久到底還是。。。。
我勸她說:這樣也好,總比結了婚之後再離好很多。
我給她講了這個故事。
一些年前,在這裡:
就是那幾個大字下面,靠着欄杆,我陪着當時的女友相過親。男孩是另一個系的,他們兩人的宿舍窗對着窗,大概就在開窗關窗的時候生出了緣分。記得見面是在那天的傍晚,按照我們事先說好的,她拒絕了他。主意是我和另外一個女孩出的,我們說“你又不認識他,憑什麼就一下子答應他?”我這位女友是一個特別聽話的女孩,真的按照我們說的做了。
又過了幾天,我看到她和那個男的在校園裡這樣走着:
等她回宿舍,我和另外那個女孩開始審她。至今我還記得她那興奮的表情,她說他又給她寫信了,約她出去。她說他是計算機系的,準備考研,已經入了黨。她還說他是個獨生子,父母均為教師。我和陪審員說既然她們都談到這麼深了,我們就不要瞎摻和了。
臨息燈前,她說:你們知道怎麼接吻麼?就是舌頭和舌頭放在一起。。。。
他們的戀愛進行了我們的整個大學時期,畢業時她分配了,他上研究生,等他上完研究生,也分到她工作的城市,她出國培訓,可以留在國外,但是她還是選擇回國,和他結婚。
我們在大學時常說:如果我們的同學中有一個未來的賢妻良母,那就是她。因為她非常賢慧,會過日子。快到月底,我和另一個女友一準兒把錢花光了,而她總能在我們將要斷頓的時候借給我們五塊錢。
但是的但是,她結婚一年,懷孕的時候老公發財了,然後出軌了,再後來就和她離婚了。。。
在我們學校里,有一條路我們叫它櫻花大道:
每年春天三月底的時候櫻花開得也象緋紅的朝霞,又象少女臉上的紅暈。櫻花的特點就是美艷而短命,她一夜之間開了,最多一個星期就落了。
不久前,我的女友給我寄來一張近照,我幾乎認不出來她了。
(前兩張圖借用冬瓜皮的,特此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