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一下打老婆的問題 - 續 (7) |
送交者: 西岸 2007年10月31日08:05:49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談一下打老婆的問題 - 續 (7) 想像小唯一棍子幹掉了老公,當然就是謀殺罪,結果一個進牢房,一個進土地廟。但這類事情好像聽着特熟悉,再說要是人們知道故事後得出結論“老婆不能打,否則。。。”,從此打老婆的事情絕跡,那第一個被寫成故事的那被打然後幹掉老公的女人就該樹碑列傳了。再講這個故事自然也是毫無意義的,因為這類事已經不存在了。或者就為博得人們的同情和理解,那多是婦聯的勾當,至少不值得咱在這裡費手指。 無從得知小唯當時下那一棍子時的真實想法,是否真的想要老公的性命,還是只給他點COLOR SEE SEE。小唯身高至多一米六(估計還不到),體重能有一百斤就不錯,一棍子砸下去,只砸斷了老公的鼻梁,據說滿臉都是血,然後一個進了醫院,另一個連派出所卻都沒進。那時街道的勢力不小,這種事老太太們想都不想就站女人一邊,沒等警察弄清事情,單位先知道,也就是徐娘知道了。徐娘和婦聯出面,小唯是有保密等級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倒是沒誇張,比如政府工作報告就可能是小唯那幫丫頭輸入的,然後才能打成大號字,但仍解決不了李鵬斷錯句的問題),那小子名義上也是國家機關的,又不是敵我矛盾,所以事情交由機關內部解決。 那小子在醫院住了一陣,腦袋清楚能說話了,由單位婦聯和兩人的單位領導主持解決問題。小唯給了那小子兩個選擇,要麼離婚;要麼從今以後別想動姑奶奶一根指頭,否則還會是一棍子。要是不信,有本事從此以後你小子睡覺永遠睜着一隻眼(徐娘說這是小唯原話)。徐娘說她們都以為那小子會選擇離婚,沒想到那小子卻一口答應從今後小唯坐大。後來的事情照徐娘的說法就是挺難讓人相信的,所有人們看到的場合,那小子明顯怕小唯,小唯一瞪眼,那小子可以把剛說的話吞回去,然後按小唯的意思辦。更別說提包抱孩子的,小唯要幹什麼,那小子緊跟,簡直就是標準的氣管炎。那鼻子一直是塌着的,要不是知道過去的事,單位里的女孩們簡直要有同情他的感覺。這種180度的轉彎誰也不相信,可確實是事實。 其實這事的整個過程並不是很難解釋,除了一些MINOR PART。小唯在這個整個過程中不想離婚,可以理解。她本人是離婚的犧牲品,也許不想她的孩子也經歷自己的心歷過程。那小子自然不想離婚,當年是他死追,忪蛋能騙個老婆已經是抽了上簽了。關鍵是如何解釋這180度的轉彎。 前面說過,多數打老婆的男人就是個“忪蛋”。之所以是忪蛋,就是因為這種人對環境的影響力極小或乾脆沒有,在生活中沒有能力甚至意願去改變環境,使其滿足自己的需求。對多數人來說,總是努力建立一個適合自己生存的環境,比如在工作環境中你希望與同事有平等關係,實際上是制約關係,否則柿子總是找軟的捏。當環境發生變化於你不利時,你會有所表現,會做些事情使這種變化消失,或至少達到你能接受的水平,從而達到心理上的平衡。而對忪蛋來說,只會被動地接受,儘管內心不滿。在家庭這種最後的COMFORT ZONE里,是唯一能發泄的地方,找碴拉老婆就是一種發泄方式。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打老婆不是因為什麼特定的ISSUE,就是找碴,不是說有可能協商解決的。 另外,只要這個(家庭內)環境不變,打老婆的事情就不會停止,即所謂有一就有二。 唯一解決這種問題的方式是使這種環境變化。前面還說過,夫妻這種兩人之間的BONDING是排他的,與外界無關,所以外力因素對改變這個環境的作用極小,雖不能說沒有,但不起決定作用。要改變這種環境,必須這個BONDING中的元素自己幹活。美國有一類影視專門描寫DOMESTIC VIOLENCE,多是女人利用幫助人逃亡的地下網絡試圖消失,脫離那種環境,但老公緊追,最後拼死一戰(JLo演過一個“ENOUGH”)。這都是外界干預最後失敗的例子,因為那種只存在於兩人的BONDING之中的環境沒有變化。 小唯的例子卻是真正改變了那個環境。對於他那老公來說,要把環境改回去是讓小唯永遠不可能有機會再打一棍子,也就是永遠象張飛那樣睡覺,而且永遠要想像全文第一段所描述的那樣的感覺到底是夢還是正在發生的事。否則就只能去接受變化了的環境,而這正是忪蛋的心理特徵,換句話說,這是唯一的可能結果。這就是整篇文章要說的(我說過對講故事本身沒興趣)。 小唯的繼續的婚姻是否算是個幸福的婚姻?我不知道,這不是這篇東西要談的。事實上旁人誰也不知道。因為能使兩人繼續在一起的BONDING的形式和內容是外人不知道的,是沒有所謂社會標準的。數天前封面上有一篇類似婚姻指南一類的文章,試圖用一種社會上的郎才女貌的標準來定義婚姻,甚至恨不得定義變量列出方程,設定CONSTRAIN。用數學的方法來描述根本就沒有共性細節的東西,這種所謂優化是UNDEASIBLE的,根本不懂婚姻究竟是什麼。試圖使僅適用與兩人的BONDING有一個社會的標準,中外道學家們已經試了上千年。 前面也還說過,人們對與自己環境關係不大的事情不那麼關心,對那類事情多是獵奇心理。而與自己環境有關的(比如公司里與自己同級的被裁了),就想弄個究竟。象打老婆這種事,人們一般聽到的是受教育水平低的人身上發生的。好像能在這裡混的,怎麼也有個大學學歷吧,不屬於“社會上的“。對這篇東西起鬨開心是可以預見的,何況到這裡碼東西都是臭顯,哥們沒退位時說過在咱麾下五味的宗旨就是開心長見識,正經的東西不開心就沒意思,只有天壇的小子或快入土的才特深沉。太頹廢了也無聊,茶館的小開們才專長那個。 老美一部數年前的片子“A TIME TO KILL”,印象中也是JOHN GRISHAM的小說改編的。故事很簡單,一個黑人小女孩被兩個白人青年強姦後殺害了,女孩的父親拿着M16衝進警察局幾槍幹掉了那倆小子,同時還誤傷了警察,典型的一級謀殺,是要坐電椅的。主人公試圖為黑人做無罪辯護,無非是情緒激動,暫時發瘋一類的理由。GRISHAM的東西與阿瑟黑利的不同,看開頭就能猜出結尾,關鍵是如何達到那結尾。 故事的背景不是南卡就是北卡,是至今白人政客在公開場合敢稱有色人種為猴子的南部地盤,12個陪審員全是白人。試圖讓12個白人陪審員認為用典型的一級謀殺手段殺了兩個白人還打傷了警察的一個黑人無罪不是件容易事。辯方用的手法是使陪審員認為那個黑人暫時失去理智作出極端行為是能夠理解的,即走的是“法律不過是人情”的路數。全片精彩之處是辯方的結束語(CLOSING),那律師哥們兒讓陪審員都把眼睛閉上,聽他描述女孩被害的過程。。。 “。。。一個小女孩放學回家,路上被兩個青年人抓住,強姦、殺害、連屍體都被掛在汽車上摧殘,一個女孩就這樣死了。現在請你IMAGINE她。。。 。。。是個白人女孩”。 陪審員的眼睛一下子都張開了。。。 另一個故事是,一對夫婦,有共同的小孩,男人打女人,女人因為一些原因而不得不忍受,但又不甘。 聽着熟悉?廢話,這是全片講過的故事。現在請你PICTURE這兩個人都是。。。 。。。PHD。 “RIPLEY’S BELIEVE IT OR NOT!”有兩句話很有意思,一句是在最開始,“WE DIDN’T BELIEVE IT EITHER AT FIRST!”,另一句是最後一句,總是“BELIEVABLE?BELIEVE IT!” 。。。。。。THIS IS HOW FAR I CAN GO! PS;小老大交代的事情完成了。冬天到了,SIARRA山上的熊兒們大概要開始冬眠了,西岸也要進入雨季,這個西岸也該退出去了。這次說得文雅點,不說幹掉西岸,可性質是一樣,興趣過了,沒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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