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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災-捐款-和生命中的“九三年”(9)
送交者: 西岸 2008年05月30日11:28:55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9)
這篇東西算是少數用心寫的東西,我過去說過,大概會在網上寫三類東西,痞體雜文、遊記和有感而發,其中只有最後一類是用心寫的,其他都是開心。這篇屬於最後一類,不是輕鬆的感覺。

寫了“生命中的九三年”後突然想知道雨果的這本書是否還有人看。雨果的書看過幾本,但這是第一本,印象很深,雖然很久以後才懂。我想如果不是因為那時書籍的貧乏,如果有現在這麼多的選擇,也許我不會在初中時看這本書,那個時代生活過的人大概都有過理想主義的階段,印象中20歲後就沒有看過“正經書”,就是說成人後可能更不會看這類書。

股溝後發現有一篇關於話劇“九三年”在北京上演的評論,是個國內的教授寫的,話劇是有名的劇團排演。評論給劇團能上演這本書的改變的話劇以非常高的評價,大概的意思是這是國內知識界等待了許久的,誇獎了演員的演技等等。

最後是評論人的結論性的東西,大致的觀點是雨果的這本書的故事雖然很震撼,在舞台上有很強的表現力,但曲解了人道主義,對人道主義的描述缺乏階級性,反正大致是這個意思。

我當時的感覺是這種看法與我當年剛看完書時一樣,而這是一個國內的專家檔次的人寫的,不是十五歲的初中生,而且大致可以假設他不是剛看完。

生活在國外的中國人大概有着與國內多數人不同的機會,其中包括觀察比較與中國人不同的文化和人的機會。中國人在國外的形象或更簡單地說給人的印象有許多,好的就不說了。壞的或者POLITICAL CORRECT的說法比較負面的,大致隨手可以舉出幾個。比較自私,不參與大眾活動。比較好賭,就是喜歡投機。即便在公司里也有不擅長TEAM WORK的說法,等等。

自私是對外界不信任,所以封閉自己的社會;投機是因為看慣了機會不均等,有機會自己也想撈一把;不擅長TEAM WORK是過於自信,缺乏平等的人際交際概念,比如總得有人干雜活,不能都是高學歷,再說也要給人混飯的機會,只要物有所值。而且也不認識程序的重要,程序是防止出錯從而提高效率的保證,程序的執行不僅要求責任感,也要求對他人的尊重。

即便國外老中喜歡強調的和吹噓的所謂“融入主流”的概念,也是明顯的一種等級思想的架勢。記不住是在那篇東西里(不是“小兒小女”就是“幹掉西岸”)我解釋過所謂融入主流的概念背後的無聊與自卑的心理基礎,說過應該講究“融入社會”,因為創造自己能生存和生活的環境比膀着什麼更實際,,更是自己的東西,更靠得住。

這些都是中國那種特定的文化環境的產物,等級的觀念,自己的小圈子。即便講的一口流利的英語(或什麼語),還是那種不是自大就是自卑的心態(網上大概最能體現)。我上網近兩年,一直在這裡,了解我的東西的人知道我一向強調一個概念,就是什麼都是會變化,就是看事物不論什麼都應該看發展,世界上沒有不變的東西。人們接受變化,就意味着人們對將來抱有希望,期待將來更好,包括對自己和自己的族群以致自己的本來文化。只要你在這種文化中生活過,就不可能完全擺脫,但可以發展,向好的方面。人說中國人肯干,也許是因為不容易信任別人,所以只有自己努力。但在一個更放鬆的和有序可循相對平等的環境下是不是能夠成為更大的長處?

我相信有人自認不是中國人,至少在這裡有人公開說過,當然是透着“自豪”。也許是因為入了外籍,也許是自認“融入了主流”。但在國家和種族還是作為區別的標誌的當今世界環境裡,人們自然把你歸於中國人或華人的圈子,包括對你的文化認同的程度。如果不能平等地對待自己族群的人,如何讓人相信你會平等地對待他人。如果在國外這種被認為相對更開放更平等的環境裡卻把中國文化中糟粕的東西發揚到極致,不知是不是可憐。

對待救災的態度最低限度也與在全篇前面提到的看災難片的觀眾的情形一樣,在網上這個虛幻的世界裡,不在於你能做什麼,在於你認同什麼。也許有人覺得在網上無聊無知都是無傷大雅,自己開心讓他人難受不過是有趣,是獨立知識分子批評世界的行為體現,但在人類共同的災難面前人性中體現出來理念不是虛幻的。世界上並不是人人都是理想主義者,也沒有必要,所謂自身的價值觀可以多樣。但價值觀是你在一個社會中生活和存在的充要條件,如果你想生活的好,而且是以最低的成本。

人文主義思想和民權思想無一不是人們試圖降低社會生存成本的產物,試圖融入社會,就該接受這種價值觀。

這篇東西是以一篇跟貼開始,那也就以一篇跟貼結束。是為“駁潤濤閻一文 -捨命、道德底線與人道 由 歪門邪道”站台的跟貼,關於范跑跑行為的評價。

【【【【【【【【【【【【【【【人在社會中都要扮演社會角色,除非你不生活在社會裡。

那末權利與責任相符就是最基本的社會運行的標準,否則社會無法持續。如果認同這個觀點,那麼在一個正在上課的教室里誰具有最大的權利?當然是老師。

老師有權利在課堂這個小社會裡決定事情,當然就要對這個環境能存在負責,包括學生的安全。當你接受這個權利角色後,就意味着你必須負擔相應的責任。這是社會角色,不是人的本能,自然也不能用人的本能來搪塞你在履行社會責任時的失誤。

把兩個屬於不同範疇的東西比較談不上“客觀公正”(這句是針對老閻的“我的文章篇篇都是客觀公正,讀歪了是你們有色眼鏡的事 /無內容 - 潤濤閻' 5/29/08 (6)”的對歪門邪道的回帖的說法)。

所以如果這種失誤是故意的,與貪污無異,如是無意,與瀆職無異。無論是那種,你都FAIL了你的社會角色。

權利與責任相符是一個社會能生存的最基本的原則。

范的辯解不過是說社會準則是由我定,不是由社會的共識決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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