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人誤解了我的文章。我是堅決反對暴力解決問題的!我要說的是:美國人的態度。作為旁觀者,我知道美國人會怎麼處理這個案子。
另外,當強者利用手中的權力違背規則而欺負弱者時,該強者很容易找到理由。如果楊佳有暴力傾向,他為何不在北京殺人?他在北京就沒有碰到過不順心的時候?他在山西被警察打掉了三顆牙齒,他都沒拼命殺人!這說明上海閘北公安局對他太離譜的不公平了。
再說吳京華,他家有老婆孩子,三個兒子,最小的才3歲。如果不是遭到忍無可忍的欺負,他怎麼能捨棄他的妻兒?
常識告訴我們:強者欺負弱者的幾率遠遠大於弱者不講理的幾率。這不是他的第一個工作單位,他當然知道他殺人後自己要面對的一生就完蛋了的下場。
公司裁員的多着去了,但要給個理由。這裡邊不排除有欺詐的可能。他們的公司要上市了,吳京華的貢獻做完了,卸磨殺驢。他的原計劃的百萬美元的股票就泡湯了。
這還不算,還要按照開除待遇,也就是沒有遣散費。總裁把事做絕了,導致吳京華走了極端。在美國,打這種官司吳京華基本上沒有可能,因為總裁說你幹得不好,你沒有辦法。還有律師費。公司里的人為了自己的利益,會巴結總裁的。吳京華找不到自己的辯護人。他是一沒錢二沒權的弱者。
一個事實不要忘記:總裁為何還跟吳京華見面談?因為總裁害怕他告狀,公司要花律師費,也要話心思。他認為吳京華有妻兒,不會開槍的,所以,就可以隨便欺負了。這是總裁誤判了吳京華。
總裁唯一要跟他談的無外乎恫嚇:打官司你是贏不了的!死了那份心吧!
別的,他還談什麼呢?已經開除了。
我們看結果就是了。到底他會不會遭到死刑,我的題目就是:美國人不會判吳京華死刑。
這種事情是悲劇,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悲劇。我們唯一慶幸的是:這種悲劇在美國越來越少了。我剛到美國的時候,槍殺案件比現在多太多了。IBM死了大概70多人吧,我忘記具體數字了。
為何越來越少了?因為美國人當總裁當老闆,明白“花錢買穩定”的道理,不會用開除的名義處理這種事。要給人家為你貢獻過很多年的心血的下屬想一想後路。現在,這種事發生在第一代移民的幾率比較高,就是他們還拿在自己國內沒有槍支的思維對付自己的下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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