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可以從幾個角度來衡量:
1,人死了不需要錢,但是靠他生活的親人需要。
2,人要是殘疾了,需要考慮醫治的錢。
3,對事故責任方的懲罰的度量。
4,人如果按照生前的工資,一隻干到退休能獲得多少報酬。
至於說人的可能性,那就不好說了,他既可能今後飛黃騰達,也可能身無分文,既可以健康長壽,也可能死於非命。 既然現實是死了,那就不要考慮這個可能性了。
人生命的價值終究不是按照金錢來衡量的,這兩者本來就是不可比的東西。
有的人活着,他已經死了,因為他如同行屍走肉;有的人死了,他還活着,活在人們心裡,成為人們生命的一部分。
說到這個層面,就必然要談到生命的意義,也就是我們內心到底有多少真理的智慧,這才是老天爺最關注的價值所在,也是一個人最終極的好,這兩者是統一的。 我們有追求,有改變嗎?
否則,活多少年也不過如此,為他人作嫁衣裳,勞碌辛苦一生。
為什麼孩子們那麼可貴? 因為他們如同海綿一般 每時每刻都在成長/學習,思想是那麼開放,還有那麼多的時間/資源可以揮霍,造就他們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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