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九月初,我被某公司派往香港支援一个项目。对这件事,我事先毫不知情,从美国家里飞北京,飞机落地的时候跟老板打电话,老板说:“给你买了明天的机票,香港有个项目有问题,你得赶紧去支援一下。”我说:“哦,多久?”他说:“至少三个月,具体的安排你跟香港那边办公室的头儿联系,听说酒店都给你找好了。”
什么事儿啊这都是,不过我也没什么办法,只好带着行李第二天飞香港。办公室在中环,酒店在半山,公司签的包月,是个一室一厅的套间,卧室里有张标准的Queen size的双人床,除了床头靠着墙,每边离墙仅有一尺多点,打开卧室门有个壁橱可以挂衣服,但是感觉是一打开卧室门就只有上床了。客厅比卧室大一点,由沙发,电视,写字桌等等,当然还有一个不太大的卫生间。那时我第一次对香港的房间之小有深刻体会。
开始了新工作,头一两天觉得很难受,天气太闷热,我每天穿着人五人六的正装使劲出汗,每天下班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换上便装把工作服送去干洗。到了第三天,我问港头儿:“这儿上班成本很高啊。”港头儿四十多岁,按照别人的说法是脸上没有一丝富裕的肉,精瘦精瘦的样子。他说:“你刚来,慢慢就习惯了。”我说:“你们这里费用报销的规定是不是跟母公司都一样的?”他说:“你都要报销什么?给我列个清单。”我下班后认真的想了想,列了一个单子第二天给他,上面有因公用的电话费,交通费,洗衣费,酒店上网费,等等。临下班的时候,我忽然看见有一个邮件,是通知大家的,说:“这个项目的经费报销管理,不遵照公司原有规定,由项目主管单独制定,下列费用不予报销:。。。。。。”然后就是我早上发给他的那个清单。
得,看来还是比我道行深。反正我也明白了,你不遵守母公司规定,从那以后我就自己决定改成便装上班了,他看了也没说什么,当然香港同事们还是穿得很正经的。
在半山的酒店住了一个月,也有比较开心的事,就是每天下了班,坐着去半山的户外滚梯,走走停停,从兰桂坊开始吃,把沿途的各国特色的餐馆吃了个遍。等我找不到更想吃的餐馆了,我跟公司说我要换酒店,我要求住到九龙那边。于是我又搬到九龙那边住了两个多月。新的酒店不是套间,房间大很多,住的很宽敞。还有一个从美国来支援项目的女孩,她喜欢住在北角那边,我们俩一样,都是一到周末,先睡够了懒觉,然后打电话商量去哪里吃饭去哪里玩儿。前年我们在美国又见面的时候聊天,她当着我老公说:“我真怀念那些奢侈糜烂的日子。”吓得我赶紧解释:没有糜烂,确实没有糜烂。
白天的工作有很多的不开心,一直要跟港头儿没完没了的斗智斗勇,因此三个月满的时候,他们还想让我继续奢侈糜烂下去,我想都没想就说:“门儿都没有!”
只答应因为交接工作而多待一会儿。
后来,那个港头儿不知道具体什么原因被母公司炒掉了。再后来,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又回来香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