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得罪人啦。其实,我觉得我还挺注意说话方式的,尽量不说得罪人的话,但是,饶是这样,得罪人的事情还是按照千年铁树一开花的速度发生着。
可能的一个解释是我比较马大哈,有时一句玩笑出口(自己以为是玩笑)已经得罪了别人还不知道呢。事后我又懒得琢磨,我读书就不求甚解么。
记得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我和一些熟人在一起吃饭,饭馆的桌子么当然比较大,有些菜就放得远一些,有好心人就要挪一挪盘子,我说”没关系,我胳膊长,够的着”。这句话有什么问题么?我觉得没有啊。可是,后来,我听到同桌的一位人士议论说“她吹什么呀,就她胳膊长,我胳膊这么长都没有出声呢。”
你说这是什么事儿啊?一句普通的话也能得罪人的。我气得够呛之余,也得到了一点人生经验,那就是:人家要是等着被得罪,正好你撞上了,纯属没辙。
我自问不是容易被得罪的人,一般的事情哈哈一笑就过去了,倒不是我真的大肚,只是我的bottom line与别人不同一点,话说过来谁和谁的bottom line相同呢。anyway,我也好奇,很多别人觉得我应该暴怒的事情我倒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
当然,有时我也会被得罪。比如,有一次,一个鬼佬当着一些人的面(其中包括我)抨击加拿大的公费医疗,他说医院的急诊室太拥挤了,都是因为移民太多,“这些人应该离开加拿大,把医院的床位留给我们”-他说。
我当时马上想说:印地安人也希望白人离开,把土地留给他们呢。
不过转念一想,我还是没说。想这孙子一个三百多磅的大胖子,没老婆没女朋友没车没房,连驾照都因为DUI被销了。。。。。还用我再说啥么?该办的事儿上帝他老人家都已经替我办了。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