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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我真得很佩服你這種天馬行空的本事。可是別忘了“過猶不及”。
光靠儒學是不可能治理好中國的!2000餘年儒教占統治地位的封建社會發展下來,應該不能算是摸着石頭過河了吧,結果又怎麼樣呢?是社稷江河日下,一朝不如一朝,一代不如一代。我們這些千百年後的人應該有資格來做歷史的總評判了吧?歷史的經驗與教訓告訴我們,《論語》、《孟子》等最多也就是在倫理道德層面上對一些還有良知的人可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因此,以法制國是必須的,只有法和理並施方可制約形形色色之徒。正是基於這一點,我很讚賞你大力提倡孔孟之道的積極行動。
目前的中國,在政治、經濟、文化各個方面都在變革,在發展。特別是在當代大工業和信息社會的經濟環境下,經濟的治理是要靠科學的態度,而不是靠道德的說教(文革就是個例子)。一個農民種得好種不好地,不在於他是否知道孔子都說過什麼,而是是否懂得如何去科學耕種。僅知道四書五經地里是長不出麥子的,孔孟之道是用來指導人與人之交往的,不能當飯吃。同理,一個國家的發展好壞就像你所說的是一個綜合指標,這方方面面的發展變革不是都能用孔子曰來指導的。你現在這樣逢事必抬祖宗,必提孔孟就有拉大旗做虎皮生搬硬套之嫌了。
現在我們還是回到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來,談談你上一篇的最後一段。
(1) 你說:“事實上從大眾心理學的角度來講,有的時候所謂選擇是基於從眾心理,那在本質上即是無所選擇。”---- 聽你這話意思是那些搞經濟的專家學者都是吃乾飯的,遠不及你檸檬站在孔孟之道的制高點上看得遠,看得透,看得實。
(2) 你說“這樣一種選擇最終會使十億農民的生活變得更加多元化?”---- 對於農民來講,生活是否多元化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應該有權利選擇他們自己想要的那種生活方式。而不是被你們將所謂的土地牢牢地捆綁在他們身上而不得不世世代代過唯一的一種生活。現在他們不想務農了,就可以有償地轉讓土地使用權,從此和土地bye-bye。你要是想當農民也沒有人攔得住了。你沒有土地可以生存,他們現在也可以,城裡人現在也不是由國家給分配工作嘛。現在農民可以有償轉讓土地使用權後,想要改變生存方式的那一部分人就比以前赤條條僅一雙手出去謀生容易些了。對於想務農的自然是“耕者有其田”,而不想再繼續為農者當然就沒有必要非“有其田”了。
(3) “更重要的,允許土地自由買賣,……大大小小的工商資本、暴發戶、特殊利益集團,十億農民,最後變成十億流民,這就是他們的選擇,至少是其中大多數農民不得已的選擇。”----- 這完全是危言聳聽,蠱惑人心。現在農民被剝奪了承包的土地的還少嗎?他們的權力又是什麼?寫在哪裡了?你根本找不到!因此農民在被打落牙齒後只能和血吞,沒法說理,也沒處說理。我不否認現在肯定有虎視眈眈想要殺進去霸田掠地的,但是十億農民真的就那麼愚蠢?那麼短視?那麼弱不禁風嗎?現在沒有出來打工的農民還是大部分,有了轉讓土地使用權力後我想他們也不會馬上出賣的。而那些在外務工的前農民在出賣土地使用權力前我想也必定會慎重考慮的。至於你說的“會很快把十億弱小農民世代賴以生存的土地吞食得乾乾淨淨”之說,實在是有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味道。
(4) “十億農民,最後變成十億流民,這就是他們的選擇,至少是其中大多數農民不得已的選擇。這也很象股市現象,小民完全可以選擇不買股票,而事實上最後血本無歸的,卻往往也正是無數的小民。”---- 這種比喻很滑稽!小民買賣股票是一種投機行為,帶有很強的賭徒心理。
從你那篇《答問題多──私有制、土地買賣和流民圖》一文看,我覺得你根本沒弄清這回土改的內容,因為你口口聲聲不停地在說“改變土地所有制……農村土地所有制改變……私有化所伴隨的…..”的等等。
你肯定沒聽說過剛發布的是《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吧?請看清楚那裡寫得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這就是說土地還國有的,而農民所出讓和轉讓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權,而這些農民手中現有的土地都是被設置了使用年限和用途的(一般農業用地是70年)。
隨着《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發布,《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件》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一併出爐,為得就是從法律角度上規範出讓行為與讓行合同,以免農民兄弟們受騙上當。
最後我可以肯定你檸檬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逢事必祭出《論語》,孔老夫子恐怕已經被你叨擾的不耐煩了。這就是“過猶不及”。
這一篇寫得我頭直大,以後還是多看你們檸吧掙吧好了,那樣既省心又開心。就是有時候跟着還真着急……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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