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休假中看的一個show是湊熱鬧這個最新的福爾摩斯。買票時那小妞兒說你丫到時候得至少提前一個小時等着入場,否則沒地兒。後來提前40分鐘去了,前面竟然有個100多號人排隊,轉了好幾圈。好在城裡的電影院不似我等鄉下村公所的檔次,竟然能裝數百人,所以座位還理想,但排在後面的200多人大概就夠嗆了,一家人分成數個地方坐下是很平常,誰讓是首映麽,美帝這裡人們喜歡在影院扎堆兒。
這個新版的福爾摩斯,一句話,導演不如乾脆把福爾摩斯幹掉算了。
第一次看福爾摩斯大概是5年級的樣子,巴斯特獵犬,幾乎所有細節至今還能記住,實在是當年無法想象那麼大個的狗會是什麼樣,一個爪子印有臉盆大,直到兩年前在這個村子見到站起來有2米高的大狗。數年前給小小老大講過一次“巴斯特獵犬”,試圖引起她對這廝的興趣。其他的看過幾部,包括那部柯南道爾因為飯們的死亡威脅不得不寫的“福爾摩斯歸來”(好像是這個名字),但細節基本記不住了。但總的感覺,福爾摩斯系列之所以吸引人,不僅僅在於故事情節,更在於對福爾摩斯這個人的描寫,其本人有種神秘感是個特點。
這個電影福爾摩斯則是好萊塢垃圾,非把福爾摩斯弄成一個小混混,紳士什麼的不沾邊也罷了,連一點神秘感也沒有,就是個痞子,沒錢了就去賭博步架打一場爛拳來弄點錢付房租,所以片子中表現其觀察力的邏輯分析情節給人滑稽的感覺。整個故事是新編的,但也是看了開頭就能猜出結尾的檔次。為了香艷一點,女主角是個擊敗福爾摩斯兩次的美國神偷,把福爾摩斯弄得神魂顛倒,被其玩弄於掌故,更顯得這廝無能。
整個戲是個輕喜劇,JUDI LAW的華生演的最好,輕喜劇這類東西英國演員從來比美國的強。Rachel something是好萊塢近年來上升極快,記得有過被奧斯卡配角提名,演的美國女賊很漂亮,有一個後背全裸(又是好萊塢) 。演華生女朋友的那個英國女演員很有味兒的相貌,絕對古典,很一副lady樣子。但整個戲就是個鬧劇,完全摧毀傳統福爾摩斯形象。
結尾是open,等於必定要拍續集。
整體感覺是熱鬧,但不刺激。
到了最後的cast出來,導演是麥當娜的那個離婚的老公,這個被好萊塢婆娘腐蝕的英格麗是愣把英國文學史上最著名的偵探給毀了,N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