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在為我辯解:) |
送交者: 蘇小白 2016月05月24日08:16:07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嗯,我再想想,就是嫌你寫的不性感。哈哈哈 由 oops 於 2016-05-24 08:02:40 |
性描寫,有時候要性感;不時候就不要。
比如嫖客與妓女之間的性交,就不可能有性感的。 當然,更深層次的性感在感覺上應是動物性多些,但在審美上,便是神性多一些。真實,往往不性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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