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50州就是50国,各国有各国的法规 |
送交者: 高伐林 2012年05月24日15:46:21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
正说着呢,后面突然响起“呜啦呜啦”的警笛声。回头一看,一辆闪烁着警灯的警车紧跟在我们车后。“真邪门了!”米格尔叫了起来。刚才都以为只是那个女售货员有点神经过敏,没想到警察还真跟来了!大家一片掩饰不住的兴奋。野树把车在路边停下
老高按:最近因为有亲戚移民到美国,他们对美国的法规、制度颇感新奇,让我们这些已经来美20年、“久入鲍鱼之肆”的人,也重新回头来审视美国法规、制度的优劣得失,感受到了一份新鲜感。怪不得有人说,新到某地的人,能比久居某地的人,发现更多的东西。 亲戚们来自大一统的中国,习惯了上级对下级,一级压一级;下层对上层,一层听一层;中央的法令,都是发往“全党、全军、全国人民”,要一杆子插到底,各地都得照章执行——是否如愿?是否变形?那是另一回事、另一个大话题了。 美国呢,则完全不同。亲戚们從道理上或许了解了,但是还不太容易明白美国这类(德国、瑞士也都是)联邦制国家的国情:州(state)这个单词,本意就是“国”,是中国人将之翻译成“州”的,50州么,就是50国,各州有各州的宪法,各州也有各州的法律。中央(联邦政府)与地方(各州政府)的权力划分十分明晰:联邦政府有权做什么,没权做什么,州政府什么情况下必须照办,什么情况下可以当耳旁风(州与市、镇的关系,也类似)。一般来讲,州政府无须看总统脸色,只须看选民的脸色;反倒是中央要注意观察各州的脸色。州与州会有很大的差异,尤其是共和党掌权的州与民主党掌权的州,在经济政策上、社会福利上,大相径庭。 很难想象:中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吗? 92年前(1920)的中华民国国庆,毛泽东在上海《时事新报》上发表了题为《反对统一》的文章,公然主张解散中国,各省自决自治,只要省庆不要国庆。让人纳罕的是,并未因此言罹祸。 27岁的毛泽东说:“中国之大,太没有基础,太没有下层的组织。在沙渚上建筑层楼,不待建成,便要倾倒了。……推究原因,吃亏就在这‘中国’二字,就在这中国的统一。现在唯一救济的方法,就在解散中国,反对统一 。” “解散中国”!?真敢想。中国解散以后怎么办呢?毛泽东提出的方略是:“各省自决自治”。他一一指点说:湖南和广东这样的省要干脆彻底自治,具有独立国家的性质;而湖北江苏这样的省可以实现半自治,虽然不十分痛快,“然为适应环境,采这种方法,也是好的。” 毛还颇具先见之明地指出,妨碍各省自治的,并不是各省督军,而是人们期望统一的心理。 这不是毛泽东一时心血来潮,要惊世骇俗一把,而是他那段时间占主导地位的念头。就在这篇文章发表前三天,毛泽东还在湖南《大公报》上发表《为湖南自治敬告长沙30万市民》的文章,大声疾呼:“湖南自治是现在唯一重大的事, 是关系湖南人死生荣辱的事。我劝湖南人,我劝我三千万亲爱的同胞,爹妈死了,且慢去埋,大家来将这自治的海堤筑好再说。” ——父母死了也不要管,先来搞分裂中国!毛泽东思想可真够另类的! 美国19世纪门罗总统提出“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反对欧洲人对美洲事务的干预,后来被人称作“门罗主义”。毛泽东拿过这个主义,加以变形,变成湖南门罗主义(各省门罗主义)。他说:“我现在主张20年不谈中央政治,各省人用全力注意到自己的省,采省门罗主义,各省关上各省的大门,大门以外,一概不理。国庆是庆中华民国,我实在老不高兴他。特为趁这国庆,表示我一点反对统一的意见,而希望有一种‘省庆’发生。” 或许有人会说:此一时彼一时呀,毛泽东这话有当时的时代背景嘛。这种开脱,未必站得住脚。美国学者程映红教授在一篇文章中就说过:当时的中国(1920年)正是中国所谓“最危急的时候”,读书人都为“中国要亡了”而忧心如焚。在这个时候反对统一,主张地方自治,根本否定中国人的集体主义传统和对统一的渴望,甚至直言不讳要“解散中国”——我的天!用后来毛泽东灌输给中国人的逻辑来质问:这不是地地道道的汉奸言论,又是什么?! 程映红教授接着自问自答:毛泽东主张各省自治,难道不知道这么办有利于列强瓜分中国吗?他认为,这个问题可以有几个答案,一是所谓“列强瓜分中国”是后来的历史教育构建出来的,毛当时根本不感到有这个危险;二是毛明明知道有这个危险但还是主张自治。这两个答案都难以放入中国僵硬的意识形态框架。前者事关中国革命历史必然性的宏大叙述,后者则涉及毛当时究竟是不是一个爱国者这个问题。但最有可能的是,从毛这些言论来看,他是一个民族虚无主义者。统一也好分裂也罢,他都不在乎——如他所说“在人类中要中国人,和不要中国人,又有甚么大不了的关系?” 这个问题上孰是孰非,我一时还没有想好。不过,话题未免过于沉重。下面,就让我们转为轻松:手头正好有一篇女儿的文章,恰巧从一个侧面,讲到了各州自有规矩,给人留下好大的能钻的空子。 一辆警车跟上来 我在耶鲁读书四年,期间教书就教了两年半。有一年整个暑假都留在耶鲁的尤里西斯·S·格兰特基金会教书。开课之前,所有教师(都是耶鲁的学生)集中起来接受一周培训。基金会主任,一位日裔高年级学生野树,将培训周的日程安排得挺紧凑:每天早晨有一个半小时讨论,探讨他给大家出的关于现代教育的种种课题;每位教师要备课、写教案,还要给同事讲一堂见习课;培训周结束的周末,全体教师去山里露营。 野树对我们每人讲见习课的具体内容没有限制,说:题目自选,你可以讲你最感兴趣的任何题目。每人讲45分钟,然后大家评议,谈意见提建议15分钟。 每人的讲题都十分有意思。野树第一个示范教学,讲的是弗洛伊德解析梦的方式。他先让我们读一小段弗洛伊德的文章,然后简明扼要地给我们讲解几条解析梦的基本规则,然后让“学生”回忆自己印象最深的某个梦,写下来,又点了三个人来当众朗读他们的梦,大家在他的引导下分析这个梦的意义。 接下来大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第二个讲见习课的是罗伯特,这位英语系学生,讲解莎士比亚《李尔王》中的片段。热心公益的查德讲美国教育系统的改革——他结合他去年暑假在美国联邦教育部见习的经历,给我们详细剖析美国教育制度的弊病。西班牙裔的安吉,秋后要进神学院了,他介绍一种非洲的宗教。酷爱吹萨克斯管的米格尔向我们推出一位有名的爵士乐音乐家。肯尼安端出逻辑悖论的有趣命题。波蒂莎领着我们读并且自己创作日本俳句。对生物着迷的苏菲给我们讲解植物的分类。他们的题目一个比一个雅,轮到我时,我决定来点俗的:给大家露一手怎么做我的拿手好菜——鱼香肉丝。 好像跟谁都不太合得来的理查德,讲基因工程。这是唯一上课气氛不太好的一堂课,反对基因工程的罗伯特和赞成基因工程的理查德吵了起来,弄得大家都挺尴尬。 虽然见习课让我们每个人都收获不小,但大伙儿还是闹得疲惫不堪。总算都完成了,星期五中午,我们大家收拾东西去露营。郊游负责人波蒂莎选中的地点,是在耶鲁东北边新罕布什尔州境内的一个国家公园。我们租了一辆大面包车,十六个人带上帐篷、食品,颇有点去历险的感觉。 野树和波蒂莎显然没有把一切都安排好。刚开出城十几分钟,他们忽然发现忘了带早就买好的矿泉水,只好转头回去拿。再一次出发,又发现忘了锁办公室的门。第三次出发,居然走错路了,而且走了近20分钟才发现,只好在高速公路上找出口转个180度的弯,原路返回。再一次经过我们的纽黑文镇时,车上已经有人想上厕所了,于是干脆再次在基金会的办公室停车,让大家上完厕所再出发。这时候我们已经比计划晚了两个小时! 第四次从纽黑文出发,车上的人很快就昏昏欲睡,我读报纸,听音乐,看风景。车开出了平坦的康乃迪格州,进入了丘陵起伏的马萨诸塞州。天气真好,蓝天白云下一片郁郁葱葱。看见了“欢迎到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re)的路牌——到野营地点只有一个小时左右了。开过一个小镇,大家决定去买点酒,准备晚上在篝火边喝。我们车上大多数人都没满21岁(我当时刚满20岁),只有野树、安吉和米格尔够法定资格买酒,大家就凑钱让他们三人出面替我们去买啤酒。我们在一个加油站边停下,他们三人每人去搬了一箱酒放上收银台。我们其他人则在商店里随便转转看看,买些小东小西。 没想到,女店员不肯把酒卖给他们三人!她看到我们一大群人都从面包车里跳出来,知道我们是一伙的,于是坚决不卖,说这是新罕布什尔州的法律。没办法,我们只好悻悻地离开。 回到车上,我们还是不敢置信地议论纷纷:“那个保守的婆娘!”“居然不卖!”“这个闭塞的深山沟!”安吉说:“我最后一个出门,那女人正在给警察打电话呢。”这下大家全笑了起来。“真是有点神经病!”罗伯特说。 正说着呢,后面突然响起“呜啦呜啦”的警笛声。回头一看,一辆闪烁着警灯的警车紧跟在我们车后。“真邪门了!”米格尔叫了起来。刚才都以为只是那个女售货员有点神经过敏,没想到警察还真跟来了!大家一片掩饰不住的兴奋。 野树把车在路边停下。一个挺英俊的年青警察走了过来,很例行公事地向野树要驾驶执照、车的注册卡和保险卡等等。尽管刚才野树也和我们一起笑话这里的警察,可此刻彬彬有礼,称警察为“长官”(officer),恭恭敬敬地有问必答。 警察检查完所有的文件,低头透过车窗看了看我们这一群人,问:“你们从哪儿来,上哪儿去,干什么?”野树告诉他:“我们从康乃迪格州来,是一个非营利基金会的志愿劳动者,现在正去附近的露营地点。”警察又问:“你们都多大年纪?”野树答:“从18岁到21岁不等。” 警察接着说:“我知道你们是从外州来的,不知道我们这里的规矩,所以要跟你们说明一下。在我们州,21岁的人给未满21岁的未成年人买酒是违法的。你们虽然是让21岁的人去买酒,但是我们都知道你们回到营地或是旅馆房间里会发生什么。另外,顺便提一句,在有未满21岁的人在场情况下,车里有酒也是违法的,违反者可能罚款甚至进监狱。所以你们小心一点。我们刚刚通知了我们这里方圆五英里的所有酒店,让他们不要卖酒给你们,所以你们连想都不要想到附近的其他店去买酒。”说完,他有礼貌地点点头,走了。 这下我们车里可炸了窝:没想到新罕布什尔州的社会风气竟这么保守,对年轻人喝酒竟防范得这么严厉!在我们耶鲁大学所在的纽黑文,酒店当然也要对年轻人查看证件什么的,但是只要满21岁,是肯定能买到的。另外,这“有未满21岁人在场,车里就不能有酒”这类的法律也显然是冲着我们这样的年轻人来的——难道那些家长自己买酒,还都得先把孩子们送回家去?我才不信呢! 这时我可真讨厌美国的联邦制——走了才百把英里到了另一个州,就得遵循另一套法律规矩了! 买不到酒怎么办呢?这当然难不倒已经被勾起酒兴的我们。怎么能甘心晚上坐在劈啪燃烧的篝火边,而不能在一起把盏举杯、无拘无束地畅谈放歌! 我们看了看地图。嗨,弗蒙特州(Vermont)不就在还不到20分钟之外么!弗蒙特州,那可是非常开放的呀,好吧,我们绕一点路,开到弗蒙特,可不就能名正言顺地买到酒了? 这时候我可真感谢联邦制——各州法律不同,正好让我们钻空子。 40分钟以后,我们顺利地载着买来的三箱啤酒,来到了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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