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朋友之義竟。 |
送交者: Box 2016月06月02日21:39:34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我談一點淺見。其實,在我看來,大家爭論之焦點 由 蘇小白 於 2016-06-02 21:10:58 |
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加上不同世代淺深不等的人生體驗,如此而已。
證據是個大問題,兩者不是分而論之的。非常簡單的事實都不承認,何來證據?為什麼那麼事實都視而不見?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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