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非 常 同 意 这 个 观 点 .按 照 中 国 法 律 ,从 你 加 入 外 籍 的 那 一 刻 起 ,你 已 经 自 动 丧 失 了 中 国 国 籍 ,即 使 你 再 想 做 中 国 人 那 也 只 是 你 自 己 的 一 厢 情 愿 了. 你 要 是 再 回 中 国 ,你 得 去 中 国 使 领 馆 办 相 关 手 续 ,要 交 签 证 费 ;入 境 时 要 走 外 国 人 通 道 ,到 了 居 住 地 还 要 去 当 地 有 关 部 门 办 理 居 留 手 续 ,而 且 只 能 按 使 馆 批 准 你 的 时 日 居 住 ,不 能 过 期 ,所 有 这 一 切 都 表 明 你 已 经 不 再 是 中 国 人 了.但 是 你 既 然 成 为 了 美 国 人 ,一 旦 有 事 美 国 政 府 是 有 责 任 保 护 你 的 合 法 权 益 的 .而 中 国 就 不 可 能 再 来 保 护 你 了.这 个 道 理 应 该 不 难 明 白 吧 .
我 倒 是 觉 得 ,如 果 有 可 能 的 话 ,在 平 日 应 该 多 向 美 国 人 介 绍 一 些 有 关 中 国 的 事 情 ,增 加 美 国 人 对 中 国 的 了 解 ,为 增 进 中 美 人 民 之 间 的 友 谊 多 做 一 些 实 实 在 在 的 事 情 .让 中 美 人 民 世 世 代 代 友 好 下 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