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六,偶在你們州的一個小鎮,不知不覺又超速了,
被F城警員,逮着了.
本來是在一小城堵車堵的歷害呀,可是街道兩邊都是工場直銷商店,挺誘惑人的,
偶就東張加西望,邊看風景,邊跟老公聊天哪,正說着說着,也忍耐着等行人穿梭過馬路,
好不容易要開出市區了,以為這下自由了,脫離人群,偶就油門一踩,兒子在後頭,對我說,
媽媽你開太快了,窗子搖下,也沒聽仔細,再來馬上就是咆嘨的警笛,偶第一個反應是,一
定前頭發生事故,偶就趕緊讓路,馬上停靠路邊,沒想到,警察是追着我來的,哇,慘了,
這回不妙了,沒等警察走過來,老公和小孩,同聲說我開太快了!
警察要了駕照,車子註冊單,還有保險卡,再來一反應,完蛋了,我剛換車子保險公司,
一年可省回兩百多塊,這下被開罰單,豈不是保費反要增漲了嗎!真是挫折,知道這回
躲不過了,心裡還是禱告期盼沒事,真有事,我還是要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我第一句話一開口,沒腦子,就告訴警員我沒看到速限牌子,但我知道我開很塊.
警察拿走我的證件,過一會兒回來,從照後鏡看到,警察手上多了一張菊色的東東.
沒等警察開口,我告訴警察,我實在沒拿過罰單(我以為他手上那張確實是),
警察開口啦,"你知道我為甚麼把你停下來嗎?"我說,應該是超速.
"沒錯,我測到你的速度是39"
"哦!"
"我給你一次警告,這裡還是市區,速限只有二十五.再過前面的彎,速限才會增加.
小心,不要再超速了.
哇!之後,我很小心的繼續開好幾個小時,兩個兒子在後坐幫忙提醒看馬路上的速限標誌.
心中無限的感謝!
感謝主保守我們一家平平安安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