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開車多年我從未有過車禍。但近日卻讓我遇到了。真是:天有不測之雲,人有不測之禍。當時正是早上8點多上班高峰,高速公路上擠滿了車,大家時速也不快。有3條道,我的車在左道上行駛,突然間,轟隆一聲響,一輛車從中間道上橫撞過來,擦着我的車衝到了我的前面。我趕緊剎車並把車停在了緊急道上。只見我的車已面目全非:右邊兩栓門被撞凹了,前面右輪上的蓋板被撞開了,後面右輪被撞歪了。真是慘不忍睹!我的“寶馬”啊才買了一年多就掛彩了,真是欲哭無淚!
幸好人沒事,因為當時車速都不快,而且撞的是右邊。如果大家都按高速公路上的正常時速開,我的車一定會被撞飛掉,或被撞到左邊的水泥攔上,那就慘了,人不死也會重傷。等我心神定下來後,便趕緊打911報警。911詢問我有沒有人受傷。我說沒有。又問:“在那裡”。我說了具體位置。立刻911說:“看到了”。我心想他大概是通過衛星系統看到的吧?
打完911,我便問那輛撞我的車主:“怎麼回事?為何撞我的車?”。他說他也不知道是誰撞了他的車,導致他的車失控撞了我的車。我看了一下他的車,確實車右身有被撞的痕跡。由於他的車失控,還引起了他後面的兩輛車撞尾。所以共有四輛車捲入了這起車禍中。應該是5輛車,但第一個引發這起車禍的車已逃之夭夭,不見人影。我想這一定是右道上的車在換線時沒看旁邊而撞了中間道上的車。這個罪魁禍首逃掉了,我們這4輛相撞的車只好乾瞪眼等着警察來處理。
不一會兒,警察來了。警察先要了每個人的駕駛執照和保險單,然後又問了每個人的車禍情況。當問到我時,我順便問警察能否抓到那個肇事者,警察聳聳肩膀說:“他大概早已在千里之外了,誰還找的到他?”。我心想咱的稅錢算是白交了,怎麼養了這樣沒用的警察。最後警察調查完畢,就跟我們說:“這裡有兩組車禍,編號為1234,第4號車撞了第3號車的尾部。第1號車撞了第2號車的右部(我就是第2號車)。詳細情況都在報告單上,各自可向自己的保險公司匯報。。。”。他也不說誰對誰錯,說完後,便發給每人一份車禍報告單叫我們開路。其他三輛車都還能開路,唯獨我的車不能開路,因為我的車輪被撞歪了。警察叫了一輛清理高速公路的拖車來把我的車拖走。拖車把我和車帶到一個停車場就不管了。我只好聯繫我的保險公司。等保險公司叫來了拖車再把我的車拖到我指定的修車場時已近中午。
這個修車場就在我買車的經銷店裡,我把車交給他們修比較放心,因為原貨原裝不會有假。等我辦完修車手續,他們又幫我聯繫租車公司。馬上租車公司便來人帶我去他們那裡辦理租車手續並選車。我選了一輛2010年的豐田車(也就這輛還看得上眼)。辦完手續後,我便開着這輛嶄新的車上路了。但此時的心情已和以前兩樣了。坐在車裡不再是一種享受,而是一種危險。所以開車也就更加小心了。
幸好我買了全額的汽車保險並包括拖車和租車在內,否則光這兩項費用也得花七,八百美元。現在初步估計我的汽車修理費將近1萬美元。大概要2-3周才能修好。由於這起車禍不是我的錯,我可能不用花任何錢。保險公司會解決。真可謂:養兵千日,用兵一時。不過錢還是小事,命才是大事。希望那些開車的人一定要小心謹慎。換道時,一定要看後面和旁邊。買車保險最好包括拖車和租車。開車最好開邊道,不要開中間道,因為中間道會被兩邊撞,最容易出事故。有道是:安全誠可貴,保險價更高,若為生命故,兩者不可拋。(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