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50州就是50國,各國有各國的法規 |
送交者: 高伐林 2012年05月24日15:46:21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正說着呢,後面突然響起“嗚啦嗚啦”的警笛聲。回頭一看,一輛閃爍着警燈的警車緊跟在我們車後。“真邪門了!”米格爾叫了起來。剛才都以為只是那個女售貨員有點神經過敏,沒想到警察還真跟來了!大家一片掩飾不住的興奮。野樹把車在路邊停下
老高按:最近因為有親戚移民到美國,他們對美國的法規、制度頗感新奇,讓我們這些已經來美20年、“久入鮑魚之肆”的人,也重新回頭來審視美國法規、制度的優劣得失,感受到了一份新鮮感。怪不得有人說,新到某地的人,能比久居某地的人,發現更多的東西。 親戚們來自大一統的中國,習慣了上級對下級,一級壓一級;下層對上層,一層聽一層;中央的法令,都是發往“全黨、全軍、全國人民”,要一杆子插到底,各地都得照章執行——是否如願?是否變形?那是另一回事、另一個大話題了。 美國呢,則完全不同。親戚們從道理上或許了解了,但是還不太容易明白美國這類(德國、瑞士也都是)聯邦制國家的國情:州(state)這個單詞,本意就是“國”,是中國人將之翻譯成“州”的,50州麼,就是50國,各州有各州的憲法,各州也有各州的法律。中央(聯邦政府)與地方(各州政府)的權力劃分十分明晰:聯邦政府有權做什麼,沒權做什麼,州政府什麼情況下必須照辦,什麼情況下可以當耳旁風(州與市、鎮的關係,也類似)。一般來講,州政府無須看總統臉色,只須看選民的臉色;反倒是中央要注意觀察各州的臉色。州與州會有很大的差異,尤其是共和黨掌權的州與民主黨掌權的州,在經濟政策上、社會福利上,大相徑庭。 很難想象:中國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嗎? 92年前(1920)的中華民國國慶,毛澤東在上海《時事新報》上發表了題為《反對統一》的文章,公然主張解散中國,各省自決自治,只要省慶不要國慶。讓人納罕的是,並未因此言罹禍。 27歲的毛澤東說:“中國之大,太沒有基礎,太沒有下層的組織。在沙渚上建築層樓,不待建成,便要傾倒了。……推究原因,吃虧就在這‘中國’二字,就在這中國的統一。現在唯一救濟的方法,就在解散中國,反對統一 。” “解散中國”!?真敢想。中國解散以後怎麼辦呢?毛澤東提出的方略是:“各省自決自治”。他一一指點說:湖南和廣東這樣的省要乾脆徹底自治,具有獨立國家的性質;而湖北江蘇這樣的省可以實現半自治,雖然不十分痛快,“然為適應環境,采這種方法,也是好的。” 毛還頗具先見之明地指出,妨礙各省自治的,並不是各省督軍,而是人們期望統一的心理。 這不是毛澤東一時心血來潮,要驚世駭俗一把,而是他那段時間占主導地位的念頭。就在這篇文章發表前三天,毛澤東還在湖南《大公報》上發表《為湖南自治敬告長沙30萬市民》的文章,大聲疾呼:“湖南自治是現在唯一重大的事, 是關係湖南人死生榮辱的事。我勸湖南人,我勸我三千萬親愛的同胞,爹媽死了,且慢去埋,大家來將這自治的海堤築好再說。” ——父母死了也不要管,先來搞分裂中國!毛澤東思想可真夠另類的! 美國19世紀門羅總統提出“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反對歐洲人對美洲事務的干預,後來被人稱作“門羅主義”。毛澤東拿過這個主義,加以變形,變成湖南門羅主義(各省門羅主義)。他說:“我現在主張20年不談中央政治,各省人用全力注意到自己的省,采省門羅主義,各省關上各省的大門,大門以外,一概不理。國慶是慶中華民國,我實在老不高興他。特為趁這國慶,表示我一點反對統一的意見,而希望有一種‘省慶’發生。” 或許有人會說:此一時彼一時呀,毛澤東這話有當時的時代背景嘛。這種開脫,未必站得住腳。美國學者程映紅教授在一篇文章中就說過:當時的中國(1920年)正是中國所謂“最危急的時候”,讀書人都為“中國要亡了”而憂心如焚。在這個時候反對統一,主張地方自治,根本否定中國人的集體主義傳統和對統一的渴望,甚至直言不諱要“解散中國”——我的天!用後來毛澤東灌輸給中國人的邏輯來質問:這不是地地道道的漢奸言論,又是什麼?! 程映紅教授接着自問自答:毛澤東主張各省自治,難道不知道這麼辦有利於列強瓜分中國嗎?他認為,這個問題可以有幾個答案,一是所謂“列強瓜分中國”是後來的歷史教育構建出來的,毛當時根本不感到有這個危險;二是毛明明知道有這個危險但還是主張自治。這兩個答案都難以放入中國僵硬的意識形態框架。前者事關中國革命歷史必然性的宏大敘述,後者則涉及毛當時究竟是不是一個愛國者這個問題。但最有可能的是,從毛這些言論來看,他是一個民族虛無主義者。統一也好分裂也罷,他都不在乎——如他所說“在人類中要中國人,和不要中國人,又有甚麼大不了的關係?” 這個問題上孰是孰非,我一時還沒有想好。不過,話題未免過於沉重。下面,就讓我們轉為輕鬆:手頭正好有一篇女兒的文章,恰巧從一個側面,講到了各州自有規矩,給人留下好大的能鑽的空子。 一輛警車跟上來 我在耶魯讀書四年,期間教書就教了兩年半。有一年整個暑假都留在耶魯的尤里西斯·S·格蘭特基金會教書。開課之前,所有教師(都是耶魯的學生)集中起來接受一周培訓。基金會主任,一位日裔高年級學生野樹,將培訓周的日程安排得挺緊湊:每天早晨有一個半小時討論,探討他給大家出的關於現代教育的種種課題;每位教師要備課、寫教案,還要給同事講一堂見習課;培訓周結束的周末,全體教師去山裡露營。 野樹對我們每人講見習課的具體內容沒有限制,說:題目自選,你可以講你最感興趣的任何題目。每人講45分鐘,然後大家評議,談意見提建議15分鐘。 每人的講題都十分有意思。野樹第一個示範教學,講的是弗洛伊德解析夢的方式。他先讓我們讀一小段弗洛伊德的文章,然後簡明扼要地給我們講解幾條解析夢的基本規則,然後讓“學生”回憶自己印象最深的某個夢,寫下來,又點了三個人來當眾朗讀他們的夢,大家在他的引導下分析這個夢的意義。 接下來大家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第二個講見習課的是羅伯特,這位英語系學生,講解莎士比亞《李爾王》中的片段。熱心公益的查德講美國教育系統的改革——他結合他去年暑假在美國聯邦教育部見習的經歷,給我們詳細剖析美國教育制度的弊病。西班牙裔的安吉,秋後要進神學院了,他介紹一種非洲的宗教。酷愛吹薩克斯管的米格爾向我們推出一位有名的爵士樂音樂家。肯尼安端出邏輯悖論的有趣命題。波蒂莎領着我們讀並且自己創作日本俳句。對生物着迷的蘇菲給我們講解植物的分類。他們的題目一個比一個雅,輪到我時,我決定來點俗的:給大家露一手怎麼做我的拿手好菜——魚香肉絲。 好像跟誰都不太合得來的理查德,講基因工程。這是唯一上課氣氛不太好的一堂課,反對基因工程的羅伯特和贊成基因工程的理查德吵了起來,弄得大家都挺尷尬。 雖然見習課讓我們每個人都收穫不小,但大伙兒還是鬧得疲憊不堪。總算都完成了,星期五中午,我們大家收拾東西去露營。郊遊負責人波蒂莎選中的地點,是在耶魯東北邊新罕布什爾州境內的一個國家公園。我們租了一輛大麵包車,十六個人帶上帳篷、食品,頗有點去歷險的感覺。 野樹和波蒂莎顯然沒有把一切都安排好。剛開出城十幾分鐘,他們忽然發現忘了帶早就買好的礦泉水,只好轉頭回去拿。再一次出發,又發現忘了鎖辦公室的門。第三次出發,居然走錯路了,而且走了近20分鐘才發現,只好在高速公路上找出口轉個180度的彎,原路返回。再一次經過我們的紐黑文鎮時,車上已經有人想上廁所了,於是乾脆再次在基金會的辦公室停車,讓大家上完廁所再出發。這時候我們已經比計劃晚了兩個小時! 第四次從紐黑文出發,車上的人很快就昏昏欲睡,我讀報紙,聽音樂,看風景。車開出了平坦的康乃迪格州,進入了丘陵起伏的馬薩諸塞州。天氣真好,藍天白雲下一片鬱鬱蔥蔥。看見了“歡迎到新罕布什爾州”(New Hampshire)的路牌——到野營地點只有一個小時左右了。開過一個小鎮,大家決定去買點酒,準備晚上在篝火邊喝。我們車上大多數人都沒滿21歲(我當時剛滿20歲),只有野樹、安吉和米格爾夠法定資格買酒,大家就湊錢讓他們三人出面替我們去買啤酒。我們在一個加油站邊停下,他們三人每人去搬了一箱酒放上收銀台。我們其他人則在商店裡隨便轉轉看看,買些小東小西。 沒想到,女店員不肯把酒賣給他們三人!她看到我們一大群人都從麵包車裡跳出來,知道我們是一夥的,於是堅決不賣,說這是新罕布什爾州的法律。沒辦法,我們只好悻悻地離開。 回到車上,我們還是不敢置信地議論紛紛:“那個保守的婆娘!”“居然不賣!”“這個閉塞的深山溝!”安吉說:“我最後一個出門,那女人正在給警察打電話呢。”這下大家全笑了起來。“真是有點神經病!”羅伯特說。 正說着呢,後面突然響起“嗚啦嗚啦”的警笛聲。回頭一看,一輛閃爍着警燈的警車緊跟在我們車後。“真邪門了!”米格爾叫了起來。剛才都以為只是那個女售貨員有點神經過敏,沒想到警察還真跟來了!大家一片掩飾不住的興奮。 野樹把車在路邊停下。一個挺英俊的年青警察走了過來,很例行公事地向野樹要駕駛執照、車的註冊卡和保險卡等等。儘管剛才野樹也和我們一起笑話這裡的警察,可此刻彬彬有禮,稱警察為“長官”(officer),恭恭敬敬地有問必答。 警察檢查完所有的文件,低頭透過車窗看了看我們這一群人,問:“你們從哪兒來,上哪兒去,幹什麼?”野樹告訴他:“我們從康乃迪格州來,是一個非營利基金會的志願勞動者,現在正去附近的露營地點。”警察又問:“你們都多大年紀?”野樹答:“從18歲到21歲不等。” 警察接着說:“我知道你們是從外州來的,不知道我們這裡的規矩,所以要跟你們說明一下。在我們州,21歲的人給未滿21歲的未成年人買酒是違法的。你們雖然是讓21歲的人去買酒,但是我們都知道你們回到營地或是旅館房間裡會發生什麼。另外,順便提一句,在有未滿21歲的人在場情況下,車裡有酒也是違法的,違反者可能罰款甚至進監獄。所以你們小心一點。我們剛剛通知了我們這裡方圓五英里的所有酒店,讓他們不要賣酒給你們,所以你們連想都不要想到附近的其他店去買酒。”說完,他有禮貌地點點頭,走了。 這下我們車裡可炸了窩:沒想到新罕布什爾州的社會風氣竟這麼保守,對年輕人喝酒竟防範得這麼嚴厲!在我們耶魯大學所在的紐黑文,酒店當然也要對年輕人查看證件什麼的,但是只要滿21歲,是肯定能買到的。另外,這“有未滿21歲人在場,車裡就不能有酒”這類的法律也顯然是衝着我們這樣的年輕人來的——難道那些家長自己買酒,還都得先把孩子們送回家去?我才不信呢! 這時我可真討厭美國的聯邦制——走了才百把英里到了另一個州,就得遵循另一套法律規矩了! 買不到酒怎麼辦呢?這當然難不倒已經被勾起酒興的我們。怎麼能甘心晚上坐在劈啪燃燒的篝火邊,而不能在一起把盞舉杯、無拘無束地暢談放歌! 我們看了看地圖。嗨,弗蒙特州(Vermont)不就在還不到20分鐘之外麼!弗蒙特州,那可是非常開放的呀,好吧,我們繞一點路,開到弗蒙特,可不就能名正言順地買到酒了? 這時候我可真感謝聯邦制——各州法律不同,正好讓我們鑽空子。 40分鐘以後,我們順利地載着買來的三箱啤酒,來到了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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