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是美国国会在审判床铺总统两次了没?看到是美国国会在听证一六暴动了没?按照
美国宪法的文字规定,美国国会似乎只是立法机构!当我听到、看到彭斯副总统的法律
顾问及那个联邦法官的一六委员会听证宣称时,我感觉那么地恶心!美国宪法和所谓的
三权分立完全算个屁!算个狗屁!一个根本没有涉及人民经济权益和保障的宪法,一个
只把公民个人权利写进修正条款的宪法,算个草泥马的狗屁!按照美国的第十二修正条
款,说得很明白,美国国会和各州议会如何操控选举出总统。很搞笑的是,各州的所谓
总统和副总统候选名单序列(list)在它妈哪里??????据我认知,绝大多数州都
没有所谓的list!也绝对没有所谓的总统和副总统能实质单独获票的可能。其中那句,
“The President of the Senate shall, in the presence of the Senate and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open all the certificates and the votes shall then be
counted."根本就没有说谁来数“票”,彭斯副总统本身自己也是美国欺诈体系的受害
者,却没有任何胆量敢于反抗,至少可以说,宪法没有明确说谁读票,虽然实际先例都
是在任副总统读票,但是彭斯可以说有欺诈嫌疑和一些选举团挑战而拒绝读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