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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中國工人的“以理維權”
送交者: 于建嶸 2006年05月12日12:22:0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我很高興來到世界着名的耶魯大學,幷能在東亞研究中心同這麼多關心中國社會穩定和發展的專家和學者進行交流。我首先要感謝着名社會學家Deborah S. Davis教授、政治學家Pierre F. Landry教授、法學家Jamie P. Horsley教授,你們這些世界學人仰視的大師現在坐在這裡聽我演講,是我的榮幸,同時給我帶來的壓力也是可想而知的。我當然要感謝參加今天這場專題交流的耶魯大學各學科的教師和同學們。我還要特別感謝馬端新博士,他是一位法學家同時又是一位辦事非常執着和認真的美國人,是他周詳地安排了我的這次訪問。人類學家肖鳳霞教授昨天為我舉行的盛大晚宴也是需要感謝的。

我今天要講的題目是《當代中國工人的“以理維權”》。這是我最新出版的學術專着《中國工人階級狀況:安源實錄》的核心內容之一。大家知道,我的研究興趣和學術方向是社會衝突。近幾年我發表的主要成果是有關農民維權抗爭的。但現實中,工人維權抗爭也是目前中國社會衝突的主要內容和形式。因此,我從2001年5月起開始進入安源煤礦進行了工人問題的實證研究。為什麼選擇安源呢?這首先在於,安源具有100多年的歷史,曾經是中國近代最大的企業,見證了中國工業化的全過程。其次,安源煤礦曾為中國共產黨的發展和壯大做出過重大貢獻,毛澤東、李立三和劉少奇領導的安源路礦工人罷工是有重大影響的歷史性事件;再次,安源鎮是依託安源煤礦發展起來的一個具有行政區劃意義的社區。在這裡,有國家管理者、市民和工人;有國營企業的工人,也有鎮辦企業的工人,還有個體企業的工人。這樣社區性結構大體可以體現全國的情況;最後,安源煤礦是最能體現中國工人分層的地方。在這裡不僅有企業幹部、正式工,固定合同工、還有農民協議工、臨時工等。不僅有在崗工人還有下崗工人。這種多樣性,在許多企業不存在了。我主要的研究方法就是進行訪談和文獻研究,這本書的主要內容就是由訪談組成的。這本書叫《中國工人階級狀況》,主要有兩個方面,“工人階級”作為一個社會群體的歷史及現狀:“工人階級”作為一個政治符號的演變過程及現實意義。。

我的研究結論主要有三點:其一,中國工人是一個迷失的階級。我認為,中國產業工人自產生起就因受到幫會組織的控制而欠缺自組織經歷和階級意識認同。因此,當他們成為革命黨人反抗舊體制所依靠和動員的對象後,他們的階級意識就被賦予了許多超越其階級本來意義的政治理想,其組織化程度也因受到政治動員的制約成為了高度政治化的革命工具。在革命的共產黨奪取政權後,工人階級又成為了主流政治話語中“統治階級”被政權逐漸組織結構化。這一點,我今天就不講了。其二,中國工人現在所進行社會抗爭行動,是一個非階級的以理維權。這是我今天要重點講的。其三,中國工人要成為真正意義上的階級,就要從虛幻的“統治階級”的迷夢中解放出來,就要在“勞動者”的基礎上形成自己的階級意識,就要在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大旗下重新組織自己的階級隊伍。祇有這樣,這個社會群體才能獲得自己本來的意義和利益;也祇有這樣,中國社會才能真正實現向現代社會的轉型及長期和穩定的發展。這一點,我今天也不展開講了。

下面我講三個問題。


一、 集體行動和工人的維權抗爭

大量研究成果已經證明,近20年的中國社會轉型,工人階級內部發生了分化,內部各個群體的相對地位發生了變化,工人階級的社會經濟地位明顯下降,作為工人階級主體的產業工人在社會資源分配體制上的弱勢地位也成為了不可否認的事實,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屬於利益相對受損群體和社會底層群體。對這一點,大家可以看中國着名的社會學家陸學藝先生、孫立平先生、李強先生和李培林先生的相關着作。他們講得很清楚了。我們今天要研究的問題是,工人階級對這一社會轉型會做出什麼樣的行動反應呢?對此,社會科學家的研究則有幷不一致的結論。這主要有三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是“集體無行動”。這是美國密遏根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李靜君女土提出來的。她通過對廣東等發達地區20世紀90年代初期工人行動的研究認為,當時“集體無行動”是中國工人政治的主要形式。這個時期工人以降低積極性、缺工、逃避責任、不合作等行動回應當時的企業改制變革。

第二種觀點是“無集體行動”。這是中國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劉愛玉女土提出來的。她通過對上海等地國有企業90年代中期後工人政治的研究認為,隨着市場化改革的深化以及物質環境的變化建構了工人行動選擇的新的情境,“集體無行動”不再是工人明智、理性的選擇,工人廣泛存在的行動方式是服從、退出和個人傾訴,沒有利益組織起來的公開的集體行動。也就是說,90年代以來工人的集體行動幷沒有成為一種常態,雖然局部地區也存在工人有組織的或無組織的集體行動,但就整個中國的情況來看,“無集體行動”是常態。

第三種觀點是“有集體抗爭”行動。這以香港浸會大學國際政治系副教授陳峰先生為代表。陳峰博士通過對近十年來隨着工業關係的轉型,中國的工業衝突急劇增加這一事實得出了工人有集體抗議行動這一結論。他認為,這些工人自發(或聲稱是自發)的集體行為,主要是為了抗議不斷惡化的工作條件、日益增多的侵犯工人權益現象,以及經濟轉型造成的工人生活水平的下降。但他認為工人的這些集體抗爭行動具有明顯的“道德經濟學”傾向。

我的研究結論是,在這場影響深遠的社會轉型過程中,雖然“集體無行動”和“無集體行動”這兩種工人政治狀況都是存在的,但它們幷不是當前工人政治的主體部分,“以理維權”的非階級行動才是當前中國工人政治的本質性特徵。也就是說,我與陳峰的研究基本上是一致的,祇是我將證明的工人維權抗爭主要不是基於“生存倫理”而是基於一種“政治倫理”。

社會轉型期工人是否存在維權抗爭的集體行動,這是一個對基本事實的認定問題。許多否定工人有集體行動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個案性的,李靜君博士和劉玉愛博士的研究結論就是根據她們在少數工廠進行調查的基礎上得出的結論。而在我看來,要回答這樣的問題,需要對宏觀數據的把握,幷在此基礎上進行“關鍵事件”研究。就當前工人政治狀況而言,具有研究樣本意義的“關鍵事件”就是所謂的“職工群體性事件”。這一點,陳峰博士注意到了。他在相關論文中就引用了有關統計資料表明,1992年到1997年間,每年捲入勞動糾紛的工人數大約在126萬。1998年,參加示威的工人數一下子就增加到了360萬。1999年後基本上在400萬左右。這是很重要的指標。實際上,最新的數據表明,在2004年全國共發生的近六萬多起和2005年發生的8萬多起“群體性事件”,以職工為主體占五分之二多。從這些宏觀的數據得出的結論祇能是,當前在全國廣泛存在工人維權抗爭的集體行動。對此,中華全國總工會的一份報告也承認,“近兩年來,在部分地區和行業,職工隊伍中不穩定的因素在增加。各地職工群體性事件有逐年上升的趨勢,總體呈現出以下特點:參與人數增多,規模擴大;行為過激,對抗性加強,處理難度加大;事件的重發率高,擇機性強;職工群體性事件的內容具有趨同性;地區和行業性特點突出,困難職工群體是事件的主體;組織傾向明顯,一些地方出現非法組織”。

從中國官方的這種表述中,我們可以看到,中國工人是存在集體行動的。問題祇是,我們應如何認識這些集體行動的特徵和性質呢?為此,我曾經對2003年6月以來全國發生的200起工人維權抗爭事件進行過分析。雖然這祇是同期發生的此類事件的很少一部分,但也可從中獲知目前工人維權抗爭活動的一些基本特徵:1、導致工人維權抗爭的原因較為複雜,其中因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拖欠工人工資等問題所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占了非常大的比例。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不經過職工代表大會等法定程序、違背工人意願強行改制;改制安置不合理,工人不同意買斷工齡方案或工廠沒有代工人交納社會保險;原來拖欠工人的集資款、工資或其它福利待遇沒有退發給工人;改制過程中對企業資產的評估不合理而導致國家資產流失等等。表1歸納了導致工人維權抗爭的主要原因。

表1: 2003年6月以來200起工人維權抗爭事件的原因

原因 數量 百分比
國企改制 75 37.5
拖欠工資 47 23.5
社會保險 21 10.5
破產安置 18 9.0
稅費問題 13 6.5
勞動時間 12 6.0
貪污腐敗 10 5.0
毆打工人 4 2.0

2、工人抗爭的方式主要有上訪、靜坐、罷工、遊行示威、堵塞交通要道、占領工廠等。在上述的200起工人抗爭事件中,因工人行動堵塞交通要道而影響到公共安全的事件有57起,其中,工人直接到國道或省道等公路上靜坐的11起,到鐵路上靜坐的5起。

3、工人在維權抗爭中與警察的衝突十分突出。在上述的200起工人抗爭的事件中,有28起事件最終導致工人與警察的衝突,在其中9起事件中地方政府動用了武警和特警,數十名工人在這些衝突中受傷或被捕。

4、工人的維權抗爭開始突破了單位、走向行業或地區性的聯合。在上述的200起工人抗爭事件中,有11起是出租車司機因不滿政府亂收稅費而舉行的全行業罷工。我曾收到了一份題為“如此轉制:不利國,不利民”的控告材料。這份材料是以遼寧省遼陽市宏偉區69家集體和國有企業職工名義發出的。它不僅列舉了這些企業共同的問題,而且還分企業列舉了各個企業的特殊的問題。在材料後面又分別列出了每個企業派出的職工代表。這說明,這裡的工人已經突破了單個企業的抗爭界線,走向了區域性的聯合行動。


二、 非階級行動和政治倫理

如果從政治行動的性質而言,當前工人的“以理維權”是一種非階級行動。這主要是兩個方面:其一,當前工人“以理維權”是在目前“階級失蹤”和群體分化的狀況下發生的。

長期以來,在中國,“工人階級”是一個政治化的意識形態概念,內涵的政治性和外延的不確定性是其最為基本的特徵。其結果就是中國沒有一個確定意義上的“工人階級群體”,這個階級在所有人都貼上其標籤中反而失蹤了。也就是說,當許多不同職業、不同經濟地位、不同思想意識的人都被封為“工人階級”的時候,這個“階級”也就因沒有明確的界線而不能有最為基本的認同。它也就實際上是不存在了。這是目前中國現實政治中的基本事實。當然,整體意義上的“階級”失蹤,幷不是意味着具有明確職業特徵意義上的工人群體的消失,事實上,其主體部分的產業工人仍然是當代中國社會最為重要的群體。祇是這個職業群體不是以階級的形式而存在的,它們被中國學者稱之為具有客觀經濟利益關係的“階層”。中國着名的社會學家陸學藝先生的那本產生過十分大的影響的着作就是關於中國社會階層的分析的。

如果進一步考察就會發現,隨着國家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經理權威主義的興起幷制度化、私營企業的發展和部分企業的倒閉破產,作為“職業群體”的產業工人也在進一步發生分化,出現了傳統意義上的工人、完全的僱傭工人、下崗失業工人。在具體企業中就有幹部、以工代干人員、固定工、合同工、農民輪換工、協議工、臨時工、下崗職工、待崗職工、離休職員、退休職工等多種身份的群體。在這些身份的背後,具有實實在在的經濟和政治利益。他們有不同的生活處境,有不同的利益,也就有不同內容和形式的抗爭。這就是世界着名勞工問題專家、哈佛大學講座教授裴宜理在《上海罷工》中得出一個重要結論:不同的工人有不同的政治。

其二,當前工人維權抗爭的依據是“政治倫理”。

在我看來,當前工人“以理維權”的“理”,不是美國社會學家詹姆斯。C.斯科特:《農民的道義經濟學:東南亞的反叛與生存》提出的基於生存需要的“生存倫理”,而主要是一種“政治倫理”。這種“政治倫理”最直接的精神資源來自執政者長期宣揚的意識形態。由這種意識形態決定的主流話語中,工人階級是革命的主力軍、執政的共產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工人是國家的主人,是社會真正的統治者。這種政治化的話語,一方面制約着工人的獨立思考和階級意識的發育,另一方面又成為了工人維權抗爭的武器。

事實上,那些起來維權抗爭的“工人代表們”,雖然也認識到了自己已邊緣化成了社會的弱勢人群,但在他們抗爭的訴求文本中,仍然把自己想像成為國家的主人,把自己視為統治集團的基礎,仍然認為自己具有應該高於農民的身份。他們在不能為自己行動尋找到確定的法定依據時,就把 “共產黨是我們的黨”、“我們是國家的主人”、“我們曾經為國家做出過貢獻”、“不平等”、“不公平”這些政治口號作為了他們行動的依據。在他們看來,既然政治上我們仍然是“內部人”,那麼就得享受“內部人”的待遇,否則就是不公平,就是一種侵權。可見,這是一種由“政治倫理”產生出來的權益。在這裡“生存倫理”幷不是最為主要的,它祇是一種訴求的參照物,而不是行動的依據。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這種“政治倫理”在成為工人維權抗爭的思想行動基礎同時,又為工人的行動確立基本的“守法原則”。這在於,這種政治倫理產生的“內部人”意識,一方面使工人在行動上表現出較為克制,力求在抗爭行為和方式上遵守法定規則;另一方面也使執政者將其視為“人民內部矛盾”,而不便採取過激的處理方式來對待這些自稱為“內部人”的抗爭工人。這也許是當事各方都願意採取的行動策略,但無論如何,它在防止事態擴大化和激進化上起到了作用,幷會為雙方妥協處理增加機會。當然,幷不是說這種“守法原則”是不可以突破的。當體制內的渠道和法定的方式不能解決問題時,就有可能發生以破壞公共秩序而造成社會影響為目標的“非法行為”。但祇要沒有工人以外的力量的政治性介入,這些行為總的特徵還是比較克制的。


三、“以理維權”與“以法抗爭”

我把目前工人的維權抗爭稱之為“以理維權”。顯然,這與我曾提出的農民維權抗爭是“以法抗爭”這一解釋框架有所區別。這種區別主要有:其一,維權抗爭的依據有所不同。無論是為稅費還是為土地,農民多以具體的國家法律和中央文件為依據。在許多場合,農民以全面落實“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自治”的法律和中央文件作為其訴求目標。農民認為他們所遇到的困難和痛苦都是由於縣鄉政府或村級幹部不按法律和中央文件辦事造成的,他們假設這些文件的規定能解決他們的問題。工人抗爭維權則多以意識形態為依據,在工人們的訴求文本中,最常見抗爭理由是“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們工人階級是國家的主人,共產黨是我們工人階級先鋒隊,工廠就是我們自己的工廠”。因為在許多工人的想像中自己還處在國家的權力之中,他們的抗爭可以歸結為“以理維權”。

其二,維權抗爭的內容有所不同。農民以減輕農民負擔和實現村民自治為主,口號是“減輕農民負擔”,“維護村民的民主權利”。近幾年來,由於地方政府和開發商對農民土地權益的侵害,為土地問題引發的衝突顯上升趨勢,農民要求維護土地權益成為了中心議題。工人抗爭的主要是經濟權利。已退休的工人為了爭取應有的福利待遇提出的口號是“要吃飯”,下崗工人為了獲得勞動的權利提出“要工作”,正在進行國有企業改制的工人為了保住工作崗位提出要“保護國家財產不被流失”,生活在完全資本主義體制下的僱傭工人則提出“發放足額工資”及改善工作條件等目標。

其三,維權抗爭的對象有所不同。農民以基層政府為直接抗爭目標。這是因為,在農民看來,是由於基層政府不忠實地執行國家的法律和中央政策而導致他們的權益受損。而工人抗爭的對象是企業管理者和資本擁有者。作為國營企業的職工來說,他們下崗失業或不能享受到應得的福利待遇,都是由於企業的管理者腐敗無能造成的。因為,這些不是資本家的企業管理者實際上行使着資產者的權力,他們利用職權在侵吞國有資產幷對工人的權利帶來損害。為此,工人們就理所當然地將他們視為了抗爭的對象。而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工廠里工作的工人,則把資本家和企業管理者作為抗爭的對象。工人和農民抗爭對象的區別一個重要根源是,農民權益受損的表面原因在基層政府,中央將農村基層黨政作為防範對象;導致工人權益受損的決策則是中央決定的,地方政府比較超脫,而且國家往往以改革開放的名義站在資本的一邊,這在事實上為地方政府提供了行動的合法性依據。

其四,抗爭的主體和組織形式有所不同。組織和動員工人抗爭的主要是有一定的知識和威望的下崗職工、退休工人或幹部,甚至包括一些黨員幹部和工會幹部;動員農民抗爭的骨幹是在鄉退伍軍人、回鄉退休的國家幹部、原村組幹部。在維權抗爭組織方面,農民叫減負組,減負會,維權會,有的直接叫農民協會,更多的叫減負代表,上訪代表。工人則叫“工人代表”,“維權代表”,有的地方直接叫“學習組”,“護廠隊”,“毛澤東思想學習組”,有的直接叫“遊行示威領導小組”,或稱為“罷工委員會”;相比較而言,工人的組織較為公開而且正規,有較為明確的組織紀律;而農民的維權抗爭組織多處於地下,主要靠道義來約束,還是處於軟組織狀況。

謝謝各位。

(本文為作者2006年4月3日在美國耶魯大學的演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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