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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氏理論的最新證明──致李洪寬先生
送交者: 蘆笛 2006年06月29日09:00:2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蘆氏理論的最新證明

──致李洪寬先生


蘆笛


剛才進來看了一眼,見《大參考》編輯李洪寬先生在拙文後用他那特有的爛“英文”跟貼,說該文只有前1/8可讀,後面的則全是垃圾。

李先生這麼說,倒讓我頗感詫異:這網上還有誰比他抓余大郎的共特更積極的?而且他可是言之鑿鑿,說余拿了中共國安部的髒錢,帖子俱在。不信請網友用文章搜索尋找dck(可千萬別打成dch,那可是大大的良民)去年8月間的舊帖,不用片刻就能找出來。

最蹊蹺的是胡安寧的反應。因為我和他算是老朋友吧,出於好心,我便向余大郎及時提供這一信息,告訴他李洪寬指控他是共特。萬萬沒料到余不識好歹,把我一片好心當成了驢肝肺,不去找尋正主,卻來莫名其妙地撕咬我,居然說我誹謗他,要我和上法庭!

我很奇怪,特地把李的帖子作了鏈接給他看,說誣衊你的正主在這裡,要打官司請認準正主,請勿殃及池魚。李洪寬不比我這蒙面草民,要跟他打官司毫無技術上的難題。如果你不敢和他打官司,則我看以後這套虛聲恫嚇的把戲還是收起來為好。

余給逼到了這步,不能不虛張聲勢嚷嚷兩聲,可他連李洪寬的名字都不敢點出來,只敢瞎咋呼,罵“李洪X”。我說,大郎,你是不是有把柄真讓李洪寬捏在手裡,不敢得罪他,所以要打馬虎眼,讓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你是罵“李洪志”。這麼一逼,他才只好勉為其難 硬着頭皮,改罵什麼“李洪那個寬”,依然心虛膽怯到不敢直呼“李洪寬”的大名,倒如同“舊”社會的孝子避祖宗父母的名諱一般用心良苦。

不管怎樣,眾目睽睽之下,余大郎無法下台,只得勒令“李洪那個寬”說清楚他怎麼拿了國安經費,否則就要跟李公堂相見。扔下這句囫圇場面話,他就瘋也似地追打我,歷時半個多月,從此地打到博訊,又從博訊打到天壇,然後從天壇又打回此地來,當真是鬧得烏煙瘴氣,給關心愛護他的名聲的朋友作了個極有說服力的示範。

在這過程中,我屢次提醒余大郎,說指控他是共特的始作俑者乃是李洪寬,不是區區在下,我根本就不相信他的指控,請不要再糾纏我。但余根本聽不進去,跟無賴潑皮一般死纏爛打,咬定青山不放鬆,好說歹說就是不肯放過我。

於是我不免起了疑,懷疑他這種正常人根本無法理解的超常激烈反應大概有什麼難言之隱。想來想去,我只能得出一個inescapable的邏輯結論,那就是:李洪寬並非誹謗余大郎,而是捏住了真憑實據,這才有恃無恐,敢在公眾論壇里紅嘴白牙地指控余大郎上網來是為國安立功的,而正因為此,余才敢怒不敢言。可惜我毫不知悉余不可告人的心病,卻哪壺不開提哪壺,無意中逼得余大郎去和李對質,這就讓他蒙受了可能惹惱李而導致後者把真情端出來的巨大風險。所以余才會如此惱羞成怒,瘋狂追打我十多天,那其實還不完全是泄憤,主要是為了滅口,讓我知道害怕,從此再不敢提李洪寬當眾揭發他是共特的事。

為了驗證這推測,我多次在和余打鬥的帖子裡通知大眾,余大郎已經揚言要去和李洪寬打官司,如果他不敢言出必踐,那只能證明他確實心虛,確實讓李抓住了要害證據,所以根本不敢觸怒李,卻來瘋狂追打我這為了維護他的名聲,好心向他通報消息的無關者。

此話起碼在三四個帖子裡重複過,但余大郎從來不敢接話。彈指一年已經過去了(我記得那是去年8月間的事),余大郎似乎徹底忘記了他當眾發出的神聖誓言,至今不敢與李洪寬對簿公堂。這可不是因為他仁厚善良,有不忍人之心──我早就說過了,此人非常狠毒,慣使絕後計,為了區區一兩千刀的錢,他就有那本事去向FBI誣告同仁是共特──而是確有把柄捏在李洪寬手裡。

正因為有這些蹊蹺,李洪那個寬在樓下的跟帖才讓我覺得奇怪。想了半天,奧,敢情是我那“共黨大牢乃是罪犯養成所”的光輝理論惹惱了他。歪?這似乎只有一個解釋:他本人也是這養成所畢業的。

倘若採用這一假設,則一切立即豁然開朗。眾所周知,無庸置疑,李洪寬乃是中文網上最大的海盜,《大參考》乃是中文網上歷史最長(大約20年了吧)、規模最大的贓物陳列室,其中所有的文字都是李洪寬不顧作者的抗議、嘲笑甚至辱罵,無恥搶劫而來的。余大郎目前實行的“網名網文綁架術”和XXX實行的“書稿綁架術”,和李洪寬的悍匪行為相比,絕對只能是小巫見大巫。

李洪寬的綁匪魄力,在於四川方言說的“吃S的狗鼓倒屙S的人”,“鼓倒”這詞很難翻譯,普通話里沒有等價物,勉強可以譯成“戰勝、氣死”吧,那意思是說,狗從人那兒吃S(這可是改革開放前農村養狗的普遍實踐,小幫菜們可能不知道吧,poor Chinese dogs,alas),本來應該視拉S的人為恩公,可惜它還反客為主,氣死了餵養它的真正恩公。

這就是李洪寬那網上第一悍匪的作派。他不顧馬悲鳴抗議,任意搶劫馬的文字,還斷章取義,未得馬的許可就使用XXX認定的凡編輯都有的神聖“編輯權”,任意刪節馬文中的重要段落,導致文意與原文截然不同。馬悲鳴怒吼了無數次,甚至綁胡平為人質,李卻揚揚不睬,巴不得老馬撕了胡平那肉票。

最絕的還是這第一悍匪綁架劫持了“大漢子”的網文,刪節得原意盡失不說,還加上“人民日報編者按”一類的按語,誣衊誹謗大漢子是共特。大漢子在此壇提出抗議,李綁匪居然處變不驚,莊敬自強,硬說大漢子就是共特。真到了節骨眼上,大漢子卻現出怯懦的小婦人的原形,占足了理由,卻連吵都不敢跟他吵,只敢低聲嘟嘟囔囔。我雖然討厭大漢子,此時卻也看不下去,怒氣填胸,拍案而起,出來打抱不平,大罵李匪,讓他抱頭鼠竄而去。

有趣的是,後來鞍子起草了一份代表作家們捍衛自己的權益、反對李洪寬肆無忌憚地搶劫綁架文章的聲明,余大郎竟然也在上面簽了名,大概是他深謀遠慮,高瞻遠矚,早在那陣就預見到自己日後搶了黑店之後也要犯下如此海盜罪行,所以特地發了那聲明來預先譴責自己吧。

綜上所述,李洪寬的網上表現,完全是個慣匪悍匪的模樣。因此,他很有可能是從我黨的“罪犯養成所”畢業的高才生。倘若此,則蘆氏賴以建立理論的樣本又多了一例,從那養成所里出來的罪犯合格畢業率乃是5/6。數學期望值就更增加了。為此,我必須感謝李先生在該理論完善過程中作出的卓越貢獻。

反過來,如果李先生並沒有進過那養成所,那也不能否定該理論。因為進那養成所並不是變成罪犯的必要條件。不進那養成所,照樣會作罪犯,否則中國也就沒有首次犯罪的罪犯了。

不管怎樣,李先生若能簡介一下自己的革命經歷,我認為無論是對專業社會學家和心理學家解釋您的悍匪氣度,還是對教育廣大革命群眾如何避免走上犯罪道路,都是極有教益的,這很可能就是您這輩子能對中國作出的最大貢獻,不知尊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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