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總統”要不要向“反攻復國”政策負責?
周同
“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
“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各自獨立的兩個互不隸屬的國家”;
這是陳水扁們最喜歡唱的高調。
既然如此,請問這位陳水扁“總統”,你的那個台灣國“反攻大陸”幹什麼?
也就是“侵略”中國幹什麼?據你們說的1949年台灣國“主權獨立”以後,
“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各自獨立互不隸屬”以後,你不是還“侵略”了中國幾
十年嗎? 不是還“反攻復國”了幾十年,派飛機,派大炮,派兵艦,派“先
遣部隊”攻打過“中國”幾十年嗎?這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國家”?
如果你說,“那是老蔣國民黨的事,不關民進黨的事。民進黨政府不反攻大
陸,也不侵略中國。我們兩邊都獨立了。”
笑話。你不侵略了,我要侵略呀!你不光復大陸了,我要解放台灣呀。你要
獨立了,我不要獨立呀!這個世界都是你一方面說了就算的嗎?你高興怎樣,
就怎樣了?你昨天要“反攻大陸”,侵略“中國”,就“反攻大陸”,侵略
“中國”;今天你說“我不反攻了,我不侵略了,中國你也別反攻我,侵略
我了”,中國就乖乖聽你的話,不反攻你了,不“侵略”你了,不解放你了,
不“鴨霸”你了,你獨立我也獨立了,皆大歡喜了,行嗎?
你家原姓蔣,後來自己高興改姓了李,改姓了陳,還要改姓什麼,與我家有
什麼關係?姓蔣的你家“反攻”我家,“侵略”我家的責任,對我家來說,
是永遠必須由你繼承了蔣家“國家”法統的姓李的,姓陳的,姓任何的後來
“總統”繼續承擔的,這難道可以單方面結束的嗎?
這個道理,對外如此,對內也如此。228,先不說它是日本皇民復辟勢力與
中共勾結煽動擴大的暴亂事件,即便它是錯誤屠殺事件,責任是中華民國台
灣政府當局,是政府行為,半個世紀後,要平反道歉認錯,出面負責的,也
應是現行的中華民國的政府首腦,“總統”陳水扁,而不應該是糊塗而????
的馬英九。
陳水扁作了中華民國“總統”,他就必須向中華民國幾十年的“反攻復國”
,侵略中國政策負責,他就沒有權利單方面反對和抱怨中國的“侵略”台灣
和解放台灣。
最近陳水扁又有奇聞。這位“總統”依據李敖什麼故紙堆里翻出的蔣介石當
年一句激憤話,聲稱“中華民國早已滅亡”。既然早已滅亡,那麼台灣幾十
年的反攻復國,究竟是哪一個“國”在侵略中國?當然是“台灣國”。因此,
陳水扁台獨們哪怕宣稱滅亡了中華民國,已經是“台灣國”,仍然必須負上
“台灣國”對大陸反攻復國,侵略“中國”的責任,不能逃脫。
本來是一個中國的內戰雙方,不過是中央與地方割據的換位。雖一晃60年。
你上台可以有新主張。無論你從此主張什麼,雙方無論是繼續“復國”(即
統一),還是從此不復國,兩岸都“主權獨立”算了,你都必須與對方協商,
必須與對方談判,必須承認起碼原來是一國,而決不是,也不能是你一方片
面把自己說成是什麼,就是什麼的!
2007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