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氏理论的最新证明──致李洪宽先生 |
送交者: 芦笛 2006年06月29日09:00:22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致李洪宽先生
李先生这么说,倒让我颇感诧异:这网上还有谁比他抓余大郎的共特更积极的?而且他可是言之凿凿,说余拿了中共国安部的脏钱,帖子俱在。不信请网友用文章搜索寻找dck(可千万别打成dch,那可是大大的良民)去年8月间的旧帖,不用片刻就能找出来。 最蹊跷的是胡安宁的反应。因为我和他算是老朋友吧,出于好心,我便向余大郎及时提供这一信息,告诉他李洪宽指控他是共特。万万没料到余不识好歹,把我一片好心当成了驴肝肺,不去找寻正主,却来莫名其妙地撕咬我,居然说我诽谤他,要我和上法庭! 我很奇怪,特地把李的帖子作了链接给他看,说诬蔑你的正主在这里,要打官司请认准正主,请勿殃及池鱼。李洪宽不比我这蒙面草民,要跟他打官司毫无技术上的难题。如果你不敢和他打官司,则我看以后这套虚声恫吓的把戏还是收起来为好。 余给逼到了这步,不能不虚张声势嚷嚷两声,可他连李洪宽的名字都不敢点出来,只敢瞎咋呼,骂“李洪X”。我说,大郎,你是不是有把柄真让李洪宽捏在手里,不敢得罪他,所以要打马虎眼,让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骂“李洪志”。这么一逼,他才只好勉为其难 硬着头皮,改骂什么“李洪那个宽”,依然心虚胆怯到不敢直呼“李洪宽”的大名,倒如同“旧”社会的孝子避祖宗父母的名讳一般用心良苦。 不管怎样,众目睽睽之下,余大郎无法下台,只得勒令“李洪那个宽”说清楚他怎么拿了国安经费,否则就要跟李公堂相见。扔下这句囫囵场面话,他就疯也似地追打我,历时半个多月,从此地打到博讯,又从博讯打到天坛,然后从天坛又打回此地来,当真是闹得乌烟瘴气,给关心爱护他的名声的朋友作了个极有说服力的示范。 在这过程中,我屡次提醒余大郎,说指控他是共特的始作俑者乃是李洪宽,不是区区在下,我根本就不相信他的指控,请不要再纠缠我。但余根本听不进去,跟无赖泼皮一般死缠烂打,咬定青山不放松,好说歹说就是不肯放过我。 于是我不免起了疑,怀疑他这种正常人根本无法理解的超常激烈反应大概有什么难言之隐。想来想去,我只能得出一个inescapable的逻辑结论,那就是:李洪宽并非诽谤余大郎,而是捏住了真凭实据,这才有恃无恐,敢在公众论坛里红嘴白牙地指控余大郎上网来是为国安立功的,而正因为此,余才敢怒不敢言。可惜我毫不知悉余不可告人的心病,却哪壶不开提哪壶,无意中逼得余大郎去和李对质,这就让他蒙受了可能惹恼李而导致后者把真情端出来的巨大风险。所以余才会如此恼羞成怒,疯狂追打我十多天,那其实还不完全是泄愤,主要是为了灭口,让我知道害怕,从此再不敢提李洪宽当众揭发他是共特的事。 为了验证这推测,我多次在和余打斗的帖子里通知大众,余大郎已经扬言要去和李洪宽打官司,如果他不敢言出必践,那只能证明他确实心虚,确实让李抓住了要害证据,所以根本不敢触怒李,却来疯狂追打我这为了维护他的名声,好心向他通报消息的无关者。 此话起码在三四个帖子里重复过,但余大郎从来不敢接话。弹指一年已经过去了(我记得那是去年8月间的事),余大郎似乎彻底忘记了他当众发出的神圣誓言,至今不敢与李洪宽对簿公堂。这可不是因为他仁厚善良,有不忍人之心──我早就说过了,此人非常狠毒,惯使绝后计,为了区区一两千刀的钱,他就有那本事去向FBI诬告同仁是共特──而是确有把柄捏在李洪宽手里。 正因为有这些蹊跷,李洪那个宽在楼下的跟帖才让我觉得奇怪。想了半天,奥,敢情是我那“共党大牢乃是罪犯养成所”的光辉理论惹恼了他。歪?这似乎只有一个解释:他本人也是这养成所毕业的。 倘若采用这一假设,则一切立即豁然开朗。众所周知,无庸置疑,李洪宽乃是中文网上最大的海盗,《大参考》乃是中文网上历史最长(大约20年了吧)、规模最大的赃物陈列室,其中所有的文字都是李洪宽不顾作者的抗议、嘲笑甚至辱骂,无耻抢劫而来的。余大郎目前实行的“网名网文绑架术”和XXX实行的“书稿绑架术”,和李洪宽的悍匪行为相比,绝对只能是小巫见大巫。 李洪宽的绑匪魄力,在于四川方言说的“吃S的狗鼓倒屙S的人”,“鼓倒”这词很难翻译,普通话里没有等价物,勉强可以译成“战胜、气死”吧,那意思是说,狗从人那儿吃S(这可是改革开放前农村养狗的普遍实践,小帮菜们可能不知道吧,poor Chinese dogs,alas),本来应该视拉S的人为恩公,可惜它还反客为主,气死了喂养它的真正恩公。 这就是李洪宽那网上第一悍匪的作派。他不顾马悲鸣抗议,任意抢劫马的文字,还断章取义,未得马的许可就使用XXX认定的凡编辑都有的神圣“编辑权”,任意删节马文中的重要段落,导致文意与原文截然不同。马悲鸣怒吼了无数次,甚至绑胡平为人质,李却扬扬不睬,巴不得老马撕了胡平那肉票。 最绝的还是这第一悍匪绑架劫持了“大汉子”的网文,删节得原意尽失不说,还加上“人民日报编者按”一类的按语,诬蔑诽谤大汉子是共特。大汉子在此坛提出抗议,李绑匪居然处变不惊,庄敬自强,硬说大汉子就是共特。真到了节骨眼上,大汉子却现出怯懦的小妇人的原形,占足了理由,却连吵都不敢跟他吵,只敢低声嘟嘟囔囔。我虽然讨厌大汉子,此时却也看不下去,怒气填胸,拍案而起,出来打抱不平,大骂李匪,让他抱头鼠窜而去。 有趣的是,后来鞍子起草了一份代表作家们捍卫自己的权益、反对李洪宽肆无忌惮地抢劫绑架文章的声明,余大郎竟然也在上面签了名,大概是他深谋远虑,高瞻远瞩,早在那阵就预见到自己日后抢了黑店之后也要犯下如此海盗罪行,所以特地发了那声明来预先谴责自己吧。 综上所述,李洪宽的网上表现,完全是个惯匪悍匪的模样。因此,他很有可能是从我党的“罪犯养成所”毕业的高才生。倘若此,则芦氏赖以建立理论的样本又多了一例,从那养成所里出来的罪犯合格毕业率乃是5/6。数学期望值就更增加了。为此,我必须感谢李先生在该理论完善过程中作出的卓越贡献。 反过来,如果李先生并没有进过那养成所,那也不能否定该理论。因为进那养成所并不是变成罪犯的必要条件。不进那养成所,照样会作罪犯,否则中国也就没有首次犯罪的罪犯了。 不管怎样,李先生若能简介一下自己的革命经历,我认为无论是对专业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解释您的悍匪气度,还是对教育广大革命群众如何避免走上犯罪道路,都是极有教益的,这很可能就是您这辈子能对中国作出的最大贡献,不知尊意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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