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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所杀的警察无一是案件的当事人。杨佳手起刀落的一瞬间,双方一定看清了对方的面孔,相互之间也决计想不起曾有过任何瓜葛,但刀仍然毫不迟疑地落了下去。而且,从六死三伤的作案结果得知,杨佳面对陌生警察刀起刀落的情景至少发生了九次。杨佳没直接向当事人下手,但仍把目标锁定为警察,显然认为: 所有警察是同类和同夥,刀下之身是否是当事人无关紧要,只要砍的是警察,就达到了复仇的目的。
复仇都要先有目标。 “冤有头,债有主” ,说的就是把复仇的对象锁定在与某个事件相关的范围之内。但如何限定复仇的对象与范围,共产党统治下的国家和西方国家之间有着天壤之别。
个人权益和私有制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石。每个人的言论和行为只对自己负责,即使犯了罪,也不会殃及其它个体,更不用说整个社会群体。因此, “冤有头,债有主” 的含义在西方人看来是很具体的,是指直接参与了某个事件的个人或团伙,而不会是与具体事件毫无关联的任何局外人。那种把案件当事人的整个同行或同事视作当事人本人的思维方式更是匪夷所思。
共产党的阶级斗争理论主张: 历史的变迁和政权的更迭都是阶级斗争的产物。阶级社会中,个体的差异和价值是微不足道的,个人只能依附于阶级而存在。譬如中国的地主阶级,是按照共产党制订的标准创造出来的。且不说那些所谓的标准是多么的荒谬和可笑,如田地的多寡和是否雇过长工等,更为荒唐的是,一旦某个人被划为地主后,他的一切个人特征便不复存在了。一个地主若鞭打过农民,所有地主都被认为是残忍的。一个富农若枪杀过农民,所有富农都被视为杀人犯。人世间的善与恶,好与坏,朋友与敌人,革命与反动等都完全按照阶级的划分被一刀切了。
任何阶级都由个体组成。即使在共产党划分的阶级中,地主与贫农亲如一家,资本家与工人同舟共济的事例也屡见不鲜。但由于阶级斗争的需要,共产党对每个地主的这些特性视而不见,区别对待更是痴心妄想。在他们眼中,每个人都是阶级的化身,而阶级的好与坏早已是盖棺定论了。因此,对共产党来说,“冤有头,债有主” 是指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行为,与社会个体之间的恩怨无关。
将杨佳一案与当年共产党的所作所为相对照,不难看出,杨佳杀警是典型的阶级斗争思维方式的结果。在杨佳眼中,警察是个阶级。不管你是户口警,交通警,片警或刑警,不管你个人的历史,家庭,社会背景和政治态度如何,都是警察这个阶级的化身。所以,对杨佳而言,所剩下的只是考虑作案的时间和地点,至于杀的是谁,只要是警察,别的已经不重要了。
在中国,阶级斗争学说及其影响不会在短期内轻易消失。这是因为,斗争双方的参与者和追随者至今仍活跃在社会的各个角落。一方面,阶级斗争论的忠实信徒依然不肯放弃已失去的阵地,试图卷土重来。,另一方面,阶级斗争论的受害者怨恨未平。要求他们对非人道,非理性的遭遇给予人道的,理性的回应也极不现实。这就注定了阶级斗争的思维方式将在相当一部分人的头脑里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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