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被祂的血所洒的人(这是立约的仪式,见出24:8)就蒙拯救。(神与人立约从来就是神的主动,神主权的拣选)
十字架的献祭,难道只是为“自主”(有“自由意志”)的人提供一个可能,让你有机会得救?
如果只是一个得救的可能,那么,主耶稣实际上并没有救到任何一个人,
因为,没有一个人有这个主动来寻求救恩的能力,因为所有的人都是生在罪孽之中,已经死在过犯罪恶中的。(说堕落的人有自由意志,从来只是一个幻想。)
如果不是父神在永世之前的拣选,主耶稣基督就为父神所拣选的人而死,圣灵再继续这个工作,把基督宝血所成就的救赎,洒在这些选民身上,没有一个人会得救。
这是三位一体神前后一致,没有遗漏任何一个人,完全的工作。
不是神在创世以前先拣选一些人(神没有拣选所有的人吧?),然后基督说,这样的爱太狭隘的,我要为所有的人而死,然后圣灵拿到街上兜售,痴痴地等“愿意”来的人。
神不是“预知”人会信祂,然后才拣选这个人。这样,就是把得救的决定因素放在人的手里。 这是否认神拣选人的主权,那实在是高抬了人,也贬低了神。
救恩从来是出于耶和华,被拯救的人,只能赞美神的恩典。
耶稣的血只为父神拣选的人而流。所有被祂的血所洒的人,就会得到重生,悔改归信基督,成为神的儿女,最后得荣耀。
我实在不懂,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要把人的决定放到比神的决定更重大的位置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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