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太多基督徒,甚至傳道人的婚變.我想說,第一,基督徒的婚姻家庭問題不比不信主的人少,問題是,遇到這個問題,當事人要如何來面對和處理。聖經的原則,基督徒都明白,不遇事,講別人的時候,都偉大,光榮,正確.但是,遇到自己,夫妻之間,能不能以聖經的原則彼此饒恕,彼此舍己,彼此看別人比自己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第二,信主不代表就自然而然地願意順服主和依靠主.在婚姻里,基督徒一樣會偏行己意,我記得和一位要離婚的職事交流,我問他:"你不是很明白聖經對離婚的教導嗎?", 他回答:“我知道,但是,我不能再和她過下去了.我寧可一輩子不再結婚(其實,他很快就再婚了),我也不能和她在一起.".我只能說:"好吧,這是你自己的選擇.我們都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希望你知道."。他回答,"我知道.我會退出同工會,我會和牧師談的......".像這種已定義要分的,定義要選擇自己的意念的,無論如何是勸不住的.
第三,是不是雙方都有要和好的意願?是不是雙方都願意來到耶穌的面前悔改,尋求幫助?是不是雙方都願意順從聖靈的引導?,不遇事兒的時候,教訓別人的時候,好像這些都是基督徒起碼應該有的.但是,事實是,人就是人,一遇事兒,就罪性使然,還是會像蛇誘惑夏娃一樣說"神豈是真說?......不一定死"
第四,這是一個複雜而簡單的問題.複雜是說每個個案的情況不同,尤其我們中國人,一旦能把這個問題抬到桌面上,都已是冰凍三尺了.破冰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兒,也許要一年,兩年,甚至更長時間的跟進和相伴,一起讀經,一起禱告.如果有sexsual和physical虐待的,有第三者的,有第三受害人的,等等,也許分開比和好更符合上帝的心意.說這個問題簡單是說,如果當事人雙方都願尋求上帝的幫助,都願意朝和好的方向努力,聖靈就會在人心裡工作,上帝的心意就不會受攔阻.
姐妹別沮喪,你已做了你力所能及的,不要自責.最後,還是要他們自己選擇,他們自己決定.我們所有的人,有一天,都要在上帝面前面對我們自己的選擇,誰也代替不了誰.
順便給加拿大的朋友介紹一個基督徒的婚姻輔導網站
http://www.livingwater-counselling.org/training_ch.asp,家庭問題,除了和親朋好友牧師談,也可以和婚姻輔導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