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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宗的中心教條
送交者: ardmore 2020月05月14日06:45:4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以經解經(霍頓)ardmore 於 2020-05-14 06:39:20

最近我們也經常看到,加爾文主義的新手們已經開始領悟到這點,就是古典改革宗對“與基督聯合”的強調是非常豐富的。也許這才是改革宗的中心教條,而不是預定論。在所有的人中,戈馬克斯•貝爾(Max Goebel)和馬蒂斯•施奈肯伯格(Matthias Schneckenburger,1804-48)在這方面是特別成功的。他們定義改革宗的基督教信仰特別擁護與基督聯合,而路德宗則強調法理上的稱義(forensic justification)(注3)。有時候,這會成為當代的改革宗學者批判或重新評估“救贖次序”(ordo salutis )的理由。


當然,如果聖經中有任何的“中心教條”,非基督莫屬。不過,即使是基督的位格和工作,其功用也不是用來作為“中心教條”的。聖經的確是以基督的位格和工作為中心的,但若說是以此為中心教條,還是大不相同的。中心教條是指一個論點,所有其他的論點都要從這裡作出推論。這個教條甚至可能是合乎聖經的。但是當它的作用是作為中心教條,它就會扭曲,而不是照亮其他的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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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gain,沒有預定,怎麼跟基督聯合??? /無內容 - 從上而生 05/14/2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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