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的“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單數,很顯然是把 |
送交者: 從上而生 2020月05月26日18:46:1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這裡的doctrine我理解是整本聖經,因為是單數 由 ardmore 於 2020-05-26 18:10:24 |
for reproof, for correction, for instruction in righteousness
這幾項“益處”作為項目列出來,難道出聖經對“督責”方面的益處只能發揮單數一次嗎?荒唐透頂! 這節經文的“聖經”與“教義”很明顯是分開的兩樣事物,聖經是經書,教義是解經,聖經對人的益處第一項就是用來解經以獲得我們對神的knowledge和從祂而來的instru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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