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如果你想得到下面的結論(注意啊,是你想要得到的結論哈)
原命題:教會教導(集合名詞用法)永遠無法與神真理本身(集合名詞用法)等同
反例:三位一體、鬱金香(特定真理,是真理本身的一部分)是真理本身(集合名詞用法)
結論:雖然巴文克“教會教導永遠無法與真里本身等同”說的對,但教會教導里還是可能有個別教導與真理本身等同的。(特定真理,是真理本身的一部分,在教會某個時期因着神無愧的工人在聖靈指教下按照正意分解真道而得出,當然是真理,但不是“divine truth"這個集合名詞的用法)
那麼你用“教會”來舉隅,大致應該是這樣的:
原命題:教會沒有完全成聖(正確)
反例:某某、某某是完全成聖的基督徒(錯誤:沒有人在世可以達到完全成聖)
結論:雖然“教會沒有完全成聖”,但教會中還是有基督徒可能完全成的。(錯誤:沒有人在世可以達到完全成聖;但教會的信徒在基督徒某些特定的品格上可以“完全”)
可是你的反例是啥:
原命題:教會沒有完全成聖(正確)
反例:教會有行淫的(正確)
結論:教會裡人人都是行淫的(錯誤,我完全沒有作出過這樣的推論,這是你的推論)
你看到你舉得例子與原來得討論多麼風馬牛不相及了吧?連舉隅失當都差的很遠,說你是胡攪蠻纏,都是屬於非常下作的一類。
到底誰水平太差?????
憑你這種低劣的邏輯水平,胡攪蠻纏或許可以張口就來,但研究失之毫釐謬之千里的神學,就太危險了。
但你可能已經積重難返,也只有抱着林慈信之流“認信式以經解經”的路數不斷以循環論證來螺旋飛升了。
願神憐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