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如果你想得到下面的结论(注意啊,是你想要得到的结论哈)
原命题:教会教导(集合名词用法)永远无法与神真理本身(集合名词用法)等同
反例:三位一体、郁金香(特定真理,是真理本身的一部分)是真理本身(集合名词用法)
结论:虽然巴文克“教会教导永远无法与真里本身等同”说的对,但教会教导里还是可能有个别教导与真理本身等同的。(特定真理,是真理本身的一部分,在教会某个时期因着神无愧的工人在圣灵指教下按照正意分解真道而得出,当然是真理,但不是“divine truth"这个集合名词的用法)
那么你用“教会”来举隅,大致应该是这样的:
原命题:教会没有完全成圣(正确)
反例:某某、某某是完全成圣的基督徒(错误:没有人在世可以达到完全成圣)
结论:虽然“教会没有完全成圣”,但教会中还是有基督徒可能完全成的。(错误:没有人在世可以达到完全成圣;但教会的信徒在基督徒某些特定的品格上可以“完全”)
可是你的反例是啥:
原命题:教会没有完全成圣(正确)
反例:教会有行淫的(正确)
结论:教会里人人都是行淫的(错误,我完全没有作出过这样的推论,这是你的推论)
你看到你举得例子与原来得讨论多么风马牛不相及了吧?连举隅失当都差的很远,说你是胡搅蛮缠,都是属于非常下作的一类。
到底谁水平太差?????
凭你这种低劣的逻辑水平,胡搅蛮缠或许可以张口就来,但研究失之毫厘谬之千里的神学,就太危险了。
但你可能已经积重难返,也只有抱着林慈信之流“认信式以经解经”的路数不断以循环论证来螺旋飞升了。
愿神怜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