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贖”為例,說說我為什麼鄙視教義口號派 |
送交者: 新歌 2016年05月03日11:13:1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我說過,凡是沒有屬靈生命的見證經歷的人的屬靈書籍我都不願意浪費時間。因為這些人誇誇其談,完全用腦袋認識神,既然他們本質上不認識神,就只能談論一些自己學習來的一點關於神的知識,涉及到具體信徒的生活應用不是走屬世界的肉體自由之路就是走法利賽人的律法之路。主耶穌基督論到“生命”是這樣說的:, 4 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 5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 6 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里燒了。 7 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8 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 約翰福音 15:4-8 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中論到基督的成聖之路和聖靈的果子時說:
16 我說,你們當順着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 18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19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盪、 20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21 嫉妒、 a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22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23 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25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 加拉太書 5:16-25 可見,一個基督徒的所謂“生命”指的是枝子和樹連接,就是信徒和他的主耶穌基督生命連接在一起,對於這樣的人,主有應許: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而一個基督徒屬靈生命的衡量是聖靈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是順從聖靈治死肉體的結果。 一個人可以裡面沒有重生,沒有聖靈,卻在方方面面模仿“生命”,成為基督徒道德模範,但是,你看他的屬靈生命見證,他的服侍見證,就可以知道,沒有神與他同在的活着的神的見證。我想這也許是早期教會非常注重聖徒禱告蒙垂聽來考察他們是否真正聖潔的原因,因為一個真正與神同行的信徒必然有一個與神同行的神的榮耀在他身上彰顯的證據。 好,現在,說說本壇某些人常常喊口號的“贖”字教義,因為若經歷了真實的贖,才可能進入真實的基督徒生命。 先看看舊約論到“贖”(atonement)是怎麼回事:舊約中為以色列人的罪大祭司需要一年一次帶着血進入至聖所為以色列人贖罪。在利未記中,神交代摩西“要告訴你哥哥亞倫,不可隨時進聖所的幔子內,到柜上的施恩座前,免得他死亡,因為我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 亞倫進聖所,要帶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利未記16:2-3)“隨後他要宰那為百姓做贖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帶入幔子內,彈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好像彈公牛的血一樣。”(利未記16:15) 這樣,我們知道亞倫必須帶着血,靠血的遮蓋(cover),才能進入幔子內,而在施恩座前等待他的是神的顯現“我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大祭司之所以不能隨便進入至聖所,因為神的榮耀在那裡,若不是按神的吩咐接近神,作為一個罪人就會立刻死亡:“不可隨時進聖所的幔子內,到柜上的施恩座前,免得他死亡,因為我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 而在新約裡面,耶穌基督為信他的人已經完成了“贖罪”的工作,經上說:“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做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希伯來書 9:11-12)這些經文,大家都很熟悉,教會也經常傳講。但是,講到這裡就結束了,雖然凡是在教會的基本上都相信耶穌基督為我們做了贖罪的祭,一次永遠擔當了我們的罪,贖了我們。更進一步,有人說,“我屬於他,他屬於我”。這些都沒有錯。 但是,“贖”的結果是什麼?幔子撕開了,經上說“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是借着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希伯來書10:19,20)。很清楚,信徒若果真籍着耶穌基督坦然進入了至聖所,那裡等待我們的是什麼? 神的榮耀!神說的,“因為我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 經上說,“ 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 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做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4:14-16) 在神的施恩座前,我們可以遇見永活的真神,約伯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 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約伯記42:5-6),一個基督徒若真的來到施恩座前,那麼他應該經歷“現在親眼看你”。在神的同在中,我們為自己的本相厭惡自己,同時又是放膽的,因為罪都得到赦免了,“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希伯來書10:2)。在神的施恩座前,神應許給信靠他的人“得憐恤,蒙恩惠,做隨時的幫助”,主說“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 教義口號派天天喊“贖”,問題是他們的“贖”只有贖罪赦罪的概念,沒有基督徒生命的翻轉——人還是人,神還是遠處的神,如果他們能夠見證這“贖”的結果帶來與神的連接,不是口號,而是真實的“以馬內利”(神與人同在),他們就不是口號派了。 所以,“贖”的意義對一個基督徒來說是兩重的:一,罪得赦免(forgiveness of sin);二,與神建立個人關係(fellowship,relationship with God)。 如果一個基督徒和神的關係恢復了,為什麼說神不帶領我們的婚姻,為求告他的人安排配偶的事情呢(誰比配偶對一個人與神同行更重要呢?假如我們將婚不婚的主權交託神,一心希望一個幫助自己與神同行的伴侶,神能夠漠視這樣的心嗎?)為什麼說婚姻無法持續了就離婚解決呢?你鬧到離婚的地步是因為你沒有建立與神正常的relationship,活在與主相離的境況中,能指望什麼?修好與神的關係,神必定帶你得勝,榮耀他的名,因為他是你“隨時的幫助”,難道神的應許是不誠實的嗎? 怎麼得着這實際的“贖”,唯一的辦法是信,唯一的阻擋是罪。你若真的願意求神光照你的罪,又真正的心中相信神用信耶穌基督的辦法就赦免你一切的罪了,你就可以要求神按照他所應許的,賜給你聖靈。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馬書8:16)”的時候,你信耶穌基督就不是你自己見證自己是信的,還有聖靈在你的裡面同時見證你確實是神的兒女。口號派們,你有聖靈的見證嗎?你若有談談你的見證,不要總是喊口號,天天叫賣你們根本不知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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