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是十年前接觸基督教的,當時是大學的同學們的一種時尚。所謂的時尚就是以參加聖經小組為榮。這類的聖經小組一般都是外教或者是在國內工作的一些老外組織的。能參加的同學會在其他的同學面前炫耀,倒是老外來者不拒。我當時也不過是以練習英語為目的,對聖經本身的理解停留在神話故事階段。後來出了國與朋友聊起此事,朋友指點迷津說,其實大學生信基督也有為了簽證的需要,因為不知誰謠傳說美國是基督教國家,如果是基督徒的話,簽證可能會方便些。後來我聽到另一位在國內想出國的朋友向我抱怨說,他到教會去想“火線入教”,結果人家沒理他,充滿疑惑的他說都交了錢了(其實就是奉獻善款),怎麼沒有人多看他一眼。
出了國,對基督教仍舊感到神秘。有趣的是,我首先接觸到的不是什么正統的教會,是耶和華見證人(我在美國見到他們的華人教堂),他們對傳教非常熱心,但是我發現那裡的教徒每個人都是一台留聲機,每次都是拿出一本小冊子來念。你要是提個什麼問題像跟他們討論,他們也在翻那本小冊子。我因此失去了跟他們進一步交流的興趣。他們很纏人的,我以沒有時間為由拒絕他們登門拜訪後,千方百計接近我,甚至找了個懂中文的,說要用家鄉話跟我聊天。最後,我搬了家,他們居然能夠找到我的新住址,讓我當時出一身冷汗。我只好直言相告,對他們的教義不感興趣。從此,他們就再也沒出現過。從這件事兒我學到老外是不用婉言虛偽的。
隨後我跟隨我的一位同事去了他的教會。初到教會,讓人印象深刻的是,教會的所有成員都是40歲以下的年輕人。整個教會就是個大唱詩班,唱讚美詩的時候,所有人都開口高唱,載歌載舞,並且居然都自覺地分好音,男女聲,中高低音俱全,錯落有致。教會裡的人對我很熱情,而且無論認識與否都會上前跟我這個新人寒暄兩句。我立刻對教會發生了濃厚的興趣。但是隨後發生的事情使我離開了這個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