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LIP與PEARL之爭,與保羅羅馬書十四章所論及的吃與不吃祭肉之爭何其相似乃爾:都是把非基要真理當成了“得救原則”- 要記住Weak弟兄所說的:背景很重要:在當時的情境下(大家可以回顧一下使徒行傳十五章中耶路撒冷大會的情形),吃不吃祭肉是與是不是拜偶像直接關聯的,乃是得救不得救的“原則問題”,其“原則性”程度,在那個時候絕不比TULIP和PEARL之間自認為他們所堅持立場的“原則性”更低 - 於是才會彼此輕看、彼此論斷(羅十四3、10)、彼此放下絆腳跌人之物(羅十四13)。
因此,保羅說“神的國不在乎吃喝”正是針對這樣貌似基要真理之爭而發出的,也因此正適用於因TULIP與PEARL而彼此輕看、彼此論斷的爭論。
因此,如果要把這節經文字句的“精意”應用到TULIP與PEARL上,那就是:
神的國不在乎如何理解預定論。
如果沒有人是因為理解、接受加爾文預定論而蒙聖靈重生的(就是那些偶像化TULIP的人,他們自己也不是因為接受預定論特別是因為相信TULIP而得救的麼,若有,請自己站出來做個見證),那麼也沒有人會因為不理解、不接受加爾文的預定論(無論是TULIP的解釋還是PEARL的解釋)而失去聖靈已經完成的重生與救恩(P)。
那些視TULIP與PEARL之爭比吃不吃祭肉之爭更“高大上、白富美”的人,不過是其庸俗化、偶像化TULIP的明證而已,其害處也是一覽無餘的:就是TULIP的偶像金花蒙蔽了他們的雙眼,使他們既讀不進去字句,就更理解不了這些經文的精意了,於是羅馬書十四章對於教會合一這麼寶貴的經文在他們眼中不過是“吃喝問題”而頗受輕視了。
願神憐憫我們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