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有的地方稱呼這十二凡人是“門徒”-這在希臘原文中用的是mathētḗs (μαθητής)這個詞(太10:1;11:1;20:17;路9:1)。這詞有“弟子,學生”的含義,也即是說,他們的這幾個月是在主的直接指導下度過。儘管後來主的門徒人數不斷加增,但只有這十二人具有使徒的特別身份。使徒一詞是從希臘原文apostoloi (απόστολοι)來的。意思很簡單,就是“信使”或“受差遣者”。他們受命做基督的使者和代言人。路加在其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中特別使用這個詞來稱呼這十二人。而馬太福音中“使徒”僅使用一次(太10:2);其餘都為“十二門徒”(太11:1;20:17‘26:14,20,47)。馬可也一樣,使用“使徒”僅1次(可6:30),余則為“十二門徒”(可3:14;4:10;6:7;9:35;10:32;11:11;14:10,17,20,43)。約翰福音僅用1次apostolos(約13:16,並非用以指使徒,而是泛指的“受差遣者(中文和合本譯成“差人”)),反而是像馬可一樣用“十二門徒”來稱呼這十二人(約6:67,70-71;20:24)。
路加福音10章記載了耶穌設立了70個人,然後“兩個兩個差他們在自己的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路10:1)。他們顯然也是受差遣者,因此有些聖經注釋家就因此用“使徒”一詞描述他們,但其實並非路加原意。
十二門徒是主選召充任作使徒這一特殊職分的。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里,apostoloi幾乎總是用於有此特殊身份的十二人,他們都被選召並按立為這一職分。徒14:14和保羅書信清楚表明保羅就是照着這一方式奉召填補使徒的空缺並擔任“外邦人的使徒”(羅11:13;提前2:7;提後1:11)。保羅的使徒職分是一個獨特的呼召。他與十二使徒一樣,有着同等的權柄和權利(林後11:5)。但保羅的使徒職分不在本書涉及範圍內,因為我們的重點是集中在這十二人與基督共同分擔事工,他們是耶穌最親近的朋友和相伴左右的人。在主升天之前,保羅尚未歸主(徒 9章),他是“未到產期而生”的使徒(林前15:8)。他用和這十二人同樣的權炳說話並具有同樣的行神跡異能的能力-這十二人也認可他的權柄並歡迎他加入事奉的團隊(彼得後書3:15-16)-只是他並不名列這十二人中。
-選譯自約翰 麥克阿瑟《十二凡人》(John MacArthur, Twelve Ordinary Men)(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