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不是人人信得 |
| 送交者: hebai 2006年05月27日09:32:1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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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據基督徒說,連他們的耶穌在屬靈浪漫主義思潮影響下都說,他不希望一隻羔羊掉隊。不過在更多的場合,耶同靈確切地知道不是所有人能信,也不是所有聲稱其信了的人都是真信。 就像做生意,許多人認為人人可做。就算它是個真理,可畢竟只有一小部分人在做並做得成。 想當年某夜本網正睡覺,被人叫起來奔赴一百里路外的希爾頓喝酒。奔過去已半夜了,走去賓館的路上看見值夜的警察與妓女聊得起勁。到了那兒,看見當年那個成了“民主女神號”船主的冤大頭,身着花衫子,搖頭晃腦地講演:“生意?生意總是有得做的。經濟不景氣?做棺材的生意就好做了。” “生意人人都可以做”,目前世界上最大的XXX生產廠家在香港上市的國際有限公司之CEO當年對本網說,結果將本網弄去跟他兩個人幹了不到一年。有位白人有套七間住房的宅子,當時閒着,他說服人家以每月二百刀租給他一小間,吃住辦公全在裡面。本網去了,他又與主人談判,結果人家以每月五十刀又租給他一間比原來那間大一倍的房間。此友有個毛筆,就是哪怕天塌下來必睡午覺。有一天,本網上裡面的洗手間解了個大手給出事了。那裡原來只能小解不能大解,老友起來挽起袖子跟本網的糞便戰鬥了個把小時。 倆人的生意終於撐不下去了,本網回去老老實實念書,他則積極準備回國。一晚,一位姑娘找本網借錢辦綠卡,本網當時可調動的銀子有限,就在與老友的電話上提了一提。“是個什麼關係嘛,如果是好的關係,我可以借給她兩萬。” “你哪兒來的錢?” “我在DOWNTOWN PC商店賣PC掙的。” “你?賣PC?人家回要你?” “我當然不會告訴他們我是XXX的MBA了。” 從老友的角度看,生意的確是人人做得,他不就終於做得了嗎?從本網的角度看,生意並非人人做得,本網不就是例子嗎?好像誰都沒有錯,有好象誰都錯了。 兩年前,有一位朋友拉本網:“你那些關係該用用了。” “我那些關係就吹吹牛可以,一論到錢,我就不知道該和人家怎麼說了。” “很好辦,請他們吃飯,吃完飯洗澡。你們兩個都在女人面前一脫光,那關係自然就無話不說了。”本網一聽,又不是咱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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