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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嬰 聽《芙蓉說》,看“芙蓉時代”, 評“芙蓉精神”(三
送交者: candle 2007年03月15日10:11:2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聽《芙蓉說》,看“芙蓉時代”,評“芙蓉精神”(三)

2007-02-02 

”偶像”是我們這個時代的特殊標誌之一,偶像的多元化更是所謂“後現代”的特色。每一天,當我們睜開眼睛,報紙,雜誌,電視,電影,網絡等媒體除了餵給我們比早餐量大的多的,到中午還會頂胃的五花八門的信息外,還鋪天蓋地的塞給我們,挑戰我們記憶的各式各樣的明星偶像來消化。面對讓人眼花繚亂,跌破眼睛的星兒們,我們不能不驚嘆人類造“神”的超高效率和加工偶像的超級消費意識。

今天的中國,“偶像”林立,不但每個層面的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偶像,而且,每個人都有可能一夜之間成為它人的偶像,擁有“粉絲”甚至“粉絲團”。所以,“曝光“和“反叛”比什麽都重要。因為,只要能曝光,就有機會成為“偶像”,只要能發揮想象力吸引眼球,就有可能隨着“點擊率”扶搖直上,一夜成為比流星還亮的明星。清華學子的一句“十年寒窗不如全身脫光”,正是對“偶像時代”悲哀的最絕妙,最發人深省的哀嘆。 “芙蓉姐姐”就是在這樣的時代,在這樣的悲哀里,被這樣的“偶像”文化中生了出來。

其實,"芙蓉時代"就是"偶像"時代的縮寫。能在最短的時間,用最有效的方法,成為一種文化“標誌”或商品“符號”,是“芙蓉時代”衡量一個人是否成功的標準。在“芙蓉時代”,"美"和"丑"不重要,重要的是敢於表現。"對"和"錯"可以忽略,重點是要能"驚世駭俗"。於是乎,每時每刻,網上都有不同的姐姐,妹妹,哥哥,姐夫抱着一種“說不定就紅了”的成名心態粉墨登場。

“芙蓉時代”就是一個"顛覆"扭曲了"創新",“謊言"玷污了“神話”,“出位"誤導了"勇敢",“娛樂”搶了“藝術”沙發的荒謬時代。越“另類"越有人氣,越"出位"越有掌聲。

當我們了解了偶像時代這種“語不驚人不開口,行不立異不出手“的時代特徵,再去看“芙蓉姐姐”在“淘寶店”將自己穿過的衣服標價上千萬的天文數字拍賣,在“全球徵婚”宣言中稱自己是中國的網絡“不可複製”的“鼻祖”級人物,再去聽“芙蓉姐姐”宣稱自己是用“靈魂寫作”,是用“生命舞蹈”,再去面對“芙蓉姐姐”的“我是天使”,自嘆有和梵高一樣的不被人們理解的“命運“時,就不會驚愕的噴飯,吐血了。

(待續……)

天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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