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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課本 :(箴言3)用初熟的土產尊榮神
送交者: 中文課本 2010年01月13日04:48:1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弟兄姐妹平安!今天每日讀經的內容是:舊約創世記28:1-29:35,新約馬太福音9:18-38,詩篇11:1-7,和箴言3:11-12。

昨天經文讀到一個重要的原則與思維方式:

3:9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
3:10這樣,你的倉房必充滿有餘,你的酒醡有新酒盈溢。

“初熟的土產”從字面上講,當然就是當時農業社會裡從地里所產當令的穀物與水果、菜蔬。顯然這是可以應用到我們的今天。這裡的“初”字很有意思,如果你要從你的工資收入上給出一筆錢,那麼你的“初熟”的部分是那些錢呢?就是你一開始就想好,“這裡面有一筆錢是要給出去、不能用做它途的”,所以你使用工資收入時首先規劃出來的那部分,就是“初熟的果子”。你每天的時間哪一部分是“初熟的果子”呢?就是你預先規劃要做的事。所以你頭天規劃說,“明天一定要做的事情之一,就是要讀神的話語”(你不一定要一起身就讀,雖然這也滿合理),那這段劃出來讀聖經的時間,就是“初熟的果子”。所以你立刻可以看到了,為什麼這裡所講的仍然是一種思維的方式,而不是一個宗教的規條。在你的思維方式里,你的“初熟的果子”都是用來尊榮神的話,你就是一個蒙福的人。比方說,凡事首先想起的就是感謝主,那你就是將你的思想與情感的“初熟的果子”,用來尊榮神了。

現在我們來講講“給”的問題。在基督教的會堂里聚會的時候,常聽到牧師講,“基督徒要按照聖經的規定,交十分之一”,交給教堂、交給教會的事工。這是一個很錯誤的信息,奇怪的是大家大多數時候都在以訛傳訛、似乎真是那麼回事,但同時又幾乎很少有人遵行,在這件事上普遍的“違反聖經”,彼此打哈哈。很少有人願意根據聖經真實的教訓,來糾正這樣的錯誤(這樣的糾正會不會被斥為“異端邪說”)。這已經成為我所見到的教會裡的虛偽與尷尬的地方。當然有許多人確實也照此而行,捐給教會不止十分之一,但是我們不能因為他們確實這樣做,就可以錯誤地這樣教導人,因為神的話語是不能亂解的。

舊約時期,以色列以神為王,以聖殿的敬拜為中心,所以他們的“課稅”大致如此:交出每年收入的十分之一供利未人生活所需(因為利未人專管聖殿與神的事),十分之一供聖殿及相關節期的開銷所需,另外,每三年收入的十分之一要交出來作慈善事業。所以大致每年收入的23.3%就是交出去,不留自己手裡面的。注意這裡“不留在自己手裡面”這話很重要,因為交出去的,並不是不再間接地花回到自己的身上,上面三件事,都會間接的又花在自己的身上、增加自己的益處,是“公益事業”(我也受益、包括屬靈的方面)。這個23.3%的給出,在聖經里被稱為“十一奉獻”,神是非常強調要照此而行的,甚至人不照行的,神說人是偷竊、搶奪神(這話也是今天的牧師常常用來“嚇唬”信徒的)。

今天在我們新約的環境下,情況怎樣呢?以美國為例,生活的環境不再是神權,而是世俗政權,這個世俗政權對我們的課稅已經超過23.3%,用於支持政府管理國家、開辦公益事業、養活政府人員。所以舊約“十一奉獻”的職責已經被政府的課稅強制執行了(你不妨逃稅試試!)。而在新約里,基督徒每個人都有利未人祭司的職份,基督徒聚集的地方,就是教會(聖殿),所以我們的家就是教會,而基督徒代表神當管家。這樣,從功能上說,舊約“十一奉獻”必須實現的社會功用,已經自然實現,所以除上稅之外,基督徒不再需要必須交給任何組織和各人什麼錢財。所以“基督徒必須十一奉獻”的教導是不符合聖經的。

那麼現在,話說回來,我們要根據上面的經文,來講定期定額的奉獻錢財出去,又是多麼的重要,是神所喜悅的,因為你是在用“初熟的果子”來尊榮上帝。這是什麼意思呢?這就是說,雖然你是神錢財的管家,但是你如果總是將一部份管理權(比如說,十分之一)主動地交出去、交給神來管,這會使你擺正自己的地位,不會由“管家”變成一個土地主、被貪財的心捆綁。

比方說,你如果總是把自己收入的一部份(比方說,十分之一,可多也可少,本心自己酌定)劃出來給出去,絕不留在自己的手裡,比方說給教會的事工、給父母資助他們的生活、給需要的親戚,那麼,你在錢財的問題上,會得着很大的自由。比方說,周圍有人突然有了困難,你可以將自己定時給出去的那部分全部轉給這個人來使用,你一點都沒有困難這樣做、也絲毫不需要別人的感謝,因為你總是這樣給出去的、這樣做一點都沒有增進你的負擔。這個自由相當的寶貴。世界上的人沒有這樣的思維方式,所以給出去是不定期的、常常是要有回報的、而且給的時候是心裏面很掙扎的,未必能得“給”的益處,就是忠實履行職責的那種滿足感、以及這樣做的時候沒有額外負擔的那種輕鬆感。這樣的“給”,使你也沒有“我做得很好”的感覺,因為,實在是,“給”是我思維方式,不是我的一種努力、更不是我的一種功勞。我每天早上起來都要吃早點,這可以算作我的功勞去人面前吹噓邀功嗎?顯然不可。但是我早上不吃早點的話,有一天生了病被醫生批評生活方式不好的時候,我是否應該覺得自己確實做得不好呢?應該這樣覺得。這個原則,同樣適合於在這裡的“給出去”。

所以,你要做一個按上面原則“給”的人,也要教導你的孩子做一個“給”的人,這樣,你就在有收入的年代,沒有“給不出去”的難處,又在沒有收入的年代,沒有“收不回來”的窘迫,結局就是“你的倉房必充滿有餘,你的酒醡有新酒盈溢”!沒有按這個給的原則處理錢財的人,很少有富足感(自己還遠遠不夠,哪裡能給?),而且常常真的到頭來也不富足。我們的父神是不是一位充滿智慧的父親?讓我們來聽從他,來改變我們的思維方式。今後如果有人再說“基督徒按聖經教導都要交十分之一”,你就要知道他說的不對(因為他將神愛與智慧的思維,變成了一個冷峻的規條)。但是如果大家約定將自己的十分之一湊在一起,開展一些具體的事工,你若願意加入,只管去行。不管如何,一定要學習做一個“將初熟的果子”給出去、尊榮神的人,這是我們的福份所在。神會根據我們的生命的身量,給我們“給”的度量,我們按他給的度量去行,就沒有困難、就滿有喜樂。

3:11我兒,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也不可厭煩他的責備,
3:12因為耶和華所愛的他必責備,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

我們不妨把這句內容很豐富的經文,聯繫到上面關於“初熟的果子”的給出上,好好學習給出,不然神的管教真的會臨到。讓我的心和父神的心合拍,而不是讓我“努力”去做父神要我去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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