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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ss:顏真卿祭
送交者: Amoss 2010年04月19日18:13:2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顔魯公祭

在書法界,我不敢說100%的人學過顔書,但100%的人知道顔真卿。顔以後的名家,個個都在顔書上下過苦功。顔的名氣固然不及書聖王羲之,但對後世的實際影響力有過之而無不及。

我從初中開始喜愛寫毛筆字,楷書初學柳體數年。後因好奇,想看看顔體是什麼樣子。沒想到一寫便放不下手,《勤禮碑》、《麻姑仙壇記》、《顔家廟》換着寫,間雜一點篆隸,至今已有二十年。我認為,顔體的博大精深是其他各家所不及的。最開始接觸行書是我學的是王右軍的《蘭亭序》和《聖教序》,習有多年。後一同學之父建議我改寫顔行。我選擇了《祭侄稿》和《爭座位》,沒想到一寫又放不下。大家都認為《蘭亭序》為天下第一行書,《祭侄稿》為天下第二行書,理論界有人認為兩者排行應該互換。但我更喜歡《爭座位》。感覺顔行書氣勢充沛,千變萬化而又自然質樸,有極強的藝術感染力。王羲之的行書是比不了的,更別說其他名家了。

顔魯公不僅字寫得好,做人也是楷模。他在朝為官,以清正名世,因此遭到幾乎年有宰相的忌恨,不停地被貶來貶去,但始終個性不改。直到年近八十為奸相盧杞陷害,送入敵營,為叛將所害。安史之亂剛起,河北二十四郡逃的逃,降的降,獨魯公所守的平原郡頑強作戰,並打了戰爭開始後的第一場勝仗。大唐中興,李郭戰功固然為首,但若不是真卿、杲卿兄弟在敵人背後的強烈牽制,光弼與子儀恐怕連顯身手的機會都沒有。魯公在永泰元年,官封刑部尚書,爵為魯郡開國公,正二品大員(唐朝的一品一般只授予勛臣宿將,有時候宰相也才二品)。若照現在的權力、資歷來看,是個政治局委員級的。但他居然窮到家中無米下鍋,吃了幾個月稀飯後不得不向老朋友李光弼寫信要米──連現在的村長都不如。面對叛將李希烈的威逼利誘,他毫不退縮,從容就義。在中國歷史上,顔真卿是人字並重,始終受人敬仰。

成為基督徒後,我常想,到最終審判時,神會怎樣審判這位人品書品皆稱絕品的顔魯公?假如因他不知道耶穌的名字就要下地獄的話,象我這樣的基督徒怎好意思去天堂。我自己在面對魯公以及其他有偉岸人格的先賢是,渺小二字可能都顯抬舉。有一位非基督徒科學迷說,假如上帝將愛因斯坦這樣的天才發配到地獄,他願意跟他同去──坐而論道,何其樂也。對書法、歷史愛好者來說,是不是對魯公也有同樣的感情?

因此很多人開始懷疑神的不公:為什麼行為惡劣的基督徒,僅僅因為相信了基督就可以上天堂,而人格高大,行為高尚的古聖先賢們反而僅僅因不信(大部分人甚至從沒聽說過)耶穌就要下地獄,這到底是個什麼世道?萬惡的舊社會也不過如此。這一問確實義正詞嚴,有理有據,讓我輩基督徒立刻理屈詞窮。

但是這其中有一個小小的問題,“好”究竟是怎麼定義的。看起來簡單,其實不然。比如肅代二帝、蘇黃米蔡及歷代文人直到我輩,都說魯公是個大好人(二帝還時不時將他貶幾下,可見不是什麼時候都當他好人),當然應該上天堂。但那些當朝宰相們,叛將安祿山、李希烈等,都說他壞得很。如果魯公上了天堂,他們不得跟上帝急紅了眼?正如九一一那些炸樓的人,在美國人人CNN那裡是大壞蛋,但在回民和半島電視台那裡是英雄烈士。所以,你如何讓全世界的人都說那是個“好人”是件難度極大的事。這個“好”的標準是不是存在,假如不存在,那某人太好了,一定要上天堂或太壞了,一定要下地獄就沒有意義。按照達爾文的進化論,生存競爭、繁殖後代是最高原則,這樣,敵對雙方為了取勝的任何做法都是好的,只要贏了就行。假如好壞標準存在,那以誰的為準?是美國的,原是回教徒的?假如真的有一個不依賴於你是美國人還是回教徒,是顔真卿還是安祿山的準則,那進化論就是錯的。這個哲學問題與本文無關,暫不討論。我想集中精力探討”天堂地獄“和”好壞“之間的關係。

第一步,我對那些譴責神將不信者統統送入地獄的達爾文們說,你這種關心一是狗拿耗子,多管閒事;二是杞人憂天,無事生非。為什麼呢?首先,大部分批評者根本就不相信有什麼天堂地獄之分,也不相信上帝的存在。你幹嗎對那子虛烏有的東西動真格呢?那些愚昧的基督徒要相信,由他去好了,頂多良言相勸一下就行了。其次,即使天堂真的存在,那也是基督徒們的天堂,非基督徒的地獄。顔魯公去蔡州勸慰李希烈時,李許以宰相之職,但魯公寧死也不答應。為什麼?在他看來,做李希烈的宰相比死還不如。基督徒的天堂是有神同在的地方,你幹嗎非要神把那些敵視他的人也收進去呢?現在沒見神的面都這麼痛恨,那以後每日常見日子還怎麼過啊?這不是強人所難,要顔真卿做李希烈的宰相嗎?

話說回來,那些譴責神的人當中,說不定有些人還真想去天堂──雖然他們不信甚至敵視神,否剛就不會因去不了而動怒了。對這些人,我的答案很簡單:天堂不是你們家的蔡園子,種瓜種豆,用化肥用大糞你說了算。按聖經的說法,天堂是神為信他的人準備的,怎樣進去是神定的。所以,想進去就要按神的規矩辦。就象你想移民美國,得到美國大使館簽證。如果真心想去天堂,就得研究一下神的規矩。

神的規矩何在呢?很簡單,就是”好人“進天堂,”壞人“下地獄。不過這個好不是美國人的標準,也不是回教徒的,而是神的。所以耶利米這個賣國猶奸可以進天堂,而同賣國者作堅決鬥爭的愛國志士們卻進不了。大衛這位通姦殺人的國王可以進去,而他的兒子,深受人民愛戴的領袖押沙龍則被拒之門外。不是耶先知、大衛王有多好,仁人志士、親民領袖們有多壞,神怎樣看他們才是決定性的。

神的好壞標準又是什麼呢?我一向反對對神作哲學式的研究,因為那樣是將神限制在一個框框裡,有違反第二誡的嫌疑。不過這個準則是神自己在聖經裡面主動提出的,並且希望大家都知道。按照耶穌自己的說法,就是相信神,並他差來的基督──這就是永生。信基督是什麼呢?就是信他在是救主,在十字架上死了,三天后復活了;為什麼要死而復活呢?是為了頂替人的罪,從而將人帶入神的國(天堂)。我們有罪,無力自救,耶穌完成了救恩,我們信靠他,天堂的門票就這麼簡單。所以承認有罪是邁向天堂的關鍵一步。聖經說,人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要上天堂的人只此一途,別無他徑。

我們來看顔魯公。最終的審判權在神手裡,我們不能妄評。我是真卿的粉絲,若以後在天堂見到他,我會大喜過望。只是對照歷史材料,很難見他承認自己有罪的證據。他的敵我觀念非常清晰,涇渭分明。對敵人的恨我對皇帝的忠在他那裡是始終一貫的。《祭侄稿》和《爭座位》都表現出這種憤慨。在聖經中,聖徒們在同敵人做堅決鬥爭的時候,並不必然懷有這種個人的恨。有一位先知約拿因仇恨亞述人還被神管教了一番。事實上,在上天堂這個問題上,正義感很強可能不是件好事。耶穌說過:心靈貧窮的人有福了,天國是他們的。意思是感覺到自己很不足,有所需求的人,才有認罪悔改的可能性。品德高尚是件好事,但如果因此覺得自己有可夸的,沒有認識到悔改的必要,就離神遠了。

太史公在評價韓信時有一句話,叫工於謀人而拙於謀已。歐陽修在論中興第一名將,也是魯公好的李興弼時也用了類似的話。但實際上不光是這些良將們有這毛病,不信神的人都是這樣。他們認為別人是壞的,需要悔改,但卻相信自己是好的,沒有悔改的必要,也相信人類作為整體是好的,前途一片光明。

就象在天堂,信徒們得到獎賞不同。我相信在地獄裡,各人的待遇也是不同的。同樣是不認識神,沒有重生的人,有人堅守自己的良心,有人則如同妓女一樣。神曾說過,審判時要照各人的行為來報應。人的行為並不足以拿到天堂的門票,但在最終審判時,不是一筆勾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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