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牧调查报告中的巴黎事件,当事人A姐妹叙述的大部分我是相信的。小姐妹很实在,将当时发生的及她的感受都一五一十地写下来,委屈之情也流露在字里行间。而且不但当时就跟教会的姐妹有详尽的交通,C姐妹第二天还作陪,这都大大增强了巴黎事件的可信度。
可是为什么我说大部分相信,而不是全部相信呢?因为我发现里面有一些按照通常的理解是矛盾的。而我最有疑惑的一点也正是對远最具杀伤力的一条,那就是远要小姐妹留下陪他睡觉。这大概是十八牧定此事件为诱奸未遂的主因。陪睡觉,这其中意思大家一般都理解为有性关系发生。ChristianityToday三月二日的头条关于柴远的新闻文章提到远与巴黎姐妹事件时用sleep
with来叙述远向小姐妹提的要求,这就完全成了性关系. 可是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小姐妹说到‘让我晚上留下来陪他睡觉’马上后面就是一句 ‘还说他不会把我怎么样’.远既然要她陪他睡觉(有性关系),可他又说他不会把她怎么样,这两者怎么协调得起来;既然有性关系发生,那就是他把她怎么样了,怎么可能一件事情是这样却又不是这样?如果A姐妹确信没听错远是说了这两句话,唯一可以解释得通的是远因为那时倍感寂寞想睡觉时有姐妹陪在房间,别无其他。这样“让我晚上留下来陪他睡觉,还说他不会把我怎么样”
就不矛盾了. 这听起来不无天真, 可是看远那两天说的(‘很寂寞’)和做的,或更确切地说他没做的,这种可能性还是很大的.他们两天的交往,给我的映象更多是远希望有小姐妹陪着散散心放松放松。他若真想诱奸她,在房间看韩剧或在电影院看电影,先试着有一些身体动作比如拉拉手之类这种机会应该不少,可是这些并没发生。到最后小姐妹要离开时,远给她一个拥抱,起先也是一正常的拥抱。到后来越来越紧,持续两三分钟,但也没有其他的举动。给我的感觉更多好象是远当时确实很舍不得小姐妹走。在A姐妹与C姐妹当天晚上的交通中,C姐妹的证词中讲到了远“还提出说让姐妹留下来,说他感觉很孤单”。
另外我想说的是我注意到第二天C姐妹陪A姐妹去远志明处,俩姐妹对远牧师表情的描述有差别.
C姐妹的证词是"远牧师见到我明显有些意外",当事人A姐妹的描述是 "远志明看到这位姐妹一起来了,明显有点不太高兴"。对同一个表情的描述,客观的旁观者看到的是“明显有些意外”,而身处其中的当事者看到的是“明显有点不太高兴”。意外和不高兴是两回事,差别不小。这一方面说明小姐妹在那两天与远的交往中确实被得罪了,委屈了,以至产生了反感,认定远对她就是有所企图(他们老师那一番‘智慧”的评论在其中大概也不无作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人对事物的理解是会受情绪和结论的影响的。这也更说明了调查处理此类事件一定要听双方当事人的叙述,否则我们很可能得不到事情的真相。
说了这些,不是为了开脱远的责任。作为一个资深的牧师,远志明牧师该知道把自己放在那样的状况环境是多么危险。但是在大家纷纷投掷石头,将远钉上“性侵犯"标签把他推向死地的同时,我也请大家想一想我们自己是不是也有很软弱的时候, 我们是不是也希望自己被公正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