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请问你对神的理解是什么?我相信你们的教会也应该教导上帝不是一个存在或者超级存在, 而是ipsum esse subsistens “the sheer act of to be itself” “?独立自存的存有本身?”。】
我对圣经里启示的上帝的理解是:上帝是个灵,他的存在,不以任何事物为他存在前提,他自有永有。为什么您相信我们教会教导上帝不是一个存在或者超级存在, 而是ipsum esse subsistens “the sheer act of to be itself” “?独立自存的存有本身?”根据gems弟兄提供的资料,虽然比较陌生,但是还是看到出来ipsum esse subsistens大意是“自有存在本身”。我理解这个解释跟我们新教说的上帝是“自有永有”的“自有”那部分相当。从您的话里似乎存在跟自有存在本身似乎不一样。请给个您的定义,而不是字典上的定义。即使您跟字典上的一样也请帖上来。
【如果你相信上帝是超级存在, 不管多伟大,只要是“存在”,那么我对此没有什么可说的,除了God Bless.】
为什么?您这么说让我感觉一个小学生面对一个大学生时的高深莫测。上帝不是存在吗?(当然还得等您定义完了“存在”以后)
【如果你同意ipsum esse subsistens,我们可以继续讨论上帝如何作用於我们的自由意志,同时又不妨碍它。】
上帝是自有永有,或者按你们的说法是自有存在本身。为什么跟自由意志的讨论有关?
【现在让我们先退一步,来看看你的问题。或者说你是如何问这个问题的。你的措词,“不是..,是...” 的模式表明,你有一个隐藏的假设,神与人的行为/选择是“相互排斥的”,非此即彼. 我可以问,为什么吗?】
球迷原话他们的选择是不是宿命地只能选择相信?如果是,那就不是他们的选择,是神的选择。这句话有问题吗?如果一个人宿命地只能选择相信,那个选择是选择吗?我仅仅站在人的立场上看,一个选民总是宿命的选择相信,难道不是造他的那位把他设计成那个样子吗?逻辑上有问题吗?我没有看明白哪里相互排斥了?是不是相互独立啊?
【如果我们仔细考察这种“相互排斥” 假设背后的推理/逻辑,我们会发现我们无意中又落回到“上帝是一个存在”的 (错误的)观点, ,即(超级)存在vs.(我的)存在 - 所以“相互排斥的, mutually exclusive。只要是存在,无论是有形的或无形的,one being cannot enter into another being without “violating” it. 因此,如果是神的旨意/恩典进入(enter into me),我的自由选择必定受到损害,所以是宿命地是被相信... (注意,其他,诸如我如何臣服,上帝如何有权柄 并不改变 这个抽象的 mutual exclusiveness.为了讨论方便, 我用了vs.).】
上帝的存在vs我的存在是客观事实啊。这有什么不对吗?神的旨意/恩典进入enter是什么意思?请举例说明。上帝规定了一个人的归宿还说是他自己的选择没有violate他的自由意志有什么圣经根据吗?
【但神不是一个存在。上述论点的理由不成立! 在彩虹,不记得有人提ipsum esse subsistens。在不同的书籍,视频,论坛,“Ipsum ..”重复出现多次。难道新教还有一套体系?言多必失,有冒犯处,望谅。 】
上帝不是个存在(还得请您定义存在)是什么?是自有的存在吗?为什么强调上帝是自有的存在就没有相互排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