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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恕还是反击 香港女基督徒举报教友性骚扰之后(zt仅供参考)
送交者: nngzh 2018年06月25日21:31:06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原帖地址:http://www.bbc.com/zhongwen/simp/chinese-news-44561051?ocid=socialflow_twitter 


宽恕还是反击 香港女基督徒举报教友性骚扰之后

香港中大讲师黎明对BBC中文讲述被教友性骚扰的经历。

香港基督教协进会发表报告,50多名教会成员声称,曾在基督教圈子遭受性骚扰,当中10人声称被强迫进行性行为,超过一半加害者为教会同工或信徒领袖。受害人身陷基督教的文化与体制之中,向教友或高层求助,反被指责没有宽恕的心,而加害者大多不用负责。

协进会邀请了当中5位进行深入访谈。在55份有效问卷中,三分之二没有留下联络方法,36%的指认来自朋友或教友的经历。

香港#MeToo运动举步维艰,一些公开自己遭性侵的女性,在社会上备受质疑。协进会这份报告披露了多宗涉及教会的性骚扰案,更有此类案例涉及的教徒在社交网站实名举报个别牧师性骚扰。

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讲师黎明,是一位站出来实名举报教友性骚扰的基督徒。虽然不是协进会调查报告涉及的个案,但她的经历和他们相似。

来自上海的黎明,从不讳谈六四、民主、港独等敏感议题,曾公开维护学生的言论自由。

在公众眼中她敢言无比,但她曾经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曾在一个基督教组织内,遭一名男教友持续性骚扰。她向BBC中文讲述了自己的经历,认为这种经历折视出基督徒社交圈里的困境。

MINNIE LI图片版权BBC CHINESE

惨遭强吻

2008年,黎明来港攻读硕士,参与本地一个基督教机构的义工活动,认识了首批香港朋友兼教友;其中教友陈先生(化名)对她特别热情,并向她表白求爱。

她明确拒绝,但陈先生坚持要握紧她的手,求问神的旨意。

“如果我不是教徒,我不会理会他;但在基督教团体当中,这些接触被解读成一种爱、关心的表达,很难拒绝,”黎明表示,教会经常有教友分享见证称,原本对个别男教友无感,但求问神的心意,获告知他就是“神最好的安排”。

黎明没有听到任何旨意,陈先生却说神告诉他“要和黎明一起”,试图拥抱,黎明明确拒绝。

此后每当陈先生再试图抱她,或搭她的肩,她都会厉声警告对方“不要再碰我!”但在讲求友爱和谐的教徒环境里,黎明又不禁反思自己是否对他太严厉,如果结束这份朋友情谊,会否违反了基督讲求的友爱和宽恕?

这份迟疑,终令黎明后悔莫及。一次教友一同赴日旅游,陈先生在火车上与黎明独处时再向她表白。黎明明确拒绝,更叫对方不要再问此事,但陈先生没有罢休,突然抓着黎明的头,强行吻下去。

“他的动作很快,我没反应过来就被他强吻,立刻推开他,”黎明说自己当时心情复杂:“一方面很讨厌他,但也厌恶自己为甚么这样傻,愿意与此人做朋友。”

黎明认为这次强吻实属非礼,但由于事件发生在日本,无法在香港寻求司法解决。

CROSS图片版权BBC CHINESE

“只求宽恕,不寻公义”

对黎明而言,伤害不单来自陈先生,还有身边的教友。

两人身处同一教友圈子,陈先生总是借机靠近她,黎明一再明确拒绝,也尝试避开他;但身边朋友察觉陈先生在追求黎明后,经常造就让黎明尴尬的场面。

一次大伙相约水上活动,黎明不慎掉下水,朋友则起哄要呼叫陈先生去救。黎明不想拉陈先生的手,但其他朋友全部不去救她。

“男性主动追求女性时,大家总会鼓励男方,没有人会去问女方的意愿。”

更令她失望的,是她向教友求助时,得到的回应。

她曾向年长教友倾诉,希望他们向陈先生转达自己的意愿,但往往换来质疑、反问:“是否误会了、想多了?”“他本身就是这样,不是针对你一个人。”“为何你仍与他独处?”另一些则说会为黎明祈祷,希望主赐她有宽恕的心原谅陈先生。

这让黎明深感宗教团体往往过于强调单方面的宽恕,却不着重为受害者寻求公义。

“侵犯者说一声对不起、表现悔过态度,所有压力便落在受害者身上:为何你不原谅他、包容他、宽恕他?”

即便在强吻事件之后,教友仍只劝黎明“不要放在心内”,无人出面制止陈的行径。黎明觉得,教友避免冲突、尴尬,担心破坏群体中友爱的氛围,宁愿追求“表面的和谐”。若不是自己了解社会学的性别理论,或许也会内化这种想法,反而怪责自己不够宽恕、不够检点、不够自爱。

MINNIE LI图片版权BBC CHINESE

“破坏和谐”

去年底,黎明撰文公开自己的经历,结果引来争议。

不少人批评她破坏教会的形象,也怪她令大家不懂得如何面对陈先生。他们认定黎明在过程中有给予男方信号,有人更说她“收兵”(享受男性追求而不承认正式关系)。

黎明公开了这件事情后,在其社交网站页面上,有人不点名批评她,指这种“不指名道姓又不报警”的“#MeToo”风气蔓延开去,或有人利用网络审判手段搏出位,或想搞同自己有私怨的人。亦有人指,“#MeToo”是一种“白色恐怖”,令“求爱不遂”的人遭网上欺凌。

一名与黎明相熟,不愿透露名字的教友表示,他在事件揭发前并不知情,对此事感到惊讶和难过。他承认圈子里对黎明公开此事反应两极,虽然大多对她表同情,但也认为她这样做令大家都感尴尬。

对于没有教友为黎明抱不平,他不感奇怪,认为自己也可能会劝黎明宽恕。

“毕竟在宗教的组织里,要谈这种问题很困难,我也不会处理。”他说。

“当伤害事件发生时,大家不是把加害者视为冲突的源头,而是把申诉人视为矛盾的源头。”黎明对BBC中文记者说。

事情公开后,有五名女生联系她,声称也曾被陈先生性骚扰。黎明向教会组织作出正式投诉,要求陈先生在组织内部发表道歉信,但至今并无回音;据她了解,陈先生已辞去组织内的职务。

黎明不希望公开“陈先生”身份,但BBC中文向两名与陈先生及其组织有关的消息人士证实了黎明的投诉。

虽然经历不愉快,但黎明并无质疑自己的宗教:她相信,基督既讲求爱与宽恕,同时也讲盼望与公义,“缺一不可”。

“如何他没有真心悔过、没有意识到错,就要求我宽恕,这不是一个健康的信仰。”

特别策划:就在你我身边的#MeToo

调查问卷

香港基督教协进会透过问卷,收集到55份指认性骚扰的有效问卷,这些填写人引用自己亲身经历或教友的经历,指认在教会受到过性骚扰,具体指认包括,不恰当的身体与视线接触、强奸等等。协会同当中5人进行深入访谈,发现他们均曾被教友或组织高层以“和谐”之名,要求“宽恕”加害者。

水平线

个案一:

女子T声称在外地宣教时,一次饭聚后被同行男牧师强吻并意图强暴,挣扎后逃脱。她向宣教组织的辅导服务求助,不获跟进;向师母(牧者妻子)倾诉,师母反指她有“叛逆的灵”为她祈祷。回港后她与施害人私下对质,对方最终向她发出道歉信。T不敢公开事件,担心事件吓到其他教徒不敢再到外地宣教,也不想“破坏”对方家庭,只能默默承受。

个案二:

男子B在一个基督教机构任职时,遭原本十分信任的男上司,以按摩为由触摸性器。他向机构投诉不果,分别报警和向平等机会委员会求助,但在接受警方盘问时,警员一再问及其性倾向、事发时有没有生理反应等让他难堪的问题,最终以“麻烦费时”为由要求他不再追究。男上司则以不表态、不回应的方式回避问题。

资料由香港基督教协进会提供。协进会是香港联合性教会组织,成立于1954年,由20多个基督教宗派及教会机构组成。协进会定义性骚扰包括各种性暴力、性侵、非礼、强奸等。

水平线
曹晓彤图片版权BBC CHINESE
Image caption曹晓彤说#MeToo运动让更多性受害人愿意发声。

给出证词的50多人中,三分之二的人没有留下联络方法,协进会无法独立查证所有证词的真伪──这也是此前不少所谓的“性侵案”不了了之的原因。

负责撰写报告的协进会助理执行干事曹晓彤,向BBC中文强调在调查阶段已言明无意跟进个案,大部份人亦无点出加害者身份,协进会仅希望收集事例,以助检讨教会内部的反性骚扰机制,她认为受害者“没必要去说虚构的故事去诬蔑教会或是控诉个别的人”。

50多宗个案中,47宗个案加害者为男性、受害者为女性,而加害者和受害者均为男性的有6宗,女性加害者的个案有两宗。

教会困境

加害者中,逾半为教会内有一定权力者,曹晓彤认为这反映“权力”是性骚扰问题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研究性别问题的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教授何式凝指出,教会内权力者与一般信众关系并不平等,又重视“分级和谐”,一些信众会盲目顺从,认为教会高位的人掌握更多真理,提出不同意见的则会被视为麻烦制造者。

“掌权者习惯了权力,以为自己情欲表达具有认受性,并不会考虑受害人身心承受的后果,亦肯定受害人不敢发声,故为所欲为。”

协进会的调查报告也指出,(教会)架构与性骚扰的出现有莫大关连,因为性骚扰的关键是权力不对等,受害者与加害者往往权力相异。一半的问卷填写人(51%)表示加害者为教会同工或信徒领袖,加害者利用其得到信任的地位和关系,对受害人作出涉及性的行为。受害人的困扰在于对原本是可以信任的长辈,即使告发也未必会得到他人的信任,因而未能终止其性骚扰行为。

示意图:困扰的女孩

曹晓彤亦指,信仰鼓励大家关系紧密,令教会比学校、企业更容易发生性骚扰,因为教徒受害人更不懂得拒绝肢体上的亲密举动。调查报告也指出,人们带着不同需要来到教会,被教会所展现的盼望和爱吸引,也预期教会群体值得信任,所以比较愿意坦率分享他们的脆弱、放下心防。加害者往往就是看准他们的需要,假借”关怀“为名,向他们进行性侵犯,同时受害者亦会混淆究竟对方的”关爱“是否已经越界。

追责困难

协进会敦促本地教会,教育及培训成员的性别意识,并制定防止性骚扰政策,例如设立委员会处理性骚扰投诉个案,而委员会的组成,不能够单由教会高层主导。

然而就算这样,是否可让施害者承担责任?香港的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总干事王秀容对BBC中文表示,在香港的环境下追究责任并不容易。

她指出,在香港法律框架下,性骚扰有别于非礼和强奸,不算是刑事案件,受害人只可以透过民事方式索偿或透过平等机会委员会调解,报警也不能够解决这些问题。而就算受害者报警,在调查过程中也蒙受巨大压力,调查人员如果训练不足,不懂得控制受害人的情绪,会倾向不信任受害人,问一些难堪的问题,甚至反指受害人是否想诬告,令受害者受到二次伤害。

示意图:困扰的女孩图片版权PA WIRE

她认为包括教会在内的机构,内设防止性骚扰机制十分重要,因为这让受害人知道自己的权益,继而作出投诉,不过她认同,目前一些机构实际运作时不一定跟从这些机制,有时只是“形同虚设”。

曹晓彤期望更多不同教会及教友关注,能够促成改变。她表示,这份报告会令外界对基督教和教会更有信心,觉得教会内部仍然存在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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