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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人性(The Humanity of Christ)
送交者: 宣教士 2014年03月31日15:05:01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基督的人性(The Humanity of Christ 

         系统神学在谈到基督的身位(The Person of Christ)时常常这样提问:为什么基督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却只有一个位格(只是一位)?我们可以将圣经有关基督身位之教训,摘要如下:耶稣基督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在一个位格之内,直到永远。圣经上支持这个定义的经文十分广泛。我们将先讨论基督的人性,然后讨论祂的神性,最后再尝试表明耶稣的神性与人性是如何在基督的一个位格里联合起来。

A.基督的人性

A.1为童女所生

         在我们讨论基督的人性时,先从基督为童女所生的这一点开始思考是很恰当的。圣经清楚地申言:耶稣是在祂母亲马利亚怀中受孕的,此乃圣灵神蹟性的工作;祂并没有肉身的父亲。

       “耶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祂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太1:18)在约瑟与马利亚订婚后不久,主的天使就对约瑟说:“大卫的子孙约瑟,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太1:20)接著圣经说,约瑟“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过来;只是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儿子,就给祂起名叫耶稣。”(太1:24-25)

         同样的事实在路加福音里也得到证实;该处经文说到,天使加百列向马利亚显现。当天使告诉马利亚,她会生一个儿子后,她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

 “圣灵要临到你身上,

         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

     因此所要生的必称为圣,

         称为神的儿子。”(路1:35,和合本小字;另参路3:23)

         我们至少由下列三方面可以看到,耶稣为童女所生之教义的重要性:

         第一,这事显示救恩至终必须从主而来。正如神曾应许女人的“后裔”(创3:15) 至终要摧毁那蛇,所以神就用自己的能力、而不透过人的努力,来成就这事。基督从童女而生的事实清楚地提醒人,救恩永远不是来自人的努力,而必须是神自己的作为。惟有藉著神超自然的工作,才能为我们带来救恩,这点在耶稣生命的一开始就显明了:“神就差遣祂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著儿子的名分。”(加4:4-5)

         第二,童女生子使得完全的神性与完全的人性得以在同一个位格内联合起来。这是神差遣祂儿子以人的身分,进入这世界所用的方法(约3:16;加4:4)。如果我们想一下基督降世的其他可能途径,就知道没有一种途径能如此清楚地把人性与神性联合在同一个位格内。或许神可以在天上将耶稣造成一个完全的人,然后差遣祂降临地上,这样祂就不必有肉身的父母。但若真是如此,那么我们就很难理解,耶稣怎么可能像我们一样完全是人,也很难理解就肉身而言,祂怎会是人类的一分子,是由亚当传承下来的后裔。在另一方面,或许神可以让耶稣来到世上,拥有人间的父母,并且在祂人生的早期,使完全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奇妙地联合在一起。但是,这就很难让我们明瞭,耶稣怎么会是完全的神,因为祂的出生在各方面都和我们一样。当我们想到这两种可能情况时,即可帮助我们明瞭,神如何以祂的智慧,在基督的出生上,设定一种人性与神性影响力之结合的方法;以致我们从祂由一位人类母亲腹中平凡地诞生,可以了解祂具有完全的人性,而从祂在马利亚怀中因圣灵大能的作为受孕,可以了解祂有完全的神性。

         第三,基督为童女所生也使得耶稣的人性中没有传承的罪性。正如我们在以前讲人论的时候注意到的,所有的人类都从始祖亚当传承了法定的罪疚和败坏的道德性情 (这点有时被称作“传承的罪”或“原罪”)。然而耶稣没有肉身父亲的这个事实,意谓著亚当后裔的这世系被部分打断了;耶稣作为亚当的后裔,和每一个人类作为亚当的后裔,其含义并不完全一样。这点帮助我们明白,为何属于所有人类的法定罪疚和道德败坏,并不属于基督。

         这个观念似乎显明在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的叙述里。天使对她说:

       “圣灵要临到你身上,

               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

           因此所要生的必称为圣, 

                称为神的儿子。”(路1:35,和合本小字)

         因为是圣灵使耶稣在马利亚怀中受孕的,因此所生的小孩就要被称为“”。但如此的结论不当被解释成,罪的传递只是藉著父亲而来,因为圣经没有作过这样的声明。我们只能这样说,在这个例子里:亚当后裔的连续世系已经被打断了;耶稣是藉著圣灵的能力受孕的。路加福音1:35将圣灵感孕这件事,与基督的圣洁或祂道德的纯净相连在一起,而默想此点可以让我们明白,因为耶稣没有肉身的父亲,所以祂不完全是亚当的后裔;而神藉著打断此世系的方法带出一个结果,那就是耶稣虽然是完全的人,却没有继承亚当的罪。

         但是为什么耶稣没有从马利亚传承到罪性呢?罗马天主教是以马利亚本人无罪来回答这个问题,但是圣经并没有这样的教导,因此这个答案也不能真正地解决问题(马利亚为什么没有从她的母亲传承到罪性呢?)。较好的解答是这样:圣灵在马利亚身上的工作,不仅使耶稣避免承受从约瑟传下来的罪(因为耶稣没有肉身的父亲),并且也奇妙地避免了从马利亚身上传下来的罪。“圣灵要临到你身上……因此所要生的必称为圣……”(路1:35)。

         不承认圣经全然真实的人,经常就会否认基督为童女所生的教义,至少在以前的世代是如此。但是如果我们的信仰是根据圣经的记载,就必然不会否认这项教导。不论我们是否能看出这个教导在教义上的重要性,首先都应当先因为这是圣经的记载而相信它。诚然这样的一个神蹟对创造宇宙和其中一切的神而言,绝非难事——任何断言童女生子为 “不可能”的人,乃是承认自己信不过圣经中的神。但是除了圣经教导童女生子的事实之外,我们也应当明白这点在教义上的重要性;倘若我们要正确地了解圣经对基督身位的教导,就必须先肯定这项教义,这是很重要的。

A.2有人性中的软弱与限制

A.2.1耶稣有人性的身体

         耶稣具有与我们同样的身体,这事实可见于多处的圣经经文。祂的出生正如所有人类婴孩的出生一样(路2:7),由童年至成年的成长过程也如其他孩子一般:“孩子渐渐长大,强健起来,充满智慧,又有神的恩在祂身上。”(路2:40)路加更进一步告诉我们: “耶稣的智慧和身量,并神和人喜爱祂的心,都一齐增长。”(路2:52)

         耶稣也和我们一样,会疲倦,因为我们读到圣经上的话说,耶稣在撒玛利亚时,  “因走路困乏,就坐在井旁。”(约4:6)祂会口渴,因为祂在十字架上时说:“我 。”(约19:28)祂在旷野禁食四十日以后,“就饿了”(太4:2),祂身体也会软弱(到此时人的体力几乎殆尽;如果再继续禁食,身体将会遭受无可弥补的伤害); 那时, “有天使来伺候祂”(太4:11)——显然是照顾祂、滋养祂,直到祂重新恢复体力、走出旷野。当耶稣走向十架之路时,士兵强迫古利奈人西门帮祂背十字架(路 23:26),那很可能是因为耶稣在受到鞭打以后,软弱得没有力气背祂自己的十字架了。耶稣肉体的极限在祂死在十字架上之时表露无遗(路23:46),祂的身体不再有气息,不再有功能,就像我们死时身体所表现的一样。

        耶稣也是以人性的、物质的身体复活,但此时这个身体已经得著完全,不再有软弱、疾病或死亡。祂一再向门徒显现,证实祂有真正的身体。祂说:“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 24:39)祂向他们显示,并教导他们,祂的身体 “有骨有肉”,不是一个没有身体的 “灵魂”而已。证明此事实的另一个证据是: “他们便给祂一片烧鱼,祂接过来,在他们面前吃了。”(路24:42-43;另参路24:30;约20:17,20,27; 21:9,13)

         耶稣也带著同样人性的身体(乃是复活得以完全的身体)升到天上。祂在离去之前说:“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16:28;另参约17:11)耶稣升天的方式是刻 意要显示一个连续性——祂在地上活著时有身体,祂在天上活著时也有身体。在耶稣告诉门徒说:“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24:39)之后的几节经文,路加又记载道: “耶稣领他们到伯大尼的对面,就举手给他们祝福。正祝福的时候,祂就离开他们被带到天上去了。”(路24:50-51)我们在使徒行传里也读到类似的叙述:“他们正看的时候,祂就被取上升,有一朵云彩把祂接去,便看不见祂了。”(徒1:9)

         把这些经节放在一起读,我们就能看出,在耶稣复活以前,祂的身体和我们的身体在每一方面都是相似的;而在祂复活后,虽然祂的身体仍是“有骨有肉”的人类身体,但却是得著完全了。当基督再来、叫我们从死里复活时,我们也将得著这样的身体。耶稣在天上继续以人的身体存在,正如祂在升天的那一刻所刻意要教导我们的。

A.2.2耶稣有人性的心思

         耶稣“智慧……增长”(路2:52)的事实说明了,祂和其他孩子一样,必须经历一段学习的过程一祂学习如何吃饭、说话、读书、写字,以及顺服双亲(见来 5:8 )。平凡的学习过程属乎基督真实人性的一部分。

         当耶稣说到祂将要回到地上的日子时,我们也看见祂具有和我们一样的心思;祂说: “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可13:32)

A.2.3耶稣有人性的灵魂与情感

         我们可以看出好些迹象,指明耶稣具有人性的灵魂(或说是灵)。就在被钉十字架之前,祂说:“我现在心里忧愁。”(约12:27)约翰稍后又写道:“耶稣说了这话,心里忧愁。”(约13:21)这两节经文里的“忧愁”一词,所用的希腊字都是tarssō;这个字通常是用来描述人处在焦虑中或突然受到惊吓而有的反应。

         不只如此,耶稣在被钉十字架之前,了解到自己所将面对的苦难,就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太26:38)祂所感觉到的忧伤是那么地大,彷彿那忧伤再大一些,祂就要丧命了。

        耶稣具有全面的人性情感。祂因那位百夫长的信心而感到“希奇”(太8:10);拉撒路死时祂忧伤地哭了(约11:35);祂祷告时充满情感,因为“基督在肉体的时候,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就因祂的虔诚蒙了应允。”(来5:7)

         再者,希伯来书的作者告诉我们:“祂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祂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5:8-9)然而,假使耶稣从未犯过罪,祂又如何“学了顺从”呢?显然,当耶稣成长愈发成熟时,祂就像所有人间的孩童一样,一步一步地承受更多的责任。祂年纪愈大,双亲加诸于祂身上、要祂顺服的事也就愈多,而天父交付给祂、要祂以人性力量去执行的工作也就愈难。随著每一件愈加艰难的工作,甚至当那工作会牵涉到一些苦难(如希伯来书5:8 所特别提到的),耶稣人性里的道德能力和祂在艰难环境下顺服神的能力,也就愈发增加了。我们可以说,祂 “道德骨架”的强度因著愈来愈多困难的操练而增加了。然而,在一切的事上,祂从未犯过罪。

         耶稣在旷野以及在其一生中面对过许多严峻的试探,但祂竟然全然未曾犯罪,这就益发显得难能可贵。希伯来书的作者肯定耶稣 “也曾凡亊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来4:15)。祂面对试探之事实意味著祂具有可被试探的真实人性,因为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神不能被恶试探。”(雅1:13)

A.2.4接近耶稣的人认为祂只是个人

         马太记载了一件在耶稣服事中期所发生的令人惊讶的事。虽然耶稣在加利利遍地教导人,“医治百姓各样的病症”,以至“有许多人……来跟著祂”(太4:23-25),可是当祂来到自己的家乡拿撒勒时,认识祂多年的人却不接待祂:

        “耶稣说完了这些比喻,就离开那里,来到自己的家乡,在会堂里教训人,甚至他们 都希奇,说:‘这人从哪里有这等智慧和异能呢?这不是木匠的儿子么?祂母亲不是叫马利亚么?祂弟兄们不是叫雅各、约西、西门、犹大么?祂妹妹们不是都在我们这里么?这人从哪里有这一切的事呢?’他们就厌弃祂……耶稣因为他们不信,就在那里不多行异能了。”(太13:53-58)

         这段经文指明,那些最认识耶稣的人,就是那些曾与祂共同生活和工作了三十年的街坊邻居,也不过是把祂当成一个普通人来看——无疑地祂是个好人,为人公平、和善而诚实,但绝不可能是会施行神蹟的先知,也绝非神自己在肉身的显现。虽然我们在后面的论到基督的神性时将会说到,耶稣在各方面都有全然的神性——祂真的是神与人同在一个位格内——但是我们仍然得体认像这样一段经文的全部力量。因为耶稣一生的头三十年里,祂的生命是那样地平凡,因此最认识祂的拿撒勒城的人,对祂能带著权柄教导人,又能施行神蹟,感到十分惊讶。他们认识祂,因为祂是他们中间的一份子,是“木匠的儿子”(太13:55),而祂自己也是“木匠”(可6:3),祂是如此地平凡,以至于他们会问: “这人从哪里有这一切的事呢?”(太13:56)约翰告诉我们:“连祂的弟兄……(也)不信祂。”(约7:5)

         耶稣是完全的人吗?祂这样地具有完全的人性,那些与祂生活并工作达三十年之久的人,甚至在家中与祂一同长大的弟弟们,只知道祂是个非常好的人,此外一无所知,他们显然没有想到祂是神在肉身显现。

A.3全然无罪

         虽然新约圣经清楚断言,耶稣就如同我们一样,是完全的人,但它也肯定耶稣在某个重要的方面和我们有所不同,那就是祂没有罪,祂一生从未犯过罪。有些人反对这点,认为假如耶稣没犯过罪,祂就不是真正的人,因为所有的人都犯过罪。可是那些反对的人不明白,人类现在是处在一种不正常的状态下。当初神创造我们时,我们不是罪人,乃是圣洁而公义的人;亚当和夏娃在没有犯罪以前,在伊甸园里就是真正的人,而我们今日虽仍然是人,却与神所期望我们恢复成的完全而无罪的光景,相去甚远。

         新约圣经屡次教导我们,耶稣无罪。从祂早期生命的记录里,我们看见那时祂“充满智慧,又有神的恩在祂身上”(路2:40)。接著看见撒但试探耶稣却无法得逞,四十天之后,仍不能引祂犯罪:“魔鬼用完了各样的试探,就暂时离开耶稣。” (路4:13)我们在符类福音书里(包括马太福音、马可福音,以及路加福音),也不见耶稣有任何做错事的证据。面对反对祂的犹太人,耶稣问道:“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约8:46)没有人能回答祂。

         约翰福音对耶稣无罪的论点,有比较清楚的叙述。耶稣发出一个惊人的宣告:“我 是世界的光。”(约8:12)假使我们明白“光”代表真实和道德上的纯洁,我们就知道 耶稣在此是在宣称,祂是真理的源头,也是世上道德之纯净和圣洁的源头——这项令人惊讶的宣告,而只有无罪的人才能如此宣告。此外,祂提到顺服天父时说: “我常作祂所喜悦的事。”(约8:29,耶稣在此使用现在式,让人感受到这是一项持续的行动:“我总是正在作祂所喜悦的事。”)在耶稣生命的末了能够说:“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爱里。”(约15:10)耶稣站在彼拉多面前受审时,儘管犹太人控告祂,彼拉多只能够下个结论:“我查不出祂有什么罪来。”(约18:38)这个结论是很重要的。

         在使徒行传里,耶稣数度被称为“圣者”、“公义者”,或类似的称谓(见徒2:27; 3:14; 4:30; 7:52; 13:35 )。当保罗说到耶稣来到世上、以人的样式生活时,他谨慎地不说耶稣穿上“有罪的肉身”,而是说神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 罪祭”(罗8:3)。他称耶稣为“那不知罪的”(林后5:21,和合本小字)。

         希伯来书的作者肯定耶稣受过试探,但同时又坚持祂没有犯罪:耶稣“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来4:15)祂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来7:26)。彼得说到耶稣乃是“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彼前1:19);他这是使用旧约的比喻来肯定耶稣没有任何道德上的玷污,而且他更直截了当地说:“祂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彼前2:22)当耶稣死时,那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前3:18)。约翰在他的第一封书信里,称呼耶稣为“那义者耶稣基督”(约一2:1),并且说:“在祂并没有罪”(约一3:5)。新约圣经所有主要经文中都清楚地教导耶稣是无罪的,这是个令人难以否定的事实。祂真的是人,但却没有罪。

         另一个与耶稣无罪相关连的主题,是祂在旷野所受试探的本质;这是我们应当更详细去了解的(太4:1-11;可1:12-13;路4:1-13)。这些试探的本质乃是要说服耶稣逃离天父为祂所预备的这条顺服与受苦的艰难路,而这条道路是祂身为弥赛亚所必走的一条路。耶稣“被圣灵……引到旷野,四十天受魔鬼的试探”(路4:1-2);这个试探在许多方面与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所受的试验类似,但却更难克服。亚当和夏娃与神有交通,又彼此有交通,还有各样丰盛的食物可吃;神只是告诉他们不要吃某棵树上的果子。对比之下,耶稣没有人可交通,没有食物可吃,而且禁食了四十天以后,肉体已接近死亡边缘。这两个例子所要求的顺服,都不是指要顺服神性格里那种永恒的道德原则,而是要试验他们是否能全然地顺服神特定的指示。对亚当和夏娃而言,神告诉他们不要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问题的癥结乃在于,他们是否只因神这样说,他们就这样顺服。而耶稣的情况则是, “圣灵将祂引到旷野”四十天,祂显然知道那是父神的旨意,要祂在那些日子里什么也不吃,只是待在那里,直到父神藉著圣灵告诉祂试探已经过去,祂可以离开为止。

         由此我们可以明白这试探——“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块石头变成食物” (路4:3)的威力。耶稣当然是神的儿子,祂当然有能力可将任何石头瞬间变为食物,事实上不久后祂就要将水变为酒,并且使饼和鱼倍增好多。但当耶稣受这试探时,情况似乎是祂若不快点进食,就要丧失性命了;如此一来,这更强化了试探的威力。可是祂来到世上就是要以人的身分、完全地站在我们的地位上顺服神,这表示祂必须单凭人性的力量顺服神。倘若祂运用神性的能力,使自己能轻易地胜过这试探, 那祂就不是以人的身分完全顺服神了。这个试探乃是要诱使祂使用神性的能力,在达到神的要求上 “动些手脚”,好使自己比较容易顺服神。但是耶稣不像亚当和夏娃,祂拒绝了表面上对祂有益并且是祂所需要的食物,而选择了顺服天父的命令。

         另一个试探是要祂暂时向撒但下拜,从而得著统御“天下的万国”(路4:5)的权柄。这个试探乃是要诱惑耶稣不藉著一生走在顺服天父的路上来得到权柄,而藉著错误地降服于黑暗之子来得到权能。耶稣再度拒绝了这条显然是容易走的路,选择了引向十字架的顺服神之路。

         同样地,要耶稣从殿顶上跳下来的试探(路4:9-11),乃是一个“强迫”神行神蹟的试探,要藉此以令人惊讶的方式拯救耶稣,好吸引许多人来跟随祂,这样祂就不必走上未来艰难的路一包括在三年之久服事人的需要,以权柄教导人,并在严酷反对势力中活出绝对圣洁的生命见证。然而耶稣再次抗拒了这条可以完成祂弥赛亚使命的“捷径”(其实,这条路绝不可能实现这些目标)。

         耶稣在童年与成年早期时所经历的一切,帮助祂一生得以在道德上成长与变为成熟 “智慧……并神……喜爱祂的心,都一齐增长”(路2:52);“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来5:8)——而这些德性都在祂所受的试探中达到巅峰。在这些旷野的试探中,和基督三十三年所面对不同的试探中,祂都站在我们的地位上,代表我们顺服神;如此,在亚当的失败之处,在以色列人在旷野跌倒的地方,和在我们的软弱上 (见罗5:18-19),祂得胜了!

         也许我们很难理解这一点,但是圣经肯定耶稣透过这些试探,使祂有能力可以了解我们所受的试探,并且帮助我们。“(因为)祂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来2: 18)希伯来书的作者还继续将耶稣体恤我们软弱的能力,与祂像我们一样受过试探的事实关连在一起:

 “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把没有犯罪。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 作随时的帮助。”(来4:15-16)

         我们对此点可以加以实际地应用:当我们在试探中挣扎时,就应该思想基督的一生,并且想想我们所面对的试探是否与基督所面对过的情况类似。通常在我们思考一阵之后,即能在基督的一生中想到一些祂受试探的例子,虽然那些例子和我们每天所面对的情况不尽相同,却是非常地相似。

A.4耶稣可能犯过罪吗?

 有时候会有人提出这个问题:“耶稣可能犯过罪吗?”有些人支持基督的“无罪性”(impeccability);这个字的意思是“不可能犯罪”。反对的人却认为,假使耶稣不可能犯罪,那么祂所受的试探就不真实;因为如果受试探之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犯罪,那么试探怎么可能是真实的呢?

         我们若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分辨,哪些是圣经清楚肯定的事实,哪些是我们所作的可能推理。圣经清楚肯定的事实包括:

       (1)圣经清楚记载,耶稣从未真的犯过罪(见上述)。我们对这个事实,应当没有一点怀疑。

       (2)圣经也清楚地证实,耶稣受到试探,而且这些试探都是真实的(路4:2)。假若我们相信圣经,就必须坚持:基督“也曾凡亊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来4:15)如果我们对基督是否犯罪的种种揣测,使我们认为祂没有真正地受到试探,那么我们就会得到一个错误的结论,是与圣经的明确叙述相互矛盾的。

      (3)我们也必须与圣经一同肯定:“不能被恶试探。”(雅1:13)但是问题在此益形困难:假使耶稣既是完全的人,又是完全的神(我们将在后面证实圣经所清楚而 重複地教导的这一点),那么我们难道不该结论(就某种意义)说,耶稣也“不能被恶试探”吗?

          这是所有我们能看到的圣经之清晰而明白的证据。在此,我们面临了类似于其他教义所面对的两难情况:圣经所教导的某些事,虽然没有与我们的理解力直接矛盾,却也让我们很难领悟。例如关于三位一体的教义,我们肯定神的存在有三个位格,而每一个位格都是完全的神,然而却只有一位神。虽然这些叙述彼此不相矛盾,然而我们很难把它们整合起来而了解它;即使我们可以逐步了解叙述之间的关联,但我们必须承认,至少在今生,我们凭自己的聪明才智无法完全明白。

      “耶稣是否真的受到试探?”这个问题也有点类似。我们并没有发现矛盾的事实:圣经没有既说“耶稣受到试探”,又说“耶稣没受试探”(假若这两句里的“耶稣”和“受试探”意义完全一样,那么这两个叙述就是矛盾了)。圣经乃是告诉我们:“耶稣受到试探”,“耶稣是完全的人”,“耶稣是完全的神”,以及“神不能被试探”。我们将这些教训摆在一起,就得到一个可能的结论:当我们明白了耶稣之人性和神性的相辅相成,我们才可能会更了解,在某一层意义上说,祂可能会受到试探,但在另一层意义上说,祂不可能会受到试探(我们将在后面进一步地探讨这个可能性)。

         在此我们已经讨论过圣经上所清楚肯定的,接下来我们要尝试提出一个答案,以解决基督是否犯过罪的这个问题。但是我们应当了解到,下列的答案只是把诸多圣经教训综合起来的建议性的答案,并非圣经明文记载的。明白了这点,我们就可以说:

       (1)倘若耶稣的人性独立存在,并与祂的神性无关,那么祂的人性就像神所赐给亚当和夏娃的人性一样。这样的人性是没有罪的,但却可能犯罪。所以,假如耶稣的人性是独立存在的,那么就抽象或理论上的可能性而言,耶稣可能会犯罪,正如亚当和夏娃的人性可能犯罪一样。

        (2)但是耶稣的人性从未与祂的神性分开存在过;从祂受孕的那一刻起,祂就是真神,又是真人。祂的人性和神性两者并存在一个位格内。

        (3)虽然有些感觉(例如感到饥饿、口渴,或软弱)是单单在耶稣人性里才能感受到的,在祂的神性里没有同样的体验(见以下的讨论),然而犯罪的行为是与道德有关之行为,因此显然会影响到基督的整个位格(整位基督)。所以,假使祂犯罪,那件罪行会同时牵涉到祂的人性和祂的神性。

       (4)但是如果耶稣整个位格犯罪,使祂的人性和神性都陷在罪中,那么就表示神自己犯罪了,那祂就不再是神了!然而,那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神的本性是无限圣洁的。

       (5)因此,假使我们问,耶稣是否真的有可能犯罪,结论似乎必须是:那是不可能的。祂的人性和神性并存于一个位格内,这就排除了祂犯罪可能性。

         不过,问题还在: “那么耶稣所受的试探怎么可能是真实的呢?”在此可用撒但要耶稣把石头变为饼的例子来说明,会很有帮助:由于耶稣具有神性,所以祂有能力施行这个神蹟;可是如果祂这么做,祂就不再是只凭藉人性的力量来顺服神,那祂也与亚当一样没有通过试验而失败,不能为我们赢得救恩了。所以,耶稣拒绝依赖祂的神性使自己更容易顺服。同样地,我们似乎可以下结论说:耶稣在遇到每个有罪的 试探时,都不是凭藉祂神性的大能,而是单单靠著人性的力量(当然,那也不是“单单”靠人性的力量,因为耶稣在运用人类都该运用的信心之时的每一刻,都全然仰赖父神和圣灵)。祂神性的道德力量一直存在那里,成为一股“支持的力量”,使祂不会在任何情况下犯罪(所以我们说祂不可能犯罪),但是祂并不依赖神性的力量使自己能比较容易面对试探。祂在服事开始之时,拒绝把石头变为饼,正说明了这点。

         然而这些试探真实吗?许多神学家指出,只有成功地抵挡试探到底的人,才最能 完整地感受到那个试探的力量。就如一个在比赛中成功地将最重的重量高举过头的举 重冠军,要比其他尝试举起后又放下的失败者,更能感受到那重量之重;所以,任何 一个成功面对一项试探到底的基督徒,比那些见到试探立即屈服的基督徒,更了解胜 过试探的难度。耶稣正是如此;对每个试探,祂都面对到底,并且得胜。这些试探是真实的,但祂没有屈服。事实上,试探对祂最为真实,因祂从没有向它们屈服过。

        对于“神不能被恶试探”(雅1:13)的这件事实,我们必须肯定,这一点所说的是关于耶稣的神性,而非祂的人性。祂的神性不能为罪恶所试探,但是祂的人性可以被试探,而且显然也受了试探。但圣经并没有清楚解释,这两性如何在一个位格里联合,来面对试探。至于我们如何分辨哪些叙述是与耶稣的人性相关,哪些又是与祂的神性有关?圣经中不乏这类的记载,需要我们加以区分(若想更明白其分别,见以下有关耶稣在一个位格内是神又是人的讨论)。

A.5耶稣为什么必须具备完全的人性?

         当约翰写他的第一封书信时,有一种异端教训正在当时教会中流传,其内容大概是说耶稣并不是真正的人;这个异端称作“幻影说”(docetism)。幻影说严重地否认有关基督的这项真理,以至约翰称之为是敌基督的一项教义:“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约一4:2-3)使徒约翰明瞭,否认耶稣的人性,就是否认基督教的核心教义,所以没有一个否认耶稣是成了肉身来的人,是出于神的。

        我们在综览新约圣经时发现有几个原因,能说明为什么在耶稣成为弥赛亚、赢取我们的救恩之前,祂必须是完全的人。我们可以在此列出其中七项原因:

A.5.1为了代表性之顺服的需要

         我们在前面讨论神与人之间的圣约时已经注意到,耶稣是我们的代表,并且在亚当失败与不顺服之处,祂为我们顺服了神;我们在对比耶稣受试探(路4:1-13)与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受试验(创2:15-3:7)时,看清了这一点。这在使徒保罗讨论亚当和基督的对比时——亚当的悖逆与基督的顺服——也解释地很清楚: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8-19)

          因此保罗称基督为 “末后的亚当”(林前15:45),并称亚当为“头一个人”、基 督为“第二个人”(林前15:47)。耶稣必须成为人,才能成为我们的代表,在我们的地位上顺服神。

A.5.2为了代赎的需要

         假设耶稣没有成为人,祂就不能替我们死而承受我们该受的处罚。希伯来书的作者告诉我们:“祂并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所以祂凡事与祂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来 2:16-17;另参2: 14)耶稣必须成为人、而非天使,因为神关切的是拯救人类、而非救拔天使。但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祂“必须”在每一方面成为像我们一样,以至于祂可以为我们成为“挽回祭”,即成为代替我们蒙神悦纳的祭物。虽然我们要到以后专论救赎时才会充分地讨论,但我们在此仍必须明瞭,基督若不成为完全的人,就不能为人死而承受罪的惩罚,这是很重要的;因为若非如此,祂就不能为我们成为代赎的牺牲祭物。

A.5.3为了作神与人之间的中保

         由于罪使我们与神隔离,我们需要一个人在我们与神之间,将我们带回到神面前。我们需要一位中保,既能在神面前代表我们,又能在我们面前代表神。只有一个人曾满足了这样的要求:“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2:5)为了要达成中保的职分,耶稣必须是完全的人和完全的神。

A.5.4为了完成神要人类管理受造界那起初的目的

         正如我们在讨论神创造人类之目的时所看到的,神把人类安置在地上,要人代表神来治服、管理全地,但人没有达到这个目的,反而堕入罪中。希伯来书的作者明白,神的心意是要万物都服在人的治理之下,然而他又承认:“只是如今我们还不见万物都服他。”(来2:8)等到耶稣以人的身分来到世上,因为祂能够顺服神,因此就有权柄以人的身分管理全宇宙;如此,就达到了神原先安置人在地上的初衷。希伯来书的作者体认到这一点,因此他提到,如今“我们……见……耶稣”具有掌管宇宙的权柄,“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来2:9;另参来2:7相同的片语)。事实上,耶稣已经得著“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太28: 18),而神也已“将万有服在祂的脚下,使祂为教会作万有之首”(弗1:22)。实际上,有一天我们都要在宝座上与祂同坐,一同掌权(启3:21),在臣服基督我们的主当中,经验到神原初目的的完成一一即我们治理全地(另参路19:17,19;林前6:3)。耶稣必须成为人,才能完成神起初的目的,就是让人管理祂所创造的一切。

A.5.5为了成为我们生活中的榜样与模範

         约翰告诉我们:“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胜主所行的去行”(约一2:6),并且他提醒我们:“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这个对未来的盼望——亦即将来我们可以有像基督的品格——甚至能使我们今日生命中的道德更加纯净(约一3:2-3)。保罗告诉我们,我们正持续地“变成主的形状”(林后3:18),如此就迈向神拯救我们的标竿,使我们能够“被模成祂儿子的形像”(罗8:29直译,和合本译作“效法祂儿子的模样”)。彼得则告诉我们,尤其是在苦难中时我们必须思想基督的榜样:“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祂的脚踪行。”(彼前2:21)我们基督徒一生,都要奔跑摆在我们前头的路程,“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来 12:2)。当我们因受到罪人的敌挡和反对而气馁时,就应该思想“那忍受罪人这样顶撞的”耶稣(来12:3)。耶稣也是我们面对死亡的榜样保罗的目标乃是“效法祂的死”(腓3:10;另参徒7:60;彼前3:17-18; 4:1),我们的目标应当是每天效法基督,直到离世为止;即使在死前的时刻,也矢志不移地顺服神,坚强地信靠祂,并且爱人,赦免人。耶稣必须成为一个像我们这样的人,才能成为我们生活中的榜样与模範。

A.5.6为了成为我们蒙赎之身体的模样

         保罗告诉我们,耶稣从死里复活时,是以新造的身体复活的,那是 “不朽坏的……是荣耀的……是强壮的……是灵性的身体”(林前15:42-44),而耶稣从死里复活时的这个新身体,就是我们从死里复活时身体的模样,因为基督是 “初熟的果子”(林前15:23)一一这是农业用的譬喻,将基督比喻为第一批收成,显示其他同样收成的果子将会是什么模样。我们现在拥有像亚当一样的身体,然而我们将会有像基督一样的身体:“我们既有属土的形状,将来也必有属天的形状。”(林前15:49)耶稣必须以人的身分复活过来,好叫祂成为 “从死里首先复生的”(西1:18)——这是我们未来将要拥有之身体的模样。 A.5.7为了以大祭司的身分同情我们

          希伯来书的作者提醒我们,耶稣“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来2:18;另参来4:15-16)。如果耶稣没有成为人,就不能藉著同样的经历了解我们今生所面临的试探和挣扎。但是正因祂曾经像人一样地活过,所以就更能体会我们所经历的一切。 

A.6耶稣将永远具有人性

         耶稣在死而复活之后,并没有放弃祂的人性,因为祂在复活以后,以人的身分向门徒们显现,甚至手上带著钉痕(约20:25-27)。祂有骨有肉(路24:39),并且能吃东西(路24:41-42)。后来祂与门徒们说话时,以复活的人类身体,被带到天上去,而两位天使应许门徒,祂还要以同样的方式回来:“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祂怎样往天上去,祂还要怎样来。”(徒1:11)不久之后,司提反定睛望天,看见耶稣身为“人子站在神的右边”(徒7:56);耶稣也在往大马色的路上向扫罗显现,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徒9:5)扫罗(即保罗)后来将这次的显现与耶稣复活后向其他人的显现并提(林前9:1; 15:8 )。约翰在异象里看到,耶稣以“好像人子” (启1:13)的模样出现,然而祂充满了荣耀与能力,使得约翰在敬畏中仆倒在祂的脚前(启1:13-17)。耶稣应许有一天要与门徒在父神的国中再饮葡萄汁(太26:29),同时祂也邀请我们同赴天上羔羊的婚筵(启19:9)。不只如此,耶稣要永远担任先知、祭司和君王的职分;祂之所以能履行所有的职分,乃是因祂永远是神、又是人的缘故。 

         这所有的经文都指出,耶稣并非暂时地成为人,而是祂的神性永远地与祂的人性联合在一起;祂并非只是以永远的神的儿子、三一神的第二位格而活到永远,祂也是以耶稣、马利亚所生的儿子而活到永远,并且祂永远是基督,是祂百姓的弥赛亚和救赎主。耶稣永远都是在一个位格之内的完全神与完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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