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房租養老到底行不行。我行。原因有二。一,我房子買得早。二,房子買得便宜。過了六十歲再想開始買房出租,靠租金養老,不是不行,可能搞不長。這裡我想再重申一下,投資房地產和主要靠賺租金是有區別的。前者是和買股票相似。年令和投資成功關係不很密切,看華倫•巴菲特。後者很大部分還是還要自己動手。樣樣靠僱人來做,除非你有很多錢,象唐耐特•川普Donold Trump,那就不是我們討論的中產階級養老問題了。而且買房前幾年實際上是賺不了什麼錢。不虧本就很好了。我記得清崎在"窮爸爸富爸爸"里說,花錢買來的房產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 Asset, 一類是 Liability。Assets 幫你掙錢,Liability 要你花錢去維持。你買的到底是哪一類,買的時候不是很容易看得清楚的。所以有投資失敗這個詞兒。如果你年輕,那麼你比較經得住失敗。六十歲以後,幾十萬的投資失敗是可以致命的。我的醫生同學在2006年買了一幢海景房。三十萬。不算很貴。離他家一個多小時車程,不算遠。他邀請我們一批人去party。房子確實很好。景色沒說的了。我不識相,問了一句"你認為你是買了一個Asset 還是 Liability。"他一愣,回答說有海景的房產是有限的,不會有很多新的海景房上市。言下之意房產增值的可能性很大。後來幾年裡房價漲落我不清楚。他每個月要去那裡,冬天查看房子狀況,把燃料油箱加滿不使水管凍住。今年一箱油的價格四百刀,一年加兩次。夏天去割草。有時天氣不好還是得去。一年颶風過境,把海灘的沙子捲掉不少。一條海灘變窄了好幾呎。社區要各戶出錢兩萬刀,修築海岸的護堤。在我看來這個房產是Liability 的可能性很大。但願過幾年再來一次房產泡沫,我一定力勸他趕快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