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進產房前簽文件,這好支持我的觀點。如果不平等還需要 |
| 送交者: 興漢 2008月08月30日20:56:29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 回 答: 這好象也不算是特殊案例,只是一個例子。 由 VF 於 2008-08-30 18:4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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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艱難的選擇嗎?
如果是一隻猴子與人,根本不存在選擇、不需要簽文件。 正因為母親和胎兒一樣都是平等價值的生命,所以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不論是選擇母親還是選擇胎兒都是符合人性、符合倫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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