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杨佳——制度转型的撬动者 |
送交者: TNNDQ 2008月08月04日20:53:01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中国经济毫无转型资格,死路一条,工商税务 由 男人梦中 于 2008-08-04 20:47:36 |
杨佳已被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批捕。杨佳案快判快决,在意料之中。出乎意料的是上海警方在聘请辩护律师环节,作梗阻挠耍把戏。其父委托的自愿免费辩护的北京律师熊烈锁等二人,专程赴上海后,警方以杨佳笔录“除我母亲之外,任何人请的律师我都不认可,包括我的父亲。”为由,拒绝熊烈锁等二人担任杨佳的辩护人。而杨佳的母亲却莫名其妙地在派出所门口失踪已半月有余。这让杨佳事件越加扑朔迷离,与真相愈加遥远,其受到公正司法审判已经落空。而以上由上海警方提供给律师的据称是杨佳的口头笔录,内容前后不一致,存疑。
杨佳弑警六死五伤,的确让上海警方元气大伤。故意阻挠杨佳接受法律援助,显示出上海警方企图明显的报复性执法。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警方讯问和限制自由时,即可自行委托律师或接受家属委托的律师,接受法律咨询、委托申诉和控告。 杨母失踪,暂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上海警方非法绑架,但有足够理由怀疑是上海和北京警方共谋。上海警方一方面让杨母故意“失踪”,一方面以杨佳笔录作为托词,其目的就是只让警方指定的律师出现在法庭。上海警方代替杨佳和杨母杨父指定自己的律师,一方面存在在看守所强制误导和威胁杨佳的嫌疑,另一方面做贼心虚。这等于剥夺了犯罪嫌疑人杨佳受到公正司法审判的权利。种种迹象表明,上海警方不惜违反司法程序,也要尽快实现将杨佳致于死地的报复性目的,上海司法黑暗再次得到佐证。 杨佳案件除本身存在许多可疑、执法违法之处,最为蹊跷的是其母王静(化名)的失踪。据《京华时报》报道,杨家所在辖区的大屯派出所证明,7月14日杨母在该派出所接受上海警方调查后,自行离开。杨佳姨妈王丽(化名)已向北京警方报失踪,名字已挂在警方的失踪人口网站,上海警方在接受王丽查询时也否认知道王静的去向。同时,上海警方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既不承认关押杨佳母亲,也不否认关押,态度非常暧昧可疑。 一个堂堂的北京市民在奥运之前的中国首都失踪半个月,况且是在走出派出所大门后失踪,家属已向警方报失踪多日,竟然两个直辖市的警方都称不知情,这真是天大的奇事。让公众直有荒诞苦笑的念头。笔者想起中学英语课本一则拿破仑的故事:这究竟是王静疯啦,还是勇敢的人民警察疯啦?这莫非是警方故意带公众走进一个由精神病人组成的世界,体验一把社会和谐的异常刺激。 假如中国警察没本事找到一个大活人,中国政府最好请求国际刑警组织派员来中国找找看,顺便还可以保卫奥运会。但愿他们最好别在北京或上海的某个秘密据点找到杨母,让她讲出被上海警方秘密绑架的实情。恐怕到那时候,上海警方高层就真的会很难看,估计比陕西“周老虎”作假官员和贵州瓮安的县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政委下场更难堪。 最新的媒体报道显示,上海律师谢有明和谢晋竟然在北京找到了杨母。而这个谢有明律师是上海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在杨佳杀警被抓几个小时之后,谢即被闸北警方通知到达现场。谢有明的再次出现,让杨案愈加跌入荒唐的境地。堂堂北京和上海警方都找不到的杨母,却被两个上海律师轻易在北京找到,并轻易说服杨母签字认可让他们俩做杨佳的辩护律师。蹊跷的是,杨母愿意见上海律师,却不愿见自己的妹妹王丽,害得妹妹到处报警。按照常理判断,王静被限制与亲人和媒体接触,除非是警方所为之外,其他任何人都没这个胆也没必要。 警方这样做,除了让杨佳尽快坐实死刑人头落地、掩盖上海警方当初殴打杨佳、营造奥运会和谐社会氛围的解释,没有其它理由。王静被警方非法限制自由,不能说话;杨佳被羁押,不能说话。真相只存在于上海警方的肚子里,恐怕都不会出现在公文里面。司法腐败成为中国制度腐败的最显著表征。即使一桩刑事案件都是如此荒诞,何况无数的政治案件。 人们有足够理由怀疑,上海警方是在故意拖延到本月底一审判决时间,极有可能不公开审判,御用律师在场,那么,杨佳案的真相将永远被掩藏,杨佳就可能成为一个屈死鬼,死得不明不白。 7月18日,上海电视台播出杨佳的镜头。据有观众介绍,杨佳戴着手铐,手腕有明显伤痕和血迹,表情木呐索然。上海警方作为直接当事方,本应回避杨佳案,完全脱离侦查、起诉、判决、聘请律师等环节,方才显示司法公正。另外,南方周末在《杀人者杨佳青春档案》引述一位知情者“深喉”话说:当初上海警方在带杨佳“偷自行车”回派出所调查时,7、8名警察殴打了杨佳。因为杨佳杀死六名上海警察,那么,上海警方极有可能在关押杨佳期间,对其采取殴打、断食虐待等报复性行为。 所以,公开审理杨佳案,第一可以在法律上确认上海警方去年殴打致残杨佳的真相,第二可以验明杨佳被羁押期间是否受到虐待。公开审理杨佳,既给上海警方机会,也给杨佳公平机会,况且在不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的前提下,公开审理是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权利。尽管司法如此黑暗,我还是呼吁在看守所给予杨佳免于酷刑的人道待遇。蛮横的官权逼迫一个善良青年成为杀人犯,罪不在个人,而在这个制度。杨佳罪不致死。杨佳免死,将有利于缓解一触即发的民愤,为人人厌恶的司法机关,多少增加一点加分,挽回一些颜面。 从目前杨母“下落不明”和警方强制指定杨佳辩护律师来判断,上海警方是在故意掩盖真相,其判决的公正性值得深切地怀疑,此案更值得所有具良知的中国人关注。每个中国人关注杨佳,其实是在净化个人的法制生存环境。司法独立、新闻自由和多党制,是中国制度转型的必由之路。中国制度转型,将比其它国家更为艰难,常规的、平和的方式,不适合中国,已经和将要夹杂剧烈的官民对抗和利益分化。 杨佳无意间将中国制度转型的急迫性轻轻地推动了一把,非常悲壮!他将悲哀地成为个人寻求正义的榜样,尽管在正常社会暴力总是差一点就是万恶的。我们可以不信服并不鼓动暴力,但在一个不正常社会,法律不能引导公平、正义的时候,个人如何寻求公正?中国制度安排的极度残缺,将由无数个好人血流百步来证明。谁让中国人生活在陈胜吴广时代。所有人都需要付出代价,不管以何种方式,这是中国人的宿命。中国制度转型已经和将有许多推动者,推动的方式和程度不尽相同,但在中国语境下,不得不承认,杨佳采取的剧烈方式,也是撬动制度转型的方式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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