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雁高飛:和梁警官案十分相似的舊案處理 |
送交者: 北雁高飛 2016年02月19日08:33:28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和梁警官案十分相似的舊案處理》 這幾天,為梁警官誤殺黑人Akai Gurley一案,華人內部展開激烈辯論,為220是否應該上街遊行吵翻了天。各種報道鋪天蓋地,真是不知道信息大爆炸的時代是好是壞。為了保持一個清醒的思維,正常的判斷,我轉向搜索英文網站,我想看看美國人是怎麼說的。在閱讀英文網站的相關文章時,我看到了發生在2004 年,與梁警官案件極其相似的舊案: The death of Akai Gurley is notably similar to the shooting death of Timothy Stansbury Jr. that occurred in January 2004, when Officer Richard S. Neri killed Timothy Stansbury Jr., 19, on a roof at the Louis Armstrong Houses in Brooklyn at about 1 a.m. when Officer Neri, with his gun drawn, approached a rooftop door to check the stairway inside. A grand jury declined to indict Officer Neri on charges of 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 declaring the event an accident, after he gave testimony that he had unintentionally fired; he was startled, he said, when Mr. Stansbury pushed open a rooftop door in a place where drug dealing was rampant. Neri和梁警官一樣,都是在Brooklyn的一座毒品泛濫的政府補助公寓巡邏,都是在頂層的八樓開始,都是端着槍,緊張得要死,在什麼情況都不明時,一聽到響動就勾動了扳機。所不同的是,被Neri殺死的黑人是在開頂樓門的時候,而梁警官殺死的黑人是在開第七層樓門的時候。Neri有沒有實施及時搶救,不得而知,他能看見門,馬上知道了有人被誤射,這一點對他相當有利。但梁警官誤射的黑人在被擊中後從七樓跑到五樓後才倒下,在八樓的梁警官無法知道這些。我不認為,他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和同伴討論自己是否會被警察局開除,有什麼錯。他的錯在於知道黑人被擊中後,沒有實施有效的搶救,並不是他不做,而是他害怕不能用正確的方法做人工呼吸。(請注意911是及時報了警的,是黑人的女朋友報的警,梁警官還不知道有人被擊中,無法報警) 和梁一樣,Neri被起訴“誤殺罪”,陪審團給出的是“意外事件”---無罪!12 年過去了,至今Neri仍留在警察局工作,只是不能再配槍,做辦公室工作,年薪7 萬多。 在這裡,我要強調,我認為梁警官是有罪的,他誤殺了人,他要付法律責任,要有擔當。不能因為那個白人警官Neri僥倖逃脫,梁也趁機要求無罪。這就好比在學校里,兩個同學犯了同樣的應該受懲罰的錯,老師放過了A同學,打了B同學100 大板。B不應該要求和A一樣逃脫,而是應該接受懲罰。但是,我要說的是“但是”,如果老師打B100 大板太過分了呢?B是不是要反抗?是不是要發出吶喊? 據我所知, 梁警官的過失是手指事發前放在槍的扳機上和知道誤傷人後沒做人工呼吸(黑人的女朋友做了人工呼吸,據我所查的資料,警察們很少很少在事發現場給別人做人工呼吸的,原因嘛,自己想去)。請問:這樣的過錯,就要把他投進監獄15 年嗎?梁警官已經受到懲罰了,他被警察局開除了。這是他應得的,他的確是一個不稱職的警察。如果說這還不夠的話,再加一年刑期總夠了吧?我還要問一句,梁的那個同伴也沒做任何有效的施救,他不是也有責任嗎? 有人說美國的司法嚴密而又公正,我要提醒的是,請別忘了法律是由人來執行的,人在執行的過程中是會有偏差的,Neri和梁警官的案子就是很好的例子。 我們華人做事情總是瞻前顧後,小心翼翼。尤其是這次大遊行,一提到黑人,就仿佛看到了一張張憤怒的要把自己吃掉的臉。請看下面的視頻,一個黑人女孩關於此案的見解。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_KC_92e-RE 這位黑人女孩兒的話,當然不能代表全體黑人,但卻能讓我們從一個側面了解黑人中有些人對梁警官案的想法。看了這個視頻,我很感慨,如果視頻裡面的是中國人,又會遭到網上多少人的批評和指責呢?我們做事情,總是非常理性,總是想儘量把事情的方方面面都考慮到,早早地把事情最糟糕的後果預計清楚,總是害怕踩了這個紅線,踏了那個地雷。我們中國人啊,我們中國人的名字叫“活得太累”! 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猶豫不決,思前想後,明天40 個城市的220大遊行會場將是空無一人!如果我們不為別人受到的不公正待遇發出吶喊, 也別指望當我們受困時能有人伸出救援的手!幫別人就是幫自己! 如果有的網友因為我的這篇博文而改變了想法,走上遊行的街頭,那怕只有一個,我昨天犧牲了兩個小時的睡眠寫的文章就值了! (我和先生已經準備好參加明天的大遊行,唯一擔心的是組織者的“訴求”不妥當。如果他們遞給我的牌子是“free office Liang”, 我不會接受。我的訴求是“要求司法公正,反對定罪和判刑過重!”希望組織者在遊行誓師大會上帶領全體參加者給被殺的黑人默哀三分鐘。)(謝謝閱讀,評論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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