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稅的多少來決定票數,實際上就是公司根據股份大小為投票加權。那麼股份由什麼確定,就根據貢獻。甲出了100塊辦公司,占10股,乙貸款300放桌面上,占30股。丙沒錢,提供關鍵技術占60股。1:3:6,丙為控股股東。公司的事基本他說了算。
國家是一個眾人合股辦的服務公司,按照貢獻大小,決定所控股份,分配票數很正確。人民公社搞平均,無論入社時貢獻大小,股份一律一樣,失敗了。民主投票,如果搞政治平均,無論貢獻大小一人一票,也一定失敗。
美國的投票制度之所以沒失敗,是因為通過獻金法和遊說法,讓對國家貢獻大的富豪通過金錢注入操縱了選舉和立法。沒有經濟能力的中下層,沒法注入金錢,影響力甚小,這就實現了國家由富豪控制的目的。富豪最具有管理經驗,是社會的棟梁,由他們控制國家是唯一的辦法。
按照交稅多少決定票數,僅僅給富豪3,4票不夠。富豪要持有遠超過平民的票數,把民眾對政治的影響極小化,把選舉基本變成富豪集團內部的博弈,只有當富豪集團內部意見不一致時,民眾票才起作用,這才能正確體現誰花錢誰點菜的商業原則。讓國家繁榮富強。
唯一的毛病是僅僅根據納稅大小似乎不很公平。舉例,國家將亡,科學家老隨發明了一個叫方子彈的大殺器,工程師老妖造出來了。打敗敵人,挽救國家。兩位知識分子家徒四壁,不交稅吃福利,但不能說對國家的貢獻不大,對不啦?每人應該給五百萬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