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冼恆漢自述:須要說清的一些問題 (鄧私黨殘酷鬥爭的寫照) |
| 送交者: 鄧復辟 2007年09月17日00:00:00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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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須要說清的一些問題 “油沙豆”及其他 導致我被免職的導火索是鐵路問題,但1977年6月中央解決甘肅問題時,並沒有把我和“四人幫”拉到一起,可後來事情的性質卻發生了變化。 事實上是肖華、韓先楚、宋平回到蘭州後,便立即掀起了一場圍剿冼恆漢的所謂“人民戰爭”。為了把我搞成“四人幫”在甘肅的代理人,他們完全不顧中央關於解決甘肅問題的精神,而是採取了先扣帽子定性,後根據需要補充搜集材料,編織罪名。 當時在蘭州軍區和甘肅省都曾提出了“知道什麼揭發什麼,哪怕是道聽途說”,動員人們“翻箱倒櫃”。在這樣一種人為煽動、一哄而起的氛圍下,蘭州軍區和甘肅省委聯合專案組給我羅列了一大堆所謂“冼恆漢投靠林彪、‘四人幫’,積極參與篡黨奪權陰謀活動的證據”,並且在沒有和我本人見面核對及簽字的情況下上報中央,椐此定罪。而正是憑着這些不實之詞,給我拷上了“四人幫”代理人的枷鎖。對此,除了讓人深感痛心之外,還感到迷惑:三中全會以後,這種草菅人政治生命的做法居然還能暢通無阻?! 為了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同時也對我自己幾十年革命歷史負責,對這些將我置於死地的所謂“罪證”,我覺得有必要澄清一下事實。 一、關於江青給的毛主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抄件的問題。 1972年5、6月間,中央召開批林整風匯報會,江青參加了西北組的討論。有一天她發言時,念了毛主席原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的好幾段。她發言後,大家建議,把毛主席這篇文章印發到會的同志,以便學習。她說:“我這份是政治局發的,將來還要收回去,印發恐怕不可能,你們要我可以讓護士抄一份,你們傳看。”第二天她來開會時,將抄件交給我(我是會議召集人),我就將這份抄件先給新疆的胡良才(因他先提出),而後一省一省的傳閱,最後交我。會議結束後,江青也沒有收回。因為不是大會秘書處發的文件,收文件的單子上沒有提到這個手抄件,所以也沒有交,秘書帶回來了。回蘭州後我告訴秘書交黨辦保存。這是作為公文處理的,並非是私人活動。 二、關於“四屆人大時,江青送油沙豆”的問題。 1975年1月,四屆人大快結束時,會議秘書處通知各省到秘書處領取油沙豆種,說此豆適合乾旱地區生長,經濟價值也很高。我的秘書陳文生也去領了,根本不是江青直接送給我的。我們帶回去後,交給農辦要農科院試種。我還交代說,甘肅的傳統油料胡麻油不能廢棄。 三、同米士奇接觸的問題。 1976年1月,我到北京參加中央解決鄭州、蘭州鐵路局的問題時,王洪文的秘書米士奇來看我的秘書陳文生。我事先並不知道他來,他也未去我的房間。我只是有事到陳文生房間看見了他,寒暄了幾句就走了。事後我問陳文生米士奇來幹什麼,陳說:“他要我給他代買一些中草藥。” 四、“江青擅自召開十二省(區)負責同志會議,在會上亂點亂問”的情況。 1976年3月,中央“反右”打招呼會議期間,江青擅自召開十二省(區)負責同志會議,甘肅省也在其內。江青在會議上亂點亂問,其中也問到我。她先是問大家:“‘反右’好不好?”大家都說:“好哇。”因為我沒有思想準備,所以嘴巴沒動,後來她補問:“冼恆漢,‘反右’好不好?”我說:“好嘛。”第二句問:“你有沒有資產階級法權?”我答:“有。有一個公務員,還有一個大師傅。”第三句問:“甘肅形勢怎樣?”答:“還可以。”十二省(區)的同志都在場,都知道,可以查問。至於江青在十二省(區)會議上的講話,我在省委常委會也好,在其他會議也好,根本就沒有傳達過。 五、同胡煒的關係。 胡煒原是21軍軍長,蘭州軍區副司令員,1973年由軍委葉劍英副主席指名調總參任副總參謀長兼軍委辦公室主任。我同胡煒的關係完全是工作和禮節性的關係。文革期間我們每年都有幾次來北京開會的機會,每次胡煒都來看望陝西的同志,同時也來看看我。我們在一起談話主要是談地方的事情,偶爾也說“四人幫”的一些怪話。比如江青搞“江青傳”、搞“四人幫”,主席批評後,王洪文、江青想去見主席,被主席拒絕;王洪文參加軍委會議,說話說不到點子上;西沙群島戰役,上午那些人整葉副主席,下午還要叫葉副主席處理作戰的事,葉副主席很苦呀,等等。這些事情我們聽後都很氣憤,都表示憤慨。 我給他打過幾次電話,但他從沒有主動給我打過電話。幾次電話的內容是: 一次講皮定均同志飛機失事遇難; 一次問軍委工作組向仲華、徐立清何日動身來蘭州; 一次毛主席逝世,部隊處於一級戰備狀態,問韓先楚怎麼還不回來; 還有一次是“四人幫”粉碎後,中央打招呼會議後,韓先楚回蘭州才半個月,就又回北京了。韓說“301”讓他回去,我說,我們都很忙,實在分不開身,他身體也不算太壞嘛,怎麼又走了呢?是“301”真的追他回去? 我回憶就是這幾次電話。 以上接觸我認為完全是工作中的正常接觸和禮節性的問題,如果把同志之間正常工作接觸和純屬禮節性的來往也看成是政治問題,黨內就沒有正常生活了嘛。 至於胡煒是不是“四人幫”死黨,從未見過中央的正式結論,但韓、肖在給我的“結論”中卻定性說:“冼恆漢同‘四人幫’死黨胡煒關係密切”。 六、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在1977年6月9日中央解決甘肅問題的會議上華國鋒曾經問我:“你在甘肅省農業學大寨會上的那個講話,一口氣說了二十多個“按既定方針辦”。“按既定方針辦”是“四人幫“搞的陰謀,……《光明日報》十月四日發表的,你十月六日在蘭州講話的時候,是看不到的,那是另有渠道來的消息。是從哪個渠道來的,要以嚴肅的態度向黨說清楚!”這個“另有渠道”的問題,象一塊千斤巨石壓在我的身上,使我苦惱了好幾年,我覺得有必要講一下。 我在1976年10月6日甘肅省第二次農業學大寨會議上講了二十幾個“按既定方針辦。”但那時我認為這個指示是真的,因此,就進行了宣傳。根據是: 1976年8月中旬,華國鋒在全國計劃工作會議上,傳達毛主席的兩條指示,一條是“國內問題要注意”,還有一條就是“按既定方針辦。”茅林同志(省委書記)在省委常委會上傳達華國鋒在全國計劃工作會議講話精神時,還特意印發了一個書面匯報提綱,提綱中也寫了“按照既定的方針辦”、“國內問題要注意”這兩條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在“國內問題要注意”一條後面加:(現在只傳達到這個範圍,暫不向下傳達。在這之前中央也發過電報,規定只傳達到軍)。這個匯報提綱當時常委每人發一份,原始稿、省委常委會議紀要,可能還在,可以查,也可以向茅林調查。 此外,主席逝世後,《人民日報》9月16日的社論,以及9月18日至27日共六期《國內內參》上大量報道這方面內容,要講渠道就是從這裡來的,這就是我講話的依據。 恰好我住在北京海運倉等待解決問題時,偶然看到中央辦公廳1981年31號文件,內容是批華國鋒的,其中有這麼一段:趙紫陽同志說:“我問我的秘書,‘按既定方針辦’怎樣來的?”秘書說抄來的。華接着說:“是為了同‘四人幫’鬥爭的需要。”當我看到這一段話時,我的心情驟然輕鬆下來,所謂“要以嚴肅的態度向黨交代”的問題也同時解決了。 從這一件事情上可以看出,這個歷來以忠厚、老實著稱的人,其實也會說假話,並以假話陷害人。我不禁想問一聲,不顧黨性原則,以權壓人,這是你作為一個共產黨員、特別是黨的最高領導人所應該具備的品質嗎?另外,託辭用這句話同“四人幫”作鬥爭,你不覺得是自己底氣不足嗎? 七、1976年10月8日晚,孫殿甲同志告訴我,接北京給解放軍報記者打來電話說“四人幫”已抓起來了。我第二天(9日)上午派陳文生到總院找高副政委來(因韓先楚不在,高是黨委管黨委常務工作的),說有個事要告訴他。高來後,我照孫殿甲同我談的內容告訴高,我又說,如果是真的,中央總要開個會吧,不然總要發個文件吧。我們又扯了一下可能發生什麼問題,我們分析,除上海、清華、北大可能要出一點事外,不會出什麼大亂子,軍隊總的來說沒有他們的市場。後來有人揭發說我說這次粉碎“四人幫”是什麼宮廷政變,純屬造謠。 八、關於所謂在廬山黨的九屆二中全會上“起鬨”的問題。這個帽子韓先楚強加到我的頭上,還不如再拿回去戴到他自己頭上更合適。 要說在廬山小組會議上起鬨,在毛主席指出陳伯達錯誤之前,確實是有不少的同志。但對於我們這些長期在下面工作,又不善鑽營的人來講,上層鬥爭的內幕,我們是不清楚的。聽說有人反對毛主席任國家主席,哪個不表個態擁護毛主席?韓先楚在華東組跳得更高,“哄”起得更凶。當時毛主席還不無惋惜地指出:多數中央委員都不懂一點唯物主義,而輕易就相信一些騙子的天才論。並指出要在全黨,首先在中央委員中開展學習馬列主義的唯物論,這是人所共知的。 至於說我在西北組“起鬨”,鄧穎超同志和董必武同志都在西北組,這件事情他們最清楚,是當時最好的見證人。 實際情況是這樣的,上午是邱會作、曹里懷等人發言,下午我剛到會場,毛主席就叫我到他的住處開會。會上毛主席嚴肅批評了陳伯達、李雪峰等人,而後規定三條:1、會議暫停;2、不提揪斗;3、不要再提他當國家主席(大意)。我回來後立即宣布小組會散會,各組長留下。鄧大姐、董老要走,我請他們留下,傳達毛主席的指示精神,根本不存在什麼冼恆漢帶頭起鬨的問題。“9.13”之後發的材料,林彪反黨集團說“西北組溫度不高”,這又如何解釋呢?鄧大姐還健在,可以請她說明一下當時的情況嘛。 九、1976年1月17日至2月17日,我在北京解決蘭州鐵路局問題。2月18日回蘭州,當天下午在省委常委(還有鐵路局黨委常委參加)的會上傳達中央解決鄭州、蘭州鐵路局問題精神時,是點了鄧小平同志的名,這是事實,但這是經過解決鄭州、蘭州鐵路問題的中央領導華國鋒同意的。因為鄭州和蘭州參加會議的同志都問,回去傳達時,如果有人問,右傾翻案是誰搞的,我們怎樣回答?華國鋒說,你們可以點名,這個事不久就要公開點名了。 十、給我羅列的所謂“罪名”里有一條是:據郭玉峰交代,王洪文向郭玉峰指名要冼恆漢到中央工作。還有馬天水、王玉珍、徐景賢和劉湘屏等交代,說王洪文給他們講冼恆漢如何好,工作如何踏實肯乾等。這些怎麼能算到我的頭上呢?這怎麼能作為證據給人定罪呢?王洪文要調我到中央工作,中央誰也沒有給我說過這個事,這是中央的事。就算是有這個事,也只是議論了一下,又沒有真正調去,也算一條罪?那麼已經去中央工作的人呢?該怎樣說呢?另外中央還有不少老同志也說我的好話,這又怎樣解釋呢? 把這些我並不知道的事寫到我的材料中,這是不公正的,完全是形而上學的看問題嘛。我們都是共產黨員,都是唯物主義者,我們只承認事實,不相信那些無稽之談,歷史上和文化大革命中這樣的教訓太多了。 另外,什麼王秀珍、馬天水、徐景賢、劉湘屏之流,我同這些人並不熟悉,有的還不認識,至於王洪文給他們散布冼恆漢的什麼,那是他們的事情,由他們自己負責,同我毫無關係,更不應該寫到我的材料上,作為給我定罪的依據。 講到與“四人幫”勾結,什麼叫勾結?勾結應該是指拉拉扯扯,搞非組織活動,你來我往,信來信往,為了一個什麼目的嘛。這些方面我都沒有,怎麼叫勾結呢?至於勾結起來進行反黨活動,有什麼事實呢?什麼叫反黨活動呢?拿《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來衡量,能夠上哪一條呢?“結論”上沒有舉出一個象樣的事實來。 十幾年來我反反覆覆地講,我同“四人幫”並沒有你來我往,信來信往,拉拉扯扯的關係,甚至可以說同他們並不熟悉,僅有的兩次接觸,一次是和王洪文吃飯,一次是莊則棟去甘肅,這也都是偶然發生的,這些我都不厭其煩地多次向中央講清楚了,何以叫“關係密切”呢?得到“四人幫”的“賞識和信任”,有什麼事實呢?他們給了我什麼呢?所以說,賞識和信任我的是黨,有黨的信任和支持,我才在蘭州軍區當了二十多年的政委。我當蘭州軍區政委時“四人幫”們還不知道在哪裡呢?至於當甘肅省委第一書記和省革委會主任,也是根據毛主席、周總理和黨中央的指示批準的。當時到北京研究班子時,我曾提議叫胡繼宗搞,總理堅持要我搞,他說,大軍區所在省,要一名同志掛帥。所以,與“四人幫”沒有任何關係,他們那個時候還在上海呢。 十一、“結論”說我“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就緊跟林彪、康生製造多起冤、假、錯案”的問題。我首先要問,所謂“初期”是從何時算起?又到何時為止呢?如果“初期”是從1966年5月16日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5.16”通知算起的話,那時候我在幹什麼呢?我還在甘肅農村蹲點搞社教呢!社教搞到10月,然後去北京參加中央的工作會議。北京回來後,11月14日軍區機關“四大”開始,一直到次年4月,這期間我失去人身自由,進入了挨批鬥的角色。受迫害的應該是我,我又如何能去製造什麼冤、假、錯案呢?! 到是1966年9月3日,當時的甘肅省委書記汪鋒被群眾揪到七里河體育場批鬥(當時我在天水農村社教),後到軍區總醫院治療。肖華知道後,專門給軍區司令員張達志同志打電話說:“趕快要汪鋒出來,他不能住在軍隊醫院。”張達志同志打電話與我商量,我們都覺得不好給汪鋒直接說,便拐了一個彎,通過地方的同志給汪鋒說,後汪鋒搬到七局醫院。 十二、“結論”不但給我扣上“四人幫”親信的帽子,而且還把我和“林彪反黨集團”扯到一起,那就更不實事求是了。林彪反黨集團以及黃、吳、李、邱等從來就不信任蘭州軍區的張達志、冼恆漢。林彪自我爆炸後,中央曾從林彪同其死黨的談話記錄中查出,林彪說:“蘭州軍區連一個通風報信的人都沒有,要派一個人去。”結果派了XX任副司令員。這件事是紀登奎當面同高維嵩同志講的,後中央召開的西北四省(區)和蘭州軍區批林整風匯報會上,紀登奎也同我說起此事。 在文化大革命中,蘭州軍區和甘肅省委凡屬比較重大的問題,都是直接向毛主席、黨中央和中央軍委報告請示的,周總理曾當面同我們說過,各大軍區向中央反映情況的蘭州軍區算是比較多的。我們從來就認為,除向毛主席、黨中央和中央軍委報告情況外,不能也不應該向任何個人“通風報信”。 另外,前面講過的潘繼祖事件也足以說明問題。這不是一個孤立偶然的事件,因為,在文革中,江青在許多場合都講過吳法憲是她保的,江青和吳法憲勾結是很密切的。“四人幫”粉碎後,吳法憲交代,江青和葉群都是在相互利用,說什麼你消滅我的“敵人”,我消滅你的“敵人”。對蘭州軍區的張達志、冼恆漢,毛主席、周總理是有態度的,是肯定的。因此,他們想公開的撤掉張、冼不可能,所以就通過潘繼祖這樣的人來製造突然事件,幹掉張、冼,安插自己的親信。當然,犧牲一個潘繼祖,他(她)們是幹得出來的。 高炮一師是屬空軍建制,歸蘭空領導和指揮,同大軍區沒有關係,更沒有矛盾。潘繼祖這個人我們根本不認識,但他要下這樣的毒手,幹掉張、冼。吳法憲對潘繼祖的所謂數年審訊,從來不給蘭州軍區透一點氣。江青對潘繼祖這個兇手一點不恨,反而利用職權釋放他。從這些情況看,不能不使人懷疑潘繼祖的後台就是林彪、江青、吳法憲。而“結論”卻不顧這些事實,一味將我說成是“林彪”、“四人幫”的人,這不符合事實,也難以讓人信服! 十三、“結論”說甘肅省委在悼念毛主席的唁電中有“向江青同志表示慰問”的詞句,從而“證明冼恆漢堅決效忠江青”。 唁電是省委發的,並不是冼恆漢發的,是宣傳部起草,常委討論同意的,怎能把這樣的事掛到一個人身上呢?同時不少省(區)和大軍區的唁電中也有這樣的詞句,這又如何解釋呢?上海倒沒有,能不能說上海同江青劃清界限了呢?唁電中是把江青作為毛主席的家屬來慰問的,怎麼能把這樣的事情說成是“向江青表示效忠”呢?這不是很可笑嗎? 十四、所謂“在黨的‘九大’選舉中央委員時,冼恆漢在西北組說:‘上面有個精神,對那些老右傾,既要選上又不能得票過多。’”的問題。 根據我的回憶,蘭州軍區和甘肅省的代表不是編在西北組,而是同武漢軍區和湖北省以及海軍的代表編為一個代表團,曾思玉同志是代表團的召集人。有一天晚上,吳法憲、郭玉峰等人確實召集了由各代表團派出的代表開了一個會,甘肅省是胡繼宗同志,蘭州軍區是高維嵩同志參加的。他們回來後,傳達了“‘老右’既要選上,但又不能得票過多”的話,我聽後說:“我要投全票,其他代表自己決定。” 莊則棟河西行 莊則棟這個人我並不熟悉,只是在北京開會時見過面,也沒有說過話。曉得他打乒乓球,是個世界冠軍,名氣很大。他來甘肅是宋平接待的。莊則棟當時是國家體委主任,因為甘肅的臨澤縣是個體育先進縣,據說受陳錫聯副總理指示,來甘肅調查研究體育工作並視察臨澤這個體育先進縣的。 莊則棟到蘭州時,我並不在家,而是在河西走廊視察工作,是宋平當時接待的他。我在張掖時,宋平指示秘書給我的秘書打電話,說莊則棟到臨澤視察體育工作,我在張掖,不見不好,讓我接見他一下。 由於臨澤是張掖地區的一個縣,莊則棟看完臨澤後就到張掖,我們安排在19軍軍部見了一面。當時莊則棟見了我後就對我講,是受陳錫聯副總理的指示來視察體育工作的。我們在一起談了我省體育工作方面的情況,我提出要他幫助我們在蘭州修建一個體育館,他沒有答應,說現在體育要下放,不是在城市搞,而是要到農村去。寒暄了一番後,莊說他到寧夏時聽到些反映,說康健民同志派性大,班子不團結,要我出面幫助解決。我說:“我不能解決,因為他是寧夏第一書記,我是甘肅第一書記,他怎麼能聽我的呢?”莊說:“你是軍區政委,康是副司令,怎麼他不聽呢?”我說:“那是兩碼事。”由於談不攏,就不談了,我們都出來看他打球。因為大家都慕其打乒乓球的盛名,所以安排打了一場球,吃了個中午飯,他就回臨澤了。當時陪同和在場的有關同志很多。 我認為這完全是一次純禮節性的交往,並且這次見面又是宋平交待辦公廳給我的秘書打電話安排的,他不打電話,我是不會接見莊則棟的。現在宋平把事情推得一乾二淨,卻對我無限上綱上線,說什麼“密談”,什麼給“四人幫”的心腹提供“炮彈”等等,可見這個人的品質。 我和莊則棟的這次會見,當時在場的人都可以作證。另外莊則棟並不只是到了甘肅,他內蒙、寧夏、青海都去了,這件事在其他省(區)都不成為問題,惟獨對冼恆漢就是問題,這是不公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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