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筱萸案庭審直擊:7小時激辯玩忽職守罪 |
| 送交者: 鄧復辟 2007年07月11日00:00:00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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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筱萸案庭審直擊:7小時激辯玩忽職守罪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 09:33 南方網 5月16日上午九點多,鄭筱萸身穿一件藍色夾克衫,站在北京一中院的被告席上。經過長達半年的調查,鄭筱萸案正式開庭審理。 鄭筱萸表情平靜,神情如常。開庭前,鄭的妻子劉耐雪通過法警給鄭筱萸送了兩件襯衫。 本次庭審人員陣容強大,檢方由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管理腐敗專案的副檢察長周曉燕出任,組成四人組的強大公訴人團隊。鄭筱萸則延請了北京公元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慶律師。張曾擔任過北京律師協會會長。審判長則由一中院紀檢組組長擔任。 旁聽席上,有中紀委、最高檢等高層領導及相關辦案人員,並有部分國家藥監局官員到場。鄭筱萸的妹妹作為唯一的被告家屬到庭——她在開庭前一天從老家福州坐火車到北京。 鄭筱萸案的庭審從上午9點到12點,中午短暫休息後,下午1點開庭,到晚上8點才結束。整個一審持續了整整11小時。 庭審的北京一中院,被稱為“高幹法庭”。在這裡被審理的就有全國人大原副委員長成克傑、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黑龍江政協原主席韓桂芝等等。除成克傑一審判處死刑外,其餘人皆判為死緩。 對受賄罪無異議 上午的庭審主要圍繞着受賄罪名展開證據質證。 庭審開始後,先由檢方宣讀起訴書。該起訴書的內容不多,主要涉及鄭筱萸的受賄情節和受賄金額,並指控其受賄及玩忽職守兩項罪名。 與本報之前的報道一致,鄭的受賄總額被確認為640萬元,其中人民幣近500萬元、港幣100萬元及美元3萬元。 面對這些質證,鄭筱萸當庭承認道:“我想明白了,那些藥廠老闆是換個方式來行賄我,他們給我老婆和兒子乾股和錢,我沒有干預,而是予以默認,這就是受賄。” 但鄭筱萸同時稱,部分與妻子、兒子相關的涉案金額並不十分清楚。 “部分金額是鄭筱萸事後才得知的,這與主觀受賄之間尚有一定差別。”鄭筱萸的辯護律師稱,這裡面的責任應該是“未能嚴格把關”。 在大多數的時間裡,鄭筱萸面無表情地站在被告席上。 “640萬元中,鄭筱萸直接受賄金額在40萬元左右,其餘皆與鄭妻劉耐雪與兒子鄭海榕有關。”鄭筱萸的一名親屬向記者澄清道。 在起訴書中,鄭筱萸的涉案情節大致與之前的報道相仿,部分涉案企業現金行賄、部分企業贈送商業用房、部分企業贈送企業股權等等。行賄的方式各有不同。但出於保密的考慮,相關企業的名字並沒有當庭公布。 “鄭的認錯態度誠懇,基本沒有情緒化的表達,對檢方指控的所有受賄金額也幾乎沒有異議。”旁聽的數位辦案人員皆說。 “我相信政府會給一個公正的判決。”鄭筱萸之妻劉耐雪曾在電話中對本報記者表示。16日的開庭,她作為證人到庭,但無法坐在旁聽席上旁聽整個審理過程。劉耐雪因為鄭母親需要照顧,是鄭筱萸一家三口中唯一還算有行動自由的人。 激辯玩忽職守罪 下午的庭審圍繞“玩忽職守罪”展開。 由於雙方對該罪名有一定的分歧,整個庭審辯論激烈異常,也導致下午的開庭持續整整7個小時。 “鄭是一個很看重功過是非的人,對於自己‘玩忽職守’估計不能接受。”一位非常接近鄭筱萸的人士推斷說。 該場庭審的關鍵在於玩忽職守罪名是否確立——玩忽職守罪是瀆職罪中的一種,該罪名與徇私舞弊等罪名都在近年的高官案中屢屢出現,屬於利用職務之便牟取利益的一種。 檢方指控稱,鄭筱萸在擔任國家藥監局局長期間,沒有經過充分論證,推行GMP認證政策,其“玩忽職守”給廣大百姓造成了傷害。 藥品GMP認證是國家依法對藥品生產企業(車間)和藥品品種實施GMP監督檢查並取得認可的一種制度。在鄭筱萸上任之後,意欲通過引入國外GMP認證制度,關閉一些不符合製藥規範的廠商,推行藥品行業的整合。 然而該制度似乎並沒有如鄭所願達到行業整合的效果。恰恰相反,很多企業為了達標,開始弄虛作假,甚至偽造相關認證文件成風。 但其辯護律師從國家醫藥管理制度的層面辯稱,“藥價的虛高和藥品市場的混亂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與社會上部分藥廠一味追求利潤,層層抬高藥價也有很大關係,不能直接說是由國家藥監局的這些政策造成的。” “圍繞是否是”玩忽職守“這個環節,雙方展開了激烈的拉據戰。 第一個辯論焦點在於,鄭的”玩忽職守“是否造成了重大損失,在這個問題上,檢方歷數了GMP等政策帶來的行業性後果,並認為這樣的損失與鄭筱萸的行為之間存在必然的因果關係。而鄭的辯護律師則認為,邏輯上不存在必然的因果關係。 其辯護律師從國家醫藥管理制度的層面辯稱,“藥價的虛高和藥品市場的混亂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與社會上部分藥廠一味追求利潤,層層抬高藥價也有很大關係,不能直接說是由國家藥監局的這些政策造成的。” 而上述辯論的最終定論將關繫到GMP認證制度是否正確的問題。 第二個焦點在於,該損失的責任是否應該由鄭筱萸來承擔。 檢方認為這些損失的責任應該由作為正職的鄭筱萸來承擔。而鄭的辯護律師則認為,這些政策的制定和推行,應該由國家藥監局分管副局長承擔主要領導責任,而不應該完全由鄭筱萸承擔。 截至一審庭審結束,該項罪名仍沒有定論,其將在判決中如何表述頗為引人關注。 “一審的具體審判結果將可能在5月底或者6月初公布。”記者輾轉從北京一中院人士處獲悉。 據知情人士透露,等鄭筱萸案審理完畢之後,曹文莊案也將進入起訴期。據記者掌握的情況,目前起訴罪名可能是受賄罪,由於其職位比鄭略低,涉案金額也比鄭筱萸少,曹文莊的量刑可能將比鄭筱萸略輕。(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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