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是人的天性”可不是我从小受到的教育,那时是“不爱红妆爱武装”的年代。谁要是在穿戴上有点“突出”或“别致”,那可能意味著放了一个“定时炸弹”,不一定什么时候就炸你一下。小时候亲眼看到一个街坊挨批斗,罪名之一就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罪证就是“穿过一件改良旗袍去上班”。
看过那次批斗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对穿妈妈翻出来的,哥哥姐姐留下来的旧衣服不敢有意见。那些衣服都已经没有什么颜色了,有些地方磨损严重,上衣的下摆和裤脚处常常有著因为冕上去、放下来而产生的深深浅浅的道印。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小学三年纪。
小学三年纪时,我大约十岁。突然,再也忍受不了穿旧衣服,连妈妈给我买得新衣服也看著不喜欢了。於是和妈妈商量:“一样花钱,为什么不让我买我喜欢的呢?
可不可以您给我钱,由我自己来买衣服?” 开始妈妈不同意,可跟我跑了几趟之后,就松口了,因为她发现我很“麻烦”。后来是我先去把喜欢的衣服看好,再拉她去那个商店来付钱。又过了几年,我买衣服就演变成我报价给她,她批准给钱,不必亲自去了。当然也有不批的时候,但不是太多。
这样放权的结果是,我还真买了几件喜欢的衣服,最早是一件桔红色的格子外衣,我一直把它穿到两个肘部补了数次。后来兴涤卡,满世界都是灰、蓝、黑三色,我只好从中选了最浅、最艳的一种蓝色。穿上在那一望无际的蓝色世界里也还算“找得到”,那件也是穿到袖子破掉。至於裤子就没什么可以一叙的了,都是当时的大路货,外带每次洗完晾到半干时铺到床褥下面,以体温和体重压出一条裤线。
津唐大地震那年,爸妈出於疼爱,让我随亲戚跑到上海躲了两个月。上海的亲戚们也都伶惜我这个“小难民”,不但管吃管喝管住,还陪我上街买了当夏上海最流行的百摺裙和花色短袖衬衣。那百摺裙都是各色确良的做的,摺子有大有小。我选得是中间宽度的摺,颜色是天蓝又发点紫色。高高兴兴买回来,穿上去才发现,每次一坐下去就会弄乱裙子上的“摺子”,所以很多场合我都是能站不坐的。那裙子洗完也要顺著每一个摺子熨平,非常的麻烦,不象后来又过了几年的百摺裙,是机器处理出来的,那是怎么坐也坐不乱的。
记得上高中时,班上一位同学的爸爸出差到上海,给她买回一件前面带弧线剪裁的格子外衣。那颜色、款式真是新颖别致啊,看得我眼珠子都要掉到上面了。那时已经“拨乱反正”了,人们也不是那么畏惧“讲吃讲穿”了,但可选择的范围和今天相比还不是一个数量级的。高考那年我买了一件白色的绣花套头衫和一条红色的筒裙,因为那年流行红裙子,和筒裙,而且我觉得红色配白色最好看。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很快,我们搭临建篷的院子里有人就对我妈说:“我发现你的小女儿最爱臭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