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起早贪黑,孜孜以求,就为了领份高薪;存够了钱,买个物业,作个房东,是许多人的梦想。可是,在美国,赚钱要交税,花钱也要交税。让我们看看一个纽约人的税收可以离谱到甚么程度。
以一个商业房东为例吧! 纽约的商业楼物业税(地税)是该物业净收入的三分之一。业主交了地税后,剩余的收入仍要计入个人所得,于是又要付出大约三分之一的个人所得税(如以一般中上收入而计的话)。而当业主把他剩余的三分之一拿去享用的时候,还要交8.875%的销售税。 再则,哪个纽约人不吃些交通罚单?哪个纽约业主不吃卫生罚单?罚单实际上是另一种税收。这样算来,一个纽约业主的收租所得只有大约20%是真正属于他自己的钱。这钱还得生前赶紧花掉,否则死后不巧还要付遗产税。真可谓层层拔毛,年年搜刮。
想想吧,一个业主要绞尽脑汁,担当投资风险,费神管理物业,与租户周旋。即使投资正确,其所得也只有20%的钱是自己花的。也就是说,一个业主一年的绝大部分时间是为政府纳税来着,还不计自己垫入的资本。而美国政府既不出钱也不出力,却拿走了业主80%的收入。这是否太荒唐离奇了?
当然租金收入的例子特殊了点,但工资收入的税收也少不到哪里去。工资收入中的7.625%先交了社安基金税,雇主也同时付了同样的税。假如雇主不用交该税,雇主有可能把这税收开支当作薪水给员工的。自雇的就要双倍交这税了。再计入33%的所得税和8.875%的销售税,如此算来,工资收入的50-60%也交了税。真可谓半辈子活着是为了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