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陆媒体从网上开始吵作”朱令案”,一个十年前清华女生朱令被投毒致残,至今未破的案件(www.zhuling.org)。本人除了感叹人生无常和人性的恶毒莫测,还有些可能不合时宜的想法。
1。我把网上讨论分为两部分:1)权力是否干扰了公正办案;2)孙维是凶手的证据和推理。很多想为朱令讨个公道的朋友希望警方重办此案,将凶手绳之以法。
我认为,讨公道者应该而且只能通过深入调查,来发掘警方没有公正办案的种种直接或间接证据。如证据够强,足以形成让警方再查此案的民间压力。如果无法证明这点,最好止步。因为第二部分,认定谁是凶手不是几个公民个人的事。
如果这样一宗“神不知,鬼不觉”的投毒案,发生在司法独立的北美,作案人被判刑的可能性也很底,因为能说服法官的直接证据太难找,其实,不少网友已经意识到这一点。网上讨论的都是在法理上站不住脚的证据(包括那只咖啡杯),难道警方需要网友们指导?如此感情义气用事,公开推理某人为凶手,并不利于建立更加理性和法制化的社会。大家要斗的是有法不依的丑恶,而不是法律本身。
“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是法制的乌托帮。现实只有两者可选:A。偏向不放过一个坏人,其副产品就是多冤枉几个好人;B。偏向不冤枉一个好人,其副产品就是多放过几个坏人。
西方社会历来所谓“无罪推定”的结果,就是选B,而其背后的法制精神是: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惩罚人,而是改造人。很高兴中国的法制进步,至少实施了“无罪推定”。而网上很多认定SW为凶手的讨论是违背这种法制进步的,写推理小说是不用真名的。
2。朱令中毒后的治疗很不顺利。想帮朱令的人最该做的第二件事是让协和医院尽快执行法院的10万元赔偿判决,仅靠捐款是不够的。朱令的遭遇让我想起美国植物人夏沃尔,当然,朱令的情况不存在安乐死的争议,但共同点是医生的失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夏沃尔得到了巨额赔偿,而朱令呢?就算拿到10万也只够用两年。要赔多少钱才合理确实难以估计,不过我认为对“人命关天”的医疗事故,不重罚几次不足以打消医院的傲气和培养其责任心。中国人的命怎么哪么贱?通过相关案例,推动巨额赔偿的法例,有助于减少医疗失误和为受害者提供生活保障,也是朱令生命价值的延伸。
3。十年后重提朱令案的真正意义是呼唤人的良心和悲剧人生的教育。但愿投毒者已经忏悔,但愿更多的人感受到人性恶的一面和思考如何避免悲剧重演。另一方面,中国正成为自杀大国,很多高智商的年轻人经受不了挫折。朱令一家的悲剧也许让有轻生念头的人问自己,我比他们还惨吗?存在就是价值,活着就是上帝的美意。
十年前网络救了朱令的命,愿她不负众望,重新站立。十年后朱令案的网上论争多多少少超越了网络应该承担的和所能拯救的。